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车的尾灯刚在橡胶林的拐角处缩成两个红点,最后一缕尾气混着晨雾散成淡白的烟,辛集兴压抑的呜咽还卡在喉咙里——他的肩膀抖得像秋风里的狗尾草,眼泪砸在衣襟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湿痕,连指节都因为攥得太紧而泛着青白。就在这时,围墙破洞外突然传来“笃、笃、笃”的声响,节奏慢而匀,像时钟的摆锤敲在石板上,带着一种不容置喙的掌控力。
我和辛集兴像被按了暂停键,同时僵在原地。我攥着伯莱塔的手瞬间绷紧,指腹蹭过防滑胶带的毛絮,枪身还带着刚才“激战”的余温;辛集兴猛地抬起头,泪痕还挂在腮边,睫毛上沾着的泪珠顺着眼角往下滑,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我们同时转头望向破洞——雷清荷正站在土坡顶端,左手插在唐装的斜口袋里,拇指露在外面,无意识地摩挲着布料上的缠枝莲纹;右手拄着那根纯金龙头拐杖,龙头的鳞片被阳光照得发亮,折射出冷冽的光。他的唐装前襟没有丝毫凌乱,连刚才“逃跑”时该有的褶皱都没有。十米外的橡胶树下,那辆黑色丰田越野车稳稳停着,司机半个身子探出车窗外,手里捏着瓶冰镇矿泉水,瓶身上凝着的水珠顺着指缝往下滴,在裤腿上洇出深色的印子,他看见我们望过来,咧嘴笑了笑,露出颗缺了角的门牙。
“怎么不追了?”雷清荷的声音顺着风飘过来,裹着点雪茄的余味,带着刻意的戏谑,“我特意让司机放慢了车速,还在泥地上压了两道深车辙,本以为你们会顺着追出去三里地呢。”
雷清荷踩着土坡上的枯草往下走,重心大半压在纯金龙头拐杖上,每一步都稳得像钉钉子。军靴的橡胶底碾过枯黄的狗尾草,发出“咔嚓”的细碎声响,草籽粘在鞋底的纹路里,随着脚步往下掉。他走到那滩“血渍”前时刻意顿了顿,拐杖头轻轻压上去——先是触到一层黏稠的质感,再微微用力碾动,暗红色的“血”立刻顺着杖头的鳞片晕开,却没有真血那种浸润泥土的渗透感,反倒像浆糊似的糊在表面。
等他走到离我们三步远的地方,阳光刚好斜照在拐杖头上,我才看清那所谓的“血渍”根本不是新鲜血液的暗红,而是掺了铁锈粉的红颜料——颜色发僵,没有真血那种鲜活的光泽,被拐杖头蹭过的地方,露出底下灰褐色的泥土,连半点血腥味都没有。更扎眼的是他唐装后襟沾着的草屑:那是几缕狗尾草的绒毛,边缘剪得整整齐齐,像用剪刀裁过似的,死死粘在真丝面料上,和我昨天在橡胶林里蹭到的草屑截然不同——那些草屑带着杂乱的叶尖和细刺,粘在衣服上会勾出细小的线头。
他抬手扯了扯领口,那团“油条油渍”在阳光下暴露无遗:不是食用油那种半透明的黄,而是酱油调出来的暗棕红色,边缘没有蹭擦的毛边,反而结着细小的盐粒结晶——我甚至能看见他指尖蹭过结晶时,那些细小的颗粒簌簌往下掉,落在青石板上,折射出细碎的光。“这酱油还是老鬼从镇上买的,说颜色像极了油渍。”雷清荷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嘴角勾起一抹笑,语气里满是戏谑。
最让我心头一沉的是斜前方的司机——他靠在越野车门上,右手插在裤袋里,左手把玩着那把勃朗宁M1935。枪套是黑色牛皮的,边缘磨得发亮,却没有半点使用过的磨损痕迹;枪身泛着冷硬的金属光泽,枪管干净得能映出人影,连扳机护圈上都没有一丝指纹,显然是精心擦拭后才别上去的道具。我想起刚才枪口抵在太阳穴上的触感,突然反应过来——那冰凉只是金属本身的温度,没有真枪开过火后的余温,连枪托上的防滑绳都没有丝毫汗渍。
“傻站着干什么?”雷清荷突然伸出手,掌心带着常年握拐杖磨出的硬茧,轻轻拍在我的肩膀上。他的力道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掌控感,掌心的温度透过磨得发亮的工装夹克传过来,比我的体温略高些。指尖划过我夹克的肩章位置时,刻意停顿了半秒——那里因为刚才的“挣扎”有些发皱,他却毫不在意地往下捋了捋,把褶皱压平,“还真以为我要杀你?”他嗤笑一声,眼神扫过我的脸,“我要是想动手,祠堂里那三个迷彩服,能让你连拔枪的机会都没有。”
话音刚落,他突然撮起嘴唇,吹了一声口哨。音调先低后高,像锋利的刀片划破空气,尖锐得刺人耳膜,连远处橡胶树上的麻雀都被惊得扑棱棱飞起,翅膀扇动的声音在寂静的后院里格外清晰。
“唰唰唰——”
原本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尸体”瞬间有了动静。最靠近围墙的“小林”先动了——他的右手撑在地上,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左手扒着身边的草茎,慢慢坐起身。警服上的“血污”因为动作裂开了细小的纹路,他抬手挠头时,肘部不小心蹭掉一块颜料,露出里面黑色T恤上的雷朵集团骷髅徽章:那徽章是用银色丝线绣的,针脚细密,骷髅的眼窝处还缀着两颗极小的黑珠子,在阳光下闪着冷光。“可算能起来了!”他咧嘴笑了笑,露出两颗虎牙,伸手扯下警服外套,露出左胳膊上的纹身——一条青色的蛇缠着骷髅,蛇眼是用红色颜料点的,“这颜料粘在身上痒得钻心,刚才躺那不敢动,差点憋死我!”他抖了抖警服,颜料碎屑像红色的细沙,落在地上发出“沙沙”的轻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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