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年09月13日, 农历七月廿二, 宜:祭祀、出行、扫舍、余事勿取, 忌:诸事不宜。
我叫潇潇,曾经以为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
陈默是我的丈夫,小杰和小雅的爸爸。我们在大学相识,他那时是文学社的社长,总爱穿白衬衫,手指修长,写一手好字。我们结婚十年,他从不让我洗碗,说女人的手不该被洗洁精糟蹋。每个结婚纪念日,他都会亲手写一首诗给我,即使后来他升任公司副总,忙得脚不沾地,这个习惯也从未改变。
直到那天。
我记得很清楚,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重庆的夏天热得让人喘不过气,空调外机嗡嗡作响,像垂死者的喘息。小杰和小雅在儿童房睡午觉,我正准备整理陈默的西装送去干洗。
手机响了,一个陌生号码。我接起来,是个女人的声音,冷静得可怕。
“是陈默的妻子吗?我叫林月。”
林月。这个名字我后来刻骨铭心。她是陈默公司的老板,一个四十二岁却保养得像是三十出头的女人。据说离过两次婚,没有孩子,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公司经营上。
“有事吗?”我问,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沙发边缘。
“陈默和我在一起一年了。”她说得直白,像在陈述一个商业事实,“他不好意思告诉你,所以我来说。”
电话那头的女人告诉我,她为陈默花了三百万——不是给他,而是用来“解决我们的婚姻问题”。她说这钱是补偿,条件是陈默必须净身出户,立刻离婚,然后和她结婚。
我笑了。真的笑了。这一定是什么整蛊节目,或者我还在午睡噩梦中。陈默?我的陈默?那个因为我半夜说想吃酸辣粉就开车跑遍半个城市去买的男人?那个把小雅扛在肩头,教小杰骑自行车的爸爸?
“你不信?”林月听出我的笑声,“问问你丈夫,他右手肘上的胎记,是不是像一片梧桐叶?还有他屁股上那道疤,是小时候爬树摔的。”
我的笑声戛然而止。
这些细节,外人不可能知道。
“今晚他会和你谈。”林月说完最后一句,挂了电话。
我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窗外知了叫得撕心裂肺,空调冷气吹得我起鸡皮疙瘩。我看了眼墙上的婚纱照,陈默正对我微笑,眼神温柔。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下午四点,陈默提前回家了。这很不寻常。
他进门时没有看我眼睛,只是低头换鞋。小杰和小雅听到动静跑出来,尖叫着“爸爸”,扑进他怀里。他轮流抱起两个孩子,笑容勉强。
“先去玩,爸爸和妈妈有话要说。”他放下孩子,声音干涩。
孩子们听话地跑回房间。陈默终于看向我,他的眼神闪烁,嘴唇发白。我注意到他领带歪了,衬衫领口有枚淡淡的口红印。
我的心沉了下去。
“潇潇,”他开口,声音沙哑,“我们...我们需要谈谈。”
他没否认。一点都没有。当我把林月的话复述给他时,他只是低着头,手指绞在一起。这个我爱了十年的男人,像个小学生一样承认了他的背叛。
“她说的是真的。”他不敢看我,“我...我爱上她了。”
“爱?”我觉得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如此可笑,“你爱她什么?爱她有钱?爱她是老板?”
陈默猛地抬头,眼里有血丝:“不是你想的那样!林月她...她懂我。她说我是被埋没的诗人,不该被困在婚姻和柴米油盐里...”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诗人?就因为他偶尔写几句酸诗?
“那我们十年婚姻算什么?小杰和小雅算什么?”我的声音在发抖。
陈默痛苦地抱住头:“我会补偿你。林月说了,房子、车、存款都归你,我净身出户。她有的是钱,不在乎这些...”
我彻底明白了。不是陈默变了,而是我从未真正认识过他。那个温柔体贴的丈夫,只是一层皮囊。皮囊底下,是这个懦弱、虚荣、被金钱和奉承迷昏了头的男人。
那晚陈默睡在客房。我躺在床上,睁眼到天明。凌晨三点,我起身去洗手间,经过客房时听见他在打电话。
“月月,再给我点时间...她知道孩子是我的软肋...”他的声音甜腻得令人作呕,“放心,我说到做到,拿到自由身就娶你...爱你...”
我捂住嘴,冲回主卧卫生间,吐得昏天暗地。
第二天开始,陈默不再遮掩。他公然和林月通话,收拾行李准备搬出去。小杰和小雅似乎察觉到什么,变得异常安静。五岁的小雅尤其敏感,整夜粘着我,生怕我也消失。
一周后的傍晚,门铃响了。是林月。
她站在门外,一身名牌套装,拎着爱马仕包,妆容精致。她比我想象中还要年轻漂亮,眼神锐利,气场强大。
“我来帮陈默拿剩下的东西。”她微笑,仿佛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挡在门口:“这是我家,不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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