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棂洒进堂屋,在青砖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林逍洗漱完毕,刚要去狍子养殖场,忽然想起昨晚放进兜里的那封信——是鄂伦春的孟克大叔寄来的。他转身从衣兜里掏出信封,信封边缘带着山林的潮气,右上角贴着一枚八分的邮票,字迹是熟悉的苍劲笔体。
撕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泛黄的信纸,字里行间带着朴实的热情:“林逍小友,见字如面。东山化冻,春猎将启,部落子弟皆摩拳擦掌。忆去年相谈甚欢,你曾应允开春来访,不知近日可有空暇?若能前来,共赴山林,实乃快事。部落已备妥马奶酒与兽肉,静候君至。孟克手书。”
林逍看着信,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去年孟克大叔带着小儿子特意来红旗农场感谢他——此前孟克大叔家里遇到难处,急需用钱,是林逍花大价钱买下了他的好马踏雪,帮他解了燃眉之急。两人聊起打猎的技巧,一见如故。孟克大叔邀请他开春去部落做客,他当时就爽快应下,后来忙着养殖场和过年的事,倒差点忘了这茬。
“正好闲着没事。”林逍摩挲着信纸,心里盘算起来。兔子养殖区域的地基刚打好,开春化冻后土地湿软,暂时没法动工;狍子养殖场有林二姐照看,那只怀孕的母狍子虽需留意,但也不用时刻守着;药材知识还在学习阶段,不急着进山采挖。这么算下来,确实有几天空闲。
他立刻想到了虎子。虎子自小跟着打猎,却从没见识过鄂伦春人的狩猎方式,带他去开开眼界正好。而且两人一起进山多年,彼此熟悉,路上也有个照应。林逍揣着信,快步往虎子家走去,刚到门口就看到虎子正帮郑云晒被子。
“虎子,有好事!”林逍扬了扬手里的信。虎子抬头一看,连忙放下手里的竹竿:“逍哥,啥好事啊?”林逍把信递给他,笑着说道:“孟克大叔来信了,邀咱们去他的鄂伦春部落打猎,我寻思着带你一起去,怎么样?”
虎子接过信,飞快地扫了一遍,眼睛瞬间亮了:“鄂伦春部落?就是去年来感谢你买了他的马踏雪、帮他渡过难关的孟克大叔?他们打猎可厉害了!我当然想去!”他转头看向郑云,脸上的兴奋又多了几分犹豫,“就是……你刚怀孕,我走了不放心。”要知道他跟着林逍打猎也就一年多一点,是林逍重生回来后才带着他走上正途的,能有机会去鄂伦春部落见识专业狩猎,对他来说是难得的机会。
郑云走过来,轻轻拍了拍他的胳膊:“放心去吧,我有娘照顾着呢,而且林逍哥也在,能出啥事儿?你跟着林逍哥这么多年,也该去见识见识人家的狩猎本事。再说了,你们去四五天就回来,也耽误不了啥。”她心里虽有不舍,但更知道虎子对打猎的热爱,更明白林逍带他去是为了让他长见识。
“还是我媳妇通情达理!”虎子一把抱住郑云,又对着林逍说道,“逍哥,咱们啥时候出发?”林逍想了想:“后天吧,今天收拾装备,明天准备路上的干粮,后天一早出发。孟克大叔的部落离这儿不算太远,上次他骑马一天就到了,咱们骑摩托车,十二三个小时差不多就能到。”
说定之后,两人就各自回家准备。林逍回到家,先跟林母说了这事。林母一听是去鄂伦春部落,连忙叮嘱道:“路上小心点,那边山林比咱们东山深,野兽多。把厚衣服带上,开春化冻最是阴冷,别冻着了。”
“知道了娘。”林逍点头应着,开始收拾装备。他从衣柜里翻出那件银白色的狼皮袄——这是他去年冬天打了头白狼,自己鞣制了皮子做的,又轻又暖和,正好适合化冻时穿。然后拿出56半和54手枪,仔细检查了一遍,56半的子弹带了六十发,足够应对路上和打猎的需求;54手枪是公家配发的,他特意带上,关键时刻能应急,虽然子弹有限,但只是防身够用了。
除了武器,他还准备了打火石、指南针、伤药——鄂伦春部落虽有草药,但自己带点更放心。沈歌听说他要去部落,特意过来帮忙收拾,还烙了二十张玉米面饼子,用油纸包了三层,又装了两罐腌肉和一罐咸菜:“路上饿了就吃饼子,配着腌肉吃,顶饱。到了部落要是吃不惯他们的东西,也能垫垫肚子。”
“放心吧,孟克大叔家的马奶酒和烤兽肉,我去年可是尝过的,味道绝了。”林逍笑着说道,又想起一事,“对了,你帮我给晓梅写封信,说我去鄂伦春部落了,等回来给她带点部落的特产。”沈歌点点头:“好,我这就去写。”
另一边,虎子家也是忙得热火朝天。郑云帮虎子收拾行李,把他最厚实的棉衣找出来,又缝了个布包,装了些常用的针线和伤药:“这个伤药是我爹给的,止血效果好,你带上。还有,别跟人家部落的人起冲突,多听林逍哥的话。”
虎子一边应着,一边把三八大盖擦得锃亮,又把自己的猎刀磨了磨:“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对了,你想吃啥特产?我回来给你带。”郑云笑着说道:“不用带啥,你平安回来就行。”虎子妈在一旁炖着鸡汤,插话道:“给我带点他们部落的兽皮吧,我给未出生的孙子做个小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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