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后,一百名“商队护卫”分批抵达野狼峪。这些人大多三十上下,皮肤黝黑粗糙,眼神锐利沉稳,行动间自带一股行伍特有的剽悍和警惕,与峪内那些虽然训练有素但终究缺乏杀气的靖王府护卫截然不同。领头的校尉姓雷,单名一个虎字,人如其名,虎背熊腰,满脸络腮胡,左边眉毛有一道浅浅的刀疤,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老行伍。
沈清欢在简陋的“校场”上接待了他们。一百人,队列不算特别整齐,但站在那里,就如同一百把未出鞘的刀,沉默,却带着隐隐的血气。
“雷校尉,一路辛苦。”沈清欢开门见山,“诸位兄弟从北境而来,想必已知此行任务。野狼峪所制新器,或可为边军添一臂之力。然器是死物,用器之人方是关键。接下来时日,需诸位熟悉新器,演练战法,其间或有不适,或有不解,望诸位直言,我等共同摸索。”
雷虎抱拳,声如洪钟:“沈大人客气。殿下有令,我等唯命是从。只是……”他目光扫过场边堆放的那些“轰天喷筒”、火绳枪,以及一些奇形怪状他不认识的物件,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我等粗人,只识得刀枪弓马,这些……铁筒子、烧火棍,恐一时难以熟用。”
他身后的老兵们,眼神里也大多透着怀疑和不以为然。他们是在尸山血海里滚出来的,信得过的只有手里的刀,背上的弓,身边的同袍。这些看起来笨重古怪的铁家伙,能顶用?别是京里贵人瞎折腾的玩意儿吧?
沈清欢将他们的神色尽收眼底,也不生气,笑道:“熟能生巧。今日先请诸位兄弟,试试这‘烧火棍’的威力。张三,李四,出列!”
随着她的命令,两名已经训练了一段时间的野狼峪火枪手出列, 拿起两杆最新改进的、加装了木质枪托和简易准星的火绳枪。这枪比最初的原型轻便了些,也更像样了。
“目标,八十步外木靶。预备——放!”
两名火枪手熟练地装填火药、弹丸(用定量药壶和模具弹丸,速度比以前快了些),用通条压实,架在简易支架上,点燃火绳。
“砰!砰!”
两声爆响,硝烟弥漫。八十步外的木靶,一个被击穿了碗口大的洞,木屑纷飞;另一个被擦中边缘,也打掉一大块。
这个距离,这个精度,对用惯了弓箭的老兵来说,实在不够看。雷虎眉头皱得更紧,就这?装填慢,动静大,烟雾大,精度差,除了声音响,似乎没啥优点。
沈清欢看出他们的不屑,也不解释,继续下令:“火枪队,第一列,出列!”
三十名火枪手(包括之前那两名)整齐出列,排成三列横队,每列十人。他们操作比刚才的张三李四更熟练,但也花了近两分钟,才完成装填,举枪瞄准。
“第一列,放!”
“砰!”十杆枪齐射,声音汇聚,颇为震撼,烟雾也更浓。八十步外的十个木靶,有五个被击中,四个脱靶,一个被打断了支架。
“就这?”有老兵低声嗤笑,“老子用弓箭,这距离,十箭至少中七八!”
“烟雾太大,打完就看不清了。”
“装填太慢,一箭之地,够鞑子骑兵冲三个来回了!”
议论声渐起,虽然不大,但足以听清。
沈清欢依旧微笑,抬手示意安静。火枪手们迅速退后装填,第二列上前。
“第二列,放!”
“砰!”
“第三列,放!”
“砰!”
如此轮换,虽然每列射击间隔不短,但连绵不断的枪声和硝烟,确实营造出一种持续不断的火力压制感。三轮过后,八十步到百步之间的区域,烟雾弥漫,木靶被打得支离破碎。
“诸位兄弟,此器名为火绳枪。”沈清欢等枪声停歇,才开口,“诸位所见,是其短处:装填慢,精度欠佳,烟雾大。然,亦有其长处:一曰威力,诸位请看那木靶伤口,非箭矢可比;二曰易学,训练一合格弓手,需数年苦功,而训练一合格火枪手,月余可成;三曰,可阵列齐射,无视甲胄,中者非死即残,可破密集军阵。”
雷虎盯着那些破碎的木靶,又看看火枪手们手中冒烟的铁管,沉默片刻,道:“若遇鞑子轻骑袭扰,来去如风,此物装填不及,奈何?若遇大风大雨,火绳火药受潮,又当如何?若近身搏杀,此物不如烧火棍。”
问题很尖锐,直指火绳枪的致命弱点。周围的老兵们也纷纷点头。
沈清欢不慌不忙:“雷校尉所言极是。故,此器非为替代弓马刀枪,而是补充,是奇兵。用于守城、结阵防御、伏击、或与弓弩、长枪协同。至于风雨,有防水油布、特制药包应对,虽不能全然避免,但可减少影响。至于近战……”她一挥手,旁边早已准备好的二十名野狼峪护卫出列,人手一根齐眉棍,但棍头包着厚厚的布,蘸了石灰。
“请雷校尉及诸位兄弟,挑选二十人,用未开刃的刀,与我这二十护卫,演练一番近身格杀如何?我这些护卫,训练不足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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