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七点,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外人头攒动。五十多家媒体的记者架起了长枪短炮,闪光灯此起彼伏。今天,南山金矿案第一批涉案人员将在这里公开审理。
法庭内,庄严肃穆。审判长席上方,国徽高悬。旁听席上,除了一些关注本案的人员外,还有特意赶来的王家村村民代表——老村长王福贵坐在第一排,双手紧握,眼睛死死盯着被告席。
八点整,法槌敲响。
“传被告人赵大华、刘明、赵志刚等七人到庭!”
侧门打开,七名被告在法警押解下走进法庭。赵大华剃了光头,穿着囚服,神色萎靡;刘明脸色惨白,脚步踉跄;赵志刚戴着眼镜,还在努力维持着知识分子的体面,但颤抖的手出卖了他内心的恐慌。
公诉人席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伟起身宣读起诉书。声音通过扩音器传遍法庭,每一个字都沉重有力:
“......被告人赵大华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行贿国家工作人员,数额特别巨大;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刘明,利用担任北山市环保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赵大华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八百六十五万元......”
“被告人赵志刚,利用担任省环保厅处长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五百二十万元,在项目审批、环保检查中为赵大华等人提供帮助,包庇其违法犯罪行为......”
起诉书长达三十页,列举了七名被告人的二十六项犯罪事实。每读一项,旁听席上就响起一阵压抑的愤怒声。
王福贵听着那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五年,五百多村民,三十七人血铅超标,十二人患肾结石,七岁的王小宝智力发育迟缓......老人浑浊的眼睛里涌出泪水,他死死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
举证阶段,公诉人出示了三百多份证据:账本照片、银行流水、污染检测报告、村民病历、现场勘查记录、审讯录像......证据链完整,无可辩驳。
赵大华的辩护律师试图做无罪辩护:“我的当事人对环保事业是有贡献的,大华矿业解决了上千人就业,纳税过亿......”
公诉人立即反驳:“贡献不能抵消犯罪!就业和纳税,不能成为污染环境、危害百姓健康的理由!法律面前,功是功,过是过!”
刘明的律师提出:“我的当事人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赃......”
“自首是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公诉人出示材料,“刘明在被留置前,曾试图销毁证据、转移资产。所谓积极退赃,是在赃款被冻结后的无奈之举!”
赵志刚的辩护最为艰难。他的律师提交了几份“专家意见”,试图证明赵志刚在环保技术领域的贡献,请求法庭“综合考虑”。
审判长当庭询问:“这些专家意见,与本案犯罪事实有何关联?”
律师支吾:“这......这说明被告人赵志刚本质是好的,是一时糊涂......”
“受贿五百万,包庇非法采矿造成严重污染,这叫一时糊涂?”审判长声音严厉,“法律没有‘贡献抵扣’条款!法庭审理的是犯罪行为,不是评比先进!”
上午十一点,庭审暂时休庭。法庭外,记者们围住了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伟。
“张检察长,这次公诉为什么这么快?通常这样的案件要走很长时间程序。”
张伟面对镜头:“因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我们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办案,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南山金矿案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必须依法从快办理,回应社会关切。”
“有传言说,北京有人为赵志刚说情,这是否影响了案件办理?”
“没有任何影响。”张伟斩钉截铁,“我们只认事实,只认法律。不管涉及到谁,有什么背景,只要违法犯罪,就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这番表态通过直播传遍全省。病房里,林峰看着电视上的画面,轻轻点头。左肩的伤口还在疼,但心里踏实了许多。
手机响了,是赵建国书记。
“林峰,庭审看了吗?”
“看了,很顺利。”
“顺利是顺利,但......”赵建国顿了顿,“郑国栋那边又有新动作了。他今天上午去了省政协,和一些老同志座谈。座谈内容虽然没有公开,但我收到消息,有人提出要‘保护干部积极性’,说现在的环保整改‘用力过猛’。”
林峰冷笑:“又是这一套。”
“不止。”赵建国声音低沉,“郑国栋明天要去北山市‘调研’,点名要去南山矿区。我估计,他是想找茬,挑整改工作的毛病。”
“让他挑。”林峰说,“我们的整改都是按照专家方案进行的,公开透明。他要是能挑出毛病,我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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