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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作妖 第63章 剪云羹

作者:寒武记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4-26 12:21:41

姜羡宝重重点头:“对啊!就像贺军医你,是不是也是医术上的天才?”

“你有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那些医书,你一看就明白。但是你的同行们,可能要看十遍、百遍,可能还没你懂得多?”

这话一说,贺孟白立即开心了,昂头挺胸说:“是这个理儿!”

接着回过神,对陆奉宁作揖道歉说:“奉宁,我不该怀疑你。”

“你就是书法上的天才,就跟我是医术上的天才一样。”

绝不内耗的性子,还能屈能伸。

陆奉宁像是察觉什么,飞快瞥了姜羡宝一眼。

姜羡宝微微一笑,朝他点点头,表示不用谢。

姜羡宝其实也是惊讶的。

她并不知道陆奉宁的出身,但是从他日常的衣着和为人处世来看,一直觉得陆奉宁跟沈凌霄和贺孟白,还有京城那个云望舒不一样。

果然,她的直觉是对的。

这个陆奉宁,跟她一样,都是草根出身。

所以很多时候,她觉得不用多说什么,他们都能理解彼此的意思。

陆奉宁:“……”

他收回视线,不动声色对贺孟白说:“外面的水缸没水了,你去院子里的井台那边绞几桶水上来。”

贺孟白立即乐颠颠出去干活了。

他出去之后,姜羡宝说:“贺军医真是好性子。”

“他知道你是猎户出身,半点没有看不起你,纠结的只是你怎么会字写得比他好。”

陆奉宁随口说:“其实这也是一种看不起。”

姜羡宝笑了笑:“……看来陆都尉对人要求挺高的。”

陆奉宁看她一眼,说:“难道姜小娘子对人要求不高?”

姜羡宝说:“我的要求不高啊……比如我不认为他这么说是看不起你的意思,我觉得,他只是从自己的经历出发,有这个疑问。”

“陆都尉不必想太多。”

陆奉宁很是意外,又看她一眼,心想,这姜女娘是真豁达,一点都不钻牛角尖。

女娘很少这样的。

他收回视线,语气很是通情达理:“姜小娘子说得在理,我收回我的话。”

“孟白确实是难得的老实人。”

姜羡宝噗嗤一笑:“老实人不是什么好话,陆都尉别这么说贺军医。”

陆奉宁看她笑,也不由自主勾了勾唇,从善如流:“是我说错话了,应该说贺军医有赤子之心。”

说着,他从衣袋里拿出一个竹筒,递给姜羡宝说:“这是我们今天在昆吾山打猎的时候,弄到的一点野蜂蜜。”

“味道还不错,阿猫阿狗应该会喜欢吃。”

姜羡宝眼前一亮,拿过来掀开竹筒的盖子闻了闻:“还真是野蜂蜜!品级不低啊……好香好甜的味道!”

“闻起来就舒服!”

“是什么花的蜂蜜?陆都尉看见了嘛?”

陆奉宁摇头说:“当时只顾着躲避那些野蜂,忙着掏它们的蜂窝了,没注意附近有什么花。”

姜羡宝有些遗憾:“等开春暖和了,我带阿猫阿狗去山上找找,多弄点野蜂蜜回来。”

这可是好东西。

在这个时代,普遍吃的是麦芽糖。

白糖的价格,那是天价。

一斤白糖,可以换一辆马车。

而蜂蜜因为来源有限,所以也很贵,但是,比白糖还便宜多了。

只是味道纯正的野蜂蜜,也是极为难得。

而且姜羡宝还想看看能不能弄到一点蜂王浆。

她知道一味用蜂王浆做原材料的养颜润肺膏的制作方法,打算有空给自己做一点。

这个身体需要好好保养。

陆奉宁手脚麻利,一边说话,一边已经收拾好两只野兔,把兔肉递给姜羡宝,又说:“这野兔只是看上去肥,但是兔肉不经吃,你们可以先吃野兔。”

姜羡宝其实已经做好晚食了,但是看着新鲜的野兔,也有点馋,说:“那我就再做一个炙野兔,可以配陆都尉送来的野蜂蜜。”

“正好你们来了,大家一起吃,热闹些。”

“对了,你们吃过晚食吗?”

陆奉宁和贺孟白过来的时候,已经吃过晚食了。

他点点头:“吃过了,不过孟白饭量大,容易饿。”

“如果姜小娘子盛情,我们不是不能再吃一顿。”

姜羡宝笑说:“陆都尉做什么都喜欢用贺军医做幌子,好在他也不在乎被你当幌子。”

陆奉宁挑了挑眉,没想到被她看出来了。

他摸了摸鼻子,笑说:“这么明显吗?那我等下向孟白赔罪。”

姜羡宝揶揄说:“那到不用,就让他这样天真烂漫,挺好的。”

陆奉宁和她相视而笑,像是有了一个共同的秘密。

姜羡宝说话间,已经拿出一个黑沉色泽的铁丝蒙子,罩在灰白色的石炭盆上。

这铁丝蒙子,是这院子里以前就有的。

她在厨房里找到,一看就知道是炙肉用的。

炭盆里燃着几块木头,是陆奉宁给他们买的柴禾。

姜羡宝看着火起来了,赶紧压上一些灶灰,让那火不再是明火,而是从灰烬里散发出来的余温,最适合做炙肉。

野兔肉清洗过后,姜羡宝抹了一点盐,就切成一条条的肉,放在铁丝蒙子上。

没多久,野兔的油脂,从铁丝蒙子里一滴滴坠入那灰烬中,立时激起一阵带着焦香的烟气。

姜羡宝别过头,被那烟气呛得咳嗽了几声。

陆奉宁对她说:“你去厨房看看还需不需要多热几个烤馍,孟白的食量大,我担心他吃了还要吃。这里我给你看着。”

此时,兔肉被余烬的温度,炙得微微卷起,边缘出现糖色,里头的肉却依然紧实鲜嫩。

陆奉宁顺手撒上几粒胡椒,一阵奇特的肉香,顿时被晚风吹遍了沙河坊。

很快,隔壁又出现了孩子的叫喊声,和劈里啪啦打孩子的声音。

正在井台边绞水的贺孟白,支着耳朵听陆奉宁和姜羡宝说话。

终于忍不住,小声嘟哝:“就知道拿我做幌子……我怎么就食量大了?你明明比我还能吃!”

陆奉宁不理他,对姜羡宝说:“姜小娘子,要不把铁丝蒙子移到这边的厢房?”

姜羡宝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说:“也好,天气越来越冷,在院子里烧烤,以后火都点不起来。”

正好贺孟白绞完水过来了。

陆奉宁叫上贺孟白一起,把铁丝蒙子和石炭盆,都搬到东厢房。

阿猫阿狗一人拎着一个竹笼,很欢乐地跟了进去。

陆奉宁回头看见,立即对贺孟白说:“孟白,你来看着这炙兔肉,别糊了。我把剩下的野味都收拾了。”

他站起来,高大的身躯严严实实挡在贺孟白前面,没让他看见阿猫阿狗的异样。

阿猫阿狗完全没有觉察有什么不同。

欢欢喜喜把两个竹笼放在地上,说:“陆都尉,野鸡给你拿进来了!还有野鸭子!”

这两个竹笼里,各有四只野鸡,和三只野鸭子。

一个竹笼至少八斤重。

两个三岁多的孩子,就这样一只手就拎起来了。

陆奉宁看了两个孩子一眼,岔开话题说:“那你们去厨房,找你阿姐要一点调料过来,我去外面收拾。”

他拎着两个竹笼又出去了,来到井边,一鼓作气,把四只野鸡和三只野鸭都给收拾了。

烧了热水,毛烫得干干净净,骨头被剔下来了,肉也清洗过了,还用他的弯刀割成了一条一条的,送到了厨房。

姜羡宝看了一眼。

这刀功,很是了得啊!

这不是杀人的刀功,这明明就是厨师的基本功!

这陆奉宁,看来这猎户做的,从小到大,也没少学东西……

姜羡宝自己是这样长大的,知道他们这种出身的人,只有努力学习,不管什么东西,只要学就对了。

上学在学校里学知识,放学在社会上学生存技能。

没有家庭托举的他们,从小就知道,凡事只能靠自己。

姜羡宝真心实意对陆奉宁说:“陆都尉有心了,这野味收拾得很在行。”

“陆都尉在酒楼里也做过学徒嘛?”

“我看你这手刀功很不错。”

陆奉宁把肉送进厨房后,四下看了看,找了盐罐过来,一边给野味抹盐,一边说:“我哪有机会去酒楼学厨?”

“我是参军之后,在边军里跟着一个伙夫军头学的。”

“他以前是酒楼的大厨,后来因为跟另一个大厨不合,被人赶出来了。”

“他就加入了边军,做了伙夫头儿。”

姜羡宝留神看着陆奉宁在厨房里忙乎。

野味的盐都抹好之后,他把这些肉又一条条挂起来。

要吃的时候,拿下来切切就可以了。

陆奉宁个子很高。

他往厨房的横梁上挂肉的时候,一抬胳膊就挂上了,都不用踩椅子。

姜羡宝在心里啧一声,说:“给我留两条鸭肉,不要腌,我要做个剪云羹。”

其实就是鸭肉版的汽水肉。

陆奉宁看她一眼,说:“我来给你剁陷馅”

姜羡宝惊讶:“陆都尉知道怎么做剪云羹?”

陆奉宁说:“孟白喜欢吃这个,跟我去酒楼,总点这个菜。”

姜羡宝点点头,任他去忙乎。

做剪云羹,要把鸭肉剁成肉糜,放一点豆粉或者蛋清,然后加入葱、姜、豆豉、橘皮和茱萸调味。

姜羡宝厨房里没有鸡蛋,只有一点豆粉,都被陆奉宁放进肉糜了。

姜羡宝这边烧好水,用野鸭的骨架,先炖出一锅味道醇厚,但是颜色淡雅的清汤。

锅盖一掀开,那极鲜极醇的味道,把在东厢房看着炙兔肉的贺孟白都吸引了。

他和阿猫阿狗一起抽着鼻子,一路嗅过来。

“做什么呢?香得邪门啊!比那厢房里炙兔肉还香!”

姜羡宝说:“做剪云羹呢,贺军医应该很熟悉吧?”

没想到贺孟白撇了撇嘴,说:“这是剪云羹?你没哄我吧?”

“我知道剪云羹有股特别的腥味儿……我们家上了年纪的人好这一口,说特别养人。”

“我在宏池县酒楼里,就没吃到过不腥的剪云羹。”

姜羡宝笑着说:“那是鸭肉去腥没有做好。”

“你今天吃吃我做的剪云羹,看看跟你家做的,还有酒楼做的比,怎么样?”

说着话,她已经把陆奉宁剁好的鸭肉糜拿过来,把自己刚刚准备好的调料放进去搅拌。

接着就着烧开的清汤,把鸭肉糜用小勺放入沸腾的汤里。

那肉糜剁得极细,入汤之后,很快就浮起来,像是一团团白云,所以起名“剪云羹”。

因为肉糜熟的很快,不需要很长时间的炖煮。

因此下锅之后,姜羡宝就浇上薄芡。

等清汤略微变稠了,再加上几根葱丝,增香提亮。

贺孟白看直了眼睛,惊讶说:“好像真的闻不到一点腥味了!”

姜羡宝说:“咱们去厢房吃晚食,我把汤锅端过去。”

陆奉宁说:“我来端,你拿几个碗筷吧。”

姜羡宝意外地看了陆奉宁一眼。

是个眼里有活的男人。

跟沈凌霄那种眼睛长到头顶的世家公子比起来,真是难得。

而贺孟白也是一看就是那种从小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要人伺候的。

但他性子随和,虽然眼里没活,但是你让他做什么,他都会高高兴兴去做,从来不抱怨,也不觉得这是他这个贺氏的郎君不应做的事。

姜羡宝对他的印象,也非常好。

总之,这俩人,都比沈凌霄那人要好上千百倍。

……

几个人在厢房吃饭。

这一晚,阿猫阿狗吃得特别开心。

姜羡宝做的剪云羹,再次惊艳了他们。

不过,他俩还是更喜欢吃炙兔肉。

一咬一口的肉,油汪汪的,外酥里嫩。

再蘸上一点点野蜂蜜,那带着花香的甜,对味蕾十分友好,能够抚慰他们冬夜里曾经担惊受怕的身心。

最喜欢剪云羹的,其实是贺孟白。

他从喝第一口汤开始,就惊为天人。

等再吃一口那鸭肉糜,直接陶醉地闭上眼睛,细细咀嚼品尝。

那一汤锅的剪云羹,至少有二分之一进了他一个人的肚子。

陆奉宁只舀了一碗汤,给阿猫阿狗也给舀了一碗。

要给姜羡宝舀的时候,姜羡宝婉拒了,说:“我自己来。”

“陆都尉多吃点啊。是我做的饭菜,不合你口味嘛?我看你吃的不多。”

? ?中午十二点过五分有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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