赵大川发现的合同陷阱——那条关于“战略协同价值评估”的单方面认定权条款,像一根隐藏在鲜花下的毒刺,让刚刚因达成合作框架而稍感轻松的“青莲国际”团队瞬间警醒。商业合作的残酷性再次显露无遗:即便看似友好的合作伙伴,也会在细节处埋下伏笔。
“他妈的!就知道没这么简单!”王浩刚为保住控股权高兴没两天,又被这消息气得跳脚,指着合同草案骂道,“啥叫‘战略协同价值’?还不是他们上嘴皮碰下嘴皮说了算?到时候随便找个理由说咱没‘协同’,就能把咱吞了?这他妈比明抢还恶心!”
赵大川推了推眼镜,脸色凝重地点头:“耗子话糙理不糙。这条款弹性极大,是悬在我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刘副总之前的让步,可能是以退为进,用这个条款保留了事后清算的权力。我们必须修改这一条,至少要将评估标准量化、双方认可,或者引入第三方仲裁机制。”
叶栀夏忧心忡忡:“谈判刚缓和,现在又提出修改这么关键的条款,刘副总会觉得我们得寸进尺吗?会不会影响合作大局?”
陈望面色沉静,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重生者的经验让他对这类条款的潜在风险心知肚明。妥协一次,就可能意味着未来处处受制于人。他深吸一口气,目光扫过愤懑的伙伴们:“这不是得寸进尺,这是维护合作的公平基础。如果连游戏的规则都不能对等,何谈长期共赢?策略是:有理有据,专业沟通,底线清晰,不惧裂痕。 大川,你立刻牵头,研究行业内类似的业绩对赌案例,找出将主观评估标准客观化的通行做法,准备修改建议方案。栀夏,你负责起草一份沟通函,语气诚恳,重点强调此条款可能引发的争议会损害双方互信和合作效率,而非直接指责对方。这次沟通,我和大川一起去。”
一场关于合同细节的“攻坚战”再次打响。 这次交锋,更像是一场专业与意志的较量。
陈望和赵大川带着精心准备的方案,再次与刘副总及其法务团队坐到了谈判桌前。陈望没有纠缠情绪,而是直接切入专业层面,指出单方面认定权条款在商业合作中的潜在风险和法律争议,并提出了引入关键绩效指标(KPI)量化评估、共组评估小组、争议交由指定仲裁机构等具体修改方案。
刘副总起初态度强硬,强调这是保障国贸利益的必要条款。但在赵大川列举的多个案例和严谨的法律分析面前,国贸的法务团队也开始松动。谈判持续了数小时,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删除了“单方面认定”的表述,改为“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评估”,并细化了“战略协同”的具体考核指标(如渠道渗透率、联合品牌活动次数等)。
虽然未能完全理想,但成功将不可控的风险,约束在了相对公平的规则框架内。 这是一次宝贵的胜利,展现了团队在专业细节上的坚韧和成长。
合作协议最终签署,标志着“青莲国际”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国贸的资金、渠道资源开始注入,公司规模迅速扩大。但随之而来的,是更严峻的“成长烦恼”——规范化管理带来的阵痛。
王浩对突然增加的各类报表、流程审批极其不适应,常常对着电脑发呆,抱怨道:“这他娘的比种地累多了!签个字要过五个人,买箱打印纸还要写申请报告!这还咋干活?” 他甚至因为一次紧急采购未走完流程就先行垫付,被新入职的财务总监(国贸派驻)严肃约谈,差点爆发冲突。
赵大川则面临着研发管理体系的升级压力,需要将以往凭兴趣和直觉的研发模式,转变为项目制、预算制、节点考核的规范化管理,常常为了撰写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预算说明而熬夜。
叶栀夏的品牌部需要应对更复杂的市场策划和跨部门协作,国贸方面对品牌宣传口径和投放渠道有了更高要求,以往灵活机动的风格受到制约。
连陈望自己,也要花费大量时间参加国贸的各种会议、撰写经营分析报告,用于思考战略和贴近业务的时间被大大压缩。
团队内部充满了适应期的摩擦和焦虑。
一次内部协调会上,王浩因为一个新包装设计方案被市场部(新招聘人员)以“不符合国贸渠道形象”为由驳回,当场拍了桌子:“啥狗屁形象!俺觉得好看实用就行!以前没这些穷讲究,货不也卖出去了?”
叶栀夏赶紧打圆场,耐心解释渠道的要求。赵大川则从成本和生产角度分析利弊。
陈望最后压下会议,单独留下核心四人,沉声道:“同志们,我知道大家都不适应。但这就是成长的代价!以前我们是游击队,怎么打都行。现在我们是正规军,就要讲阵型、讲纪律!流程是为了提高效率、防范风险,不是束缚手脚。我们要学会利用规则,而不是被规则困死。耗子,你的效率在于抓生产、带队伍,报表的事,让助理帮你;大川,研发管理规范化是必由之路,能让我们更专注;栀夏,品牌宣传要在合规和效果间找到平衡点。我们必须完成这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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