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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眼中的历史 第11章 冯梦龙

作者:爱吃糯香藕片的张山久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11-26 23:04:02

冯梦龙:被科举耽误的“民间故事顶流”,雅号背后藏着明朝最鲜活的烟火气

第一章 万历年间的“叛逆文人”:从“冯大公子”到“故事收集狂”

明万历二年(1574年),苏州府长洲县(今苏州)的冯家里,添了个男娃。按当时的规矩,这娃得按“龙”字辈取名,老爹冯桂庭琢磨半天,定了“梦龙”二字——盼着儿子将来有“梦龙”之才,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可谁能想到,这娃后来没成“状元郎”,倒成了明朝最会“说故事”的人,还攒下一串比科举功名更响亮的雅号。

那会儿的苏州,是全国的“文艺中心”,昆曲正火,话本小说在茶馆里传得比圣旨还快。冯梦龙打小就不是“乖乖读书”的料,别的公子哥抱着《四书五经》啃得头都大,他却总溜出家门,往茶馆、戏楼、市集里钻。听说书先生讲《白蛇传》,他能蹲在台下连听三天,连先生喝的茶是碧螺春还是雨前龙井都摸得门清;看戏班演《牡丹亭》,演员忘词了他能在台下小声提词,气得班主差点把他轰出去——“这小娃娃比我还懂戏!”

家人见他“不务正业”,急得跳脚。老爹冯桂庭是个老秀才,一辈子没中举,把希望全压在儿子身上,天天盯着他背书。可冯梦龙有招,表面上捧着《论语》摇头晃脑,脑子里却在给刚听来的“牛郎织女”加新情节:“织女要是带了台织布机下凡,会不会被王母娘娘当‘违规设备’没收?”气得老爹拿戒尺敲他手心,他还嬉皮笑脸:“爹,您听我编段‘孔夫子听故事’,保证比《论语》有意思!”

这时候的冯梦龙,还没正式的雅号,但身边人都私下叫他“冯故事”——谁要是想听新鲜段子,找他准没错。有回邻居家的小姐出嫁,哭哭啼啼不想嫁,冯梦龙跑去跟她说:“我给你讲个‘卓文君夜奔司马相如’的故事,人家姑娘还主动追才子呢,你这婚说不定是段好姻缘!”几句话把小姐逗笑了,连带着嫁妆里都多放了两本他写的“小段子”。

不过,冯梦龙也不是完全“摆烂”。二十岁那年,他还是按规矩去考了秀才,没想到一考就中——倒不是他突然开窍,而是他把《论语》里的道理,都编成了小故事记,考官看他文章“通俗又有见地”,竟破格录取了。这下家人乐了,以为他终于“走上正途”,可没过多久,大家发现:这“秀才”还是老样子,只不过现在收集故事更“理直气壮”了——“我这是在‘体察民情’,为将来写策论打基础!”

其实冯梦龙心里门儿清:科举那套“之乎者也”,远不如民间的故事有意思。他见过茶馆里的贩夫走卒,为了一段“梁山伯与祝英台”红了眼眶;也见过深宅大院的小姐,偷偷抄录话本里的爱情故事;甚至连街边的乞丐,都能把“薛仁贵征西”讲得绘声绘色。他觉得,这些藏在市井里的故事,才是真正的“学问”——比八股文里的“君君臣臣”鲜活多了。

于是,他开始正经“搞事业”:随身带个小本子,走到哪记到哪。听说城东有个老嬷嬷会讲“白蛇娘娘盗仙草”,他提着两斤桂花糕就上门;城西的戏班排了新戏,他帮着抄剧本,只求能把戏词记下来。有回为了抢听一个“独家故事”,他跟另一个说书先生的“粉丝”在茶馆吵了起来,最后两人约定“石头剪刀布”,赢的人才能听——冯梦龙输了,却赖在茶馆不走,直到先生心软,额外给他讲了一段。

这股“痴劲儿”,后来成了他第一个正式雅号的源头。三十岁那年,他在苏州的巷子里租了间小屋子,门口挂了块木牌,上面写着“墨憨斋”三个大字。“墨”是说他靠笔墨吃饭,“憨”呢?不是傻,是他对故事的“痴迷”——别人觉得收集民间故事是“不务正业”,他却乐在其中,像个“憨直”的孩子。从此,“墨憨斋主人”这个雅号,就跟着冯梦龙的故事一起,在苏州府传开了。

第二章 “顾曲散人”的戏曲江湖:把昆曲玩成“明朝流行乐”

如果说“墨憨斋主人”是冯梦龙的“故事博主”身份,那“顾曲散人”这个雅号,就得算他的“戏曲制作人”标签。所谓“顾曲”,是古代对戏曲爱好者的称呼,可冯梦龙的“顾曲”,可不是单纯的“看戏迷”——他是把昆曲当成“明朝流行乐”来搞,又改剧本又排戏,差点把当时的戏曲圈“卷”出新**。

那会儿的昆曲,虽然火,但有个毛病:剧本要么太晦涩,满篇都是生僻字,老百姓听不懂;要么情节太老套,翻来覆去就是“才子配佳人”,没新意。冯梦龙一看:“这哪行?好曲子得让所有人都能听懂,还得有新花样!”于是,他揣着自己改的剧本,跑遍了苏州的戏班,想找人大胆“革新”。

可戏班老板们都怕风险。有个班主跟他说:“冯先生,您这剧本改得是有意思,可观众就认老本子,要是演砸了,我这戏班就得喝西北风!”冯梦龙不气馁,拍着胸脯保证:“要是赔了,我墨憨斋主人掏腰包补你!要是火了,你可得给我加场‘谢幕戏’!”

还真让他赌对了。他改的第一部戏是《牡丹亭》的“游园惊梦”一折。原来的唱词里有句“步香闺怎便把全身现”,冯梦龙觉得太含蓄,改成了“闺房里闷得慌,不如游园赏春光”——虽然少了点文雅,可老百姓一听就懂,台下的掌声比原来响了三倍。更绝的是,他还加了个小细节:杜丽娘游园时,手里多了个“纸鸢”(风筝),风筝线断了,正好飘到柳梦梅手里,成了两人的“定情信物”。观众看得拍腿叫好:“这比原来的‘梦遇’有意思多了!”

这下,冯梦龙成了戏班的“香饽饽”。苏州最大的“玉茗班”请他当“编剧顾问”,给他开的薪水比一般秀才高两倍。可冯梦龙不看重钱,就提了个要求:“我要跟演员一起排戏,谁要是不按我的改,可别怪我‘顾曲散人’翻脸!”

他排戏有多“较真”?有回演《西厢记》,扮演红娘的演员把“碧云天,黄花地”唱得太柔,冯梦龙当场喊停:“红娘是个泼辣的姑娘,得唱出‘风风火火’的劲儿,你这唱得像林黛玉,哪像牵红线的红娘?”说着,他自己站到台上,捏着嗓子学红娘的语气唱了一遍——虽然声音有点怪,可那股“机灵劲儿”,把演员都逗笑了,也立马明白该怎么演了。

除了改老戏,冯梦龙还自己写新戏。他写的《双雄记》,讲的是两个江湖好汉联手除暴安良的故事,里面加了好多“武打戏”——这在当时的昆曲里很少见。为了让武打动作好看,他还特意去跟苏州的武师学招式,再教给演员。有场“酒楼打斗”的戏,演员要从二楼跳下来,冯梦龙怕出危险,亲自找木匠做了个“隐形跳板”,还在下面铺了厚厚的棉絮。演出那天,观众看到演员“飞”下来,吓得尖叫,随后就是满堂喝彩——这场戏成了“玉茗班”的招牌,连演了三个月都没停。

冯梦龙的“顾曲”,还不止于“改戏排戏”。他觉得昆曲不能只在戏楼里演,得“接地气”。于是,他组织戏班去乡下演出,还跟农民“互动”:农民喜欢听“种田的故事”,他就临时加一段“农夫救公主”的小插曲;孩子们喜欢看“小动物”,他就让演员戴上个“兔子头套”,在台上跳一段。有回在乡下演完戏,一个老农拉着他的手说:“冯先生,原来昆曲不是城里人的玩意儿,我们庄稼人也能看得懂、听得乐!”

这话让冯梦龙特别开心。他在自己的戏曲集《墨憨斋定本传奇》里写:“顾曲者,非为风雅,实为悦众也。”意思是,我喜欢戏曲,不是为了装文雅,是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开心。也正是这份“悦众”的初心,让“顾曲散人”这个雅号,不仅在文人圈里受尊重,在老百姓里也有了口碑——有老百姓甚至不知道“冯梦龙”是谁,却知道“顾曲散人”能写出“最好看的戏”。

不过,“顾曲散人”也有“碰壁”的时候。有个高官觉得他的戏“太俗”,说:“冯梦龙,你一个秀才,天天跟戏子混在一起,还写这些‘市井玩意儿’,丢不丢人?”冯梦龙当场反驳:“大人,您天天听的‘雅乐’,不也是从民间来的吗?要是都嫌‘俗’,那天下人都没好戏看了!”气得高官拂袖而去,可冯梦龙该改戏还改戏,该排戏还排戏——他才不管什么“雅俗”,只要老百姓喜欢,他就觉得值。

第三章 “三言”横空出世:“故事总编辑”的爆款制造机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冯梦龙已经四十三岁了。这时候的他,虽然秀才身份还在,却早就放弃了“科举当官”的念头——他一门心思要干件“大事”:把自己几十年收集的民间故事,整理成一本“爆款合集”。这本文集,就是后来影响中国文学几百年的“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而“墨憨斋主人”这个雅号,也因为“三言”,从苏州府火到了全国。

说起来,“三言”的诞生,还有点“被逼出来”的意思。那会儿市面上的话本小说,质量参差不齐,有的错别字连篇,有的情节漏洞百出,还有的为了“博眼球”,故意写些低俗内容。冯梦龙看了气不打一处来:“这么好的民间故事,都被这些人给糟蹋了!我得让大家看看,真正的好故事该是什么样的!”

于是,他把自己“墨憨斋”里堆得像小山一样的笔记,全翻了出来。这些笔记里,有他年轻时在茶馆听来的段子,有从老人口中记下来的传说,还有他自己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故事。光是筛选素材,他就花了整整一年——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趴在桌上逐字逐句看,遇到好故事就画个“圈”,遇到不好的就打个“叉”,最后选了一百二十篇,分成三册。

给这三本书取名的时候,冯梦龙也费了不少心思。他想:故事不只是用来“解闷”的,还得有点“用处”。所以第一本叫《喻世明言》,“喻”是“比喻”,用故事比喻道理;第二本叫《警世通言》,“警”是“警示”,提醒世人别犯糊涂;第三本叫《醒世恒言》,“醒”是“唤醒”,让大家明白做人的道理。他在序言里写:“我这‘三言’,不是‘闲书’,是给老百姓看的‘人生指南’。”

可“人生指南”也得好看才行。冯梦龙改编故事的本事,在“三言”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就拿《蒋兴哥重会珍珠衫》来说,原来的民间故事很简单:丈夫出门做生意,妻子跟别人私通,最后丈夫原谅了妻子。冯梦龙一看:“这情节太单薄,得加细节!”于是,他给故事里加了个“珍珠衫”的道具——妻子把丈夫送的珍珠衫给了情人,最后珍珠衫成了两人私通的证据,也成了丈夫原谅妻子的“台阶”。这么一改,故事里的“情”和“理”就都出来了,读者看得又哭又笑,直呼“太真实”。

还有《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原来的版本里,杜十娘只是“投江而死”,冯梦龙却给她加了个“百宝箱”——箱子里有金银珠宝,还有她一辈子的希望。最后她把百宝箱沉江,不是“赌气”,是对世俗的“反抗”。这个改编,让杜十娘从一个“可怜女子”,变成了有骨气的“奇女子”,几百年来,不知道让多少读者为她流泪。

冯梦龙改编故事,还有个“原则”:不脱离民间本色。他不会把故事改得“高大上”,反而会加很多“烟火气”的细节。比如《卖油郎独占花魁》里,卖油郎秦重攒钱去见花魁娘子,不是“一见钟情”就成功了,而是他先去油坊打工,省吃俭用攒了一年的钱,见面时还因为紧张,在门口徘徊了半天。这些细节,让读者觉得“秦重就像隔壁卖油的小哥”,特别亲切。

为了让“三言”更受欢迎,冯梦龙还搞了不少“营销手段”。那会儿没有“线上宣传”,他就请说书先生在茶馆里“剧透”——每天讲一段“三言”里的故事,讲到最精彩的地方就停,告诉大家“想知道后续?快去买《喻世明言》!”;他还让书坊的老板把“三言”的封面印得特别鲜艳,上面画着故事里的精彩场景,比如杜十娘沉百宝箱、卖油郎见花魁,吸引路人购买。

果然,“三言”一出版,就成了“明朝畅销书”。苏州的书坊门口排起了长队,有的读者为了抢第一版,天没亮就来排队;有的书商见有利可图,还偷偷“盗版”,把“墨憨斋主人”改成“墨痴斋主人”,结果因为改编得太烂,被读者骂得狗血淋头——大家只认“墨憨斋主人”的正版。

甚至连当时的文人圈,都被“三言”圈粉了。有个叫袁宏道的大文人,专门写信给冯梦龙:“读您的‘三言’,比读唐诗宋词还过瘾!您这‘墨憨斋主人’,真是把民间故事写出了大学问!”冯梦龙收到信,笑得合不拢嘴,在回信里调侃:“袁兄要是喜欢,我下次改戏,给您留个‘客串角色’!”

“三言”的成功,让冯梦龙彻底成了“明朝故事顶流”。有人统计过,“三言”在明朝的销量,比当时所有科举参考书加起来还多。而“墨憨斋主人”这个雅号,也成了“好故事”的代名词——老百姓买话本,先看封面有没有“墨憨斋主人”的名字,有就买,没有就犹豫:“这是不是盗版啊?”

第四章 “茂苑野史氏”的冷眼热肠:把历史写成“百姓身边事”

除了“故事博主”和“戏曲制作人”,冯梦龙还有个不太为人知的雅号——“茂苑野史氏”。“茂苑”是苏州的别称,“野史氏”就是写野史的人。这意思很明显:他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写一本不一样的“明朝历史”,不是帝王将相的“正史”,而是藏在市井里的“民间史”。

为啥要写野史?冯梦龙说过:“正史里写的都是‘大人物’,可老百姓的日子,才是真正的‘历史’。”他一辈子没当过大官,却走了太多地方,见了太多老百姓的故事——有开店的掌柜,因为诚信经营,把小铺子做成了大商号;有普通的农妇,在灾年里把粮食分给邻居,自己却饿肚子;还有守城的士兵,明明家里有老母亲,却还是义无反顾地去打仗。这些故事,正史里没地方写,可冯梦龙觉得,它们比“皇帝下了几道圣旨”更有意义。

于是,他又拿起了笔,开始写《甲申纪事》《中兴伟略》这些野史。和写“三言”不一样,写野史时的冯梦龙,少了点“幽默”,多了点“严肃”,但那份“接地气”的劲儿,一点没改。他写历史,不写“之乎者也”的官话,而是用老百姓能听懂的“大白话”,还会加很多“细节描写”,让历史人物“活”起来。

比如写明朝末年的“李自成起义”,正史里只写“李自成兵临城下,崇祯帝自缢煤山”,冯梦龙却会写:“那天北京城里刮着大风,老百姓躲在家里不敢出门,有个卖包子的老汉,还想着把最后一笼包子卖给守城的士兵,结果刚出门,就听见城楼上的钟声——那是亡国的钟声啊!”这么一写,读者就像亲眼看到了那天的场景,心里不是“读历史”的冷漠,而是“疼”——疼老百姓的苦,疼国家的亡。

他还喜欢写“小人物的大情怀”。有个叫“王阿婆”的老太太,在清军入关后,家里的房子被烧了,儿子也战死了,可她还是偷偷给抗清的士兵送粮食。有人劝她:“老太太,您都这把年纪了,别管这些事了,保命要紧!”王阿婆却说:“我儿子是为国家死的,我送点粮食,算什么?”冯梦龙把这个故事写进野史,最后加了一句:“这样的老太太,才是大明的‘脊梁’啊!”

不过,写野史也有风险。明朝末年,时局混乱,朝廷对“民间修史”管得很严,怕有人“造谣”。有回冯梦龙写了篇《苏州城守记》,讲的是苏州百姓反抗清军的故事,里面提到了“官员弃城而逃”的事,结果被一个官员告到了官府,说他“污蔑朝廷命官”。

官府把冯梦龙叫去问话,问他:“冯梦龙,你这故事是真的吗?要是造谣,可是要治罪的!”冯梦龙一点不慌,从怀里掏出个小本子,上面记着当时目击者的名字和证词:“大人要是不信,我可以带您去找这些人,他们都亲眼看见了!”官府一看,知道他没造谣,只好把他放了。

回家后,朋友劝他:“你这‘茂苑野史氏’,还是别写这些敏感的事了,小心惹祸上身!”冯梦龙却摇摇头:“我写野史,不是为了自己出名,是为了让后人知道,当年的老百姓是怎么活的,怎么拼的。要是因为怕惹祸就不写,那我对不起那些死去的人,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晚年的冯梦龙,身体越来越差,眼睛也花了,可他还是坚持写野史。有时候写着写着,眼泪就掉在纸上,把字都晕开了——他写的不是“历史”,是自己一辈子看到的“人间”啊!他在《茂苑野史》的序言里写:“我这一辈子,没当过大官,没做过大事,就写了点故事,记了点历史。要是后人能从我的书里,看到一点老百姓的苦,一点老百姓的善,那我‘茂苑野史氏’,就没白活这一辈子。”

第五章 雅号背后的真性情:冯梦龙的“人间烟火气”

冯梦龙一辈子,有过很多身份:秀才、文人、编剧、历史学家……也有过很多雅号: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茂苑野史氏……可这些雅号,从来不是他“装门面”的标签,而是他真性情的“写照”——他就是个爱故事、爱戏曲、爱百姓的“普通人”,只不过比别人多了点“痴劲儿”,多了点“勇气”。

他不贪财。“三言”卖得那么火,书坊老板想给他“分红”,他却只收了“修改费”,还说:“这些故事本来就是老百姓的,我只是把它们整理了一下,哪能拿这么多钱?”他把剩下的钱,都用来资助穷书生和戏班——有个穷秀才买不起书,他就把自己的“墨憨斋”开放,让秀才来免费看书;有个戏班买不起戏服,他就把自己的棉袄当了,给戏班凑钱。

他也不图名。有人劝他:“冯先生,您现在这么有名,不如去京城找个大官推荐,说不定能当个官,光宗耀祖!”他却笑着说:“我要是当了官,天天要写奏折、管政事,哪还有时间听故事、改戏?我这‘墨憨斋主人’,比当官舒服多了!”

他对老百姓的“情”,是真的深。晚年他在福建寿宁县当县令(这是他这辈子唯一当的官,还是个小官),刚到寿宁,就发现当地老百姓穷得连饭都吃不上,还得交很重的税。他立马给朝廷写奏折,请求“减免赋税”,还自己掏腰包,在县里办了“义学”,让穷孩子免费读书。

有回寿宁闹旱灾,庄稼全枯死了,老百姓只能吃树皮。冯梦龙带着衙役,到处找水源,还跟老百姓一起挖井。他的鞋子磨破了,脚也起了泡,却还是天天泡在田埂上。老百姓见了,都劝他:“冯大人,您是官,歇会儿吧,我们来挖!”冯梦龙却说:“我是寿宁的县令,就得跟大家一起扛!”

在寿宁的三年,冯梦龙没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却把寿宁治理得井井有条——老百姓能吃上饭了,孩子能上学了,连街上的小偷都少了。离任的时候,老百姓拦着他的轿子,哭着不让他走,还给他送了很多土特产:山里的野果、自己织的布、刚烤的饼。冯梦龙收下了饼,把其他的都还给老百姓:“你们的心意我领了,这些东西你们自己留着,好好过日子!”

离开寿宁后,冯梦龙回到了苏州,这时候他已经七十多岁了,身体越来越差,可他还是没放下笔——他在“墨憨斋”里,又整理了一本《情史》,讲的是古往今来的“爱情故事”。有人问他:“冯先生,您都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写爱情故事?”他笑着说:“‘情’是人间最真的东西,不管多大年纪,都得相信‘情’啊!”

清顺治三年(1646年),冯梦龙在苏州的“墨憨斋”里去世,享年七十三岁。他走的时候,身边还放着没写完的笔记,桌上摆着刚改好的戏词,窗外的巷子里,还有说书先生在讲他写的“三言”故事——他一辈子爱的东西,都在他身边。

后来,有人给冯梦龙写墓志铭,没提他的秀才身份,也没提他当过大官,只写了他的三个雅号:“墨憨斋主人,集民间故事成‘三言’;顾曲散人,改昆曲成‘通俗乐’;茂苑野史氏,记百姓史成‘真史’。此三号,足见其心。”

是啊,冯梦龙这一辈子,没留下什么“丰功伟绩”,可他的雅号,他的故事,却比很多帝王将相的名字,更让人难忘。因为他写的不是“阳春白雪”的高雅,而是“人间烟火”的鲜活;他爱的不是“功名利禄”的浮华,而是“百姓冷暖”的真实。

直到今天,我们还在看他的“三言”,还在演他改的昆曲,还在讲他记的故事。而“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茂苑野史氏”这些雅号,也成了中国文学史上最温暖的符号——它们提醒着我们:真正的“学问”,从来不在书本里,而在老百姓的生活里;真正的“文人”,从来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能蹲在茶馆里,跟老百姓一起听故事、笑出声的人。

冯梦龙要是知道这些,肯定会笑着说:“你看,我就说吧,好故事,能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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