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亮。
雾没散。
叶良辰站在李四家门口。
青石板湿滑,泥水横流。门环铜绿,门槛高得像墙。
他手插在袖子里。
三十贯钱,购田申请,税票——全在怀里。
贴着胸口。
像揣着一块烧红的铁。
他本想直接递上去。
张嘴。
李四就在门缝里笑了。
“你钱哪来的?”
“偷的?抢的?”
门“哐”地关上三分。
留一道缝。
够扔东西,不够进人。
叶良辰僵住。
手心出汗。
第一反应是走。
“算了。”
“惹不起。”
“明天再来。”
他腿动了。
想后退。
可他想起吴六。
也是被拒一次。
再上门,门锁了。
三天后,咳血死在草铺上。
临死前还念:“就差两贯……”
他若退。
三十贯就成笑话。
地契梦碎。
他再跪下去,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他压住退意。
低声说:“依县令告示,购荒地者,可申请保书。”
李四从门缝睨他。
眼神像看狗。
“告示?”
“我就是告示。”
“你税票呢?”
叶良辰掏出税票。
五年未欠,一笔不落。
李四接过。
不看。
随手一扔。
税票飞出门缝。
落在泥地里。
沾了水,糊了字。
叶良辰低头。
看见泥糊在“叶良辰”三个字上。
手指微颤。
他没弯腰捡。
他知道,一低头,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他默默记下:
三月初九,申时初,李四拒收申请,污损税票。
他不争辩。
转身走。
——
回村路上,雨又来了。
不大,细密,往骨头里钻。
他脑子里反复推演:
李四为何拒?
不是手续问题。
是“规矩”。
吴六之死就是先例。
李四以“保书费”敛财。
若人人都依法办事,他哪来的油水?
他若再求,必被索十贯“保书费”。
他付不起。
也绝不愿付。
他必须反制。
他想起县衙告示里一句:
“凡响应垦荒者,里正不得无故拖延,违者县衙追责。”
他若能证明李四拒不履职,便可反告。
他不为正义。
只为保命。
他记下一笔:
李四怕的不是我,是县衙。
他要的不是保书,是让李四知道——我也有刀。
虽钝,但能见血。
——
夜里。
油灯如豆。
他坐在土炕上,把沾泥的税票摊开。
用布角一点点擦。
泥屑脱落,字迹重现。
灯影摇晃。
映在墙上,像鬼。
也像刀。
他翻出副本。
五张税票,影本清晰。
他早防着这一手。
吴六的死,就是他的前车之鉴。
他不是没想过忍。
“算了。”
“惹不起。”
“以后再说。”
可再忍下去,他就是下一个吴六。
穷死,病死,被人踩死。
他不需要谁公平。
他只需要一块地。
一块能让他站着种田的地。
李四不给保书。
行。
那他就让李四知道——
这世道,不是只有他能卡人脖子。
他也有证据。
他也有告示。
他也能往上捅。
他不怕麻烦。
他怕的是,麻烦来了,他连还手的力气都没有。
他把税票收好。
申请折齐。
放在油灯旁。
他不打算再求李四。
他要等。
等李四以为这事过去了。
等他松懈。
然后——
捅他一刀。
——
窗外,雨停了。
屋角水洼还在滴答。
像倒计时。
他坐在灯下。
手指抚过税票边缘。
那里有他指甲抠出的痕。
深一道,浅一道。
像伤疤。
也像记号。
他闭眼。
不是怕。
是在算。
算李四的弱点,算县衙的流程,算自己还能走几步。
他睁开眼。
灯影里,他眼中一道寒光。
从未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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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坐在堂屋,手里转着铜烟杆。
家丁低声问:“真把税票扔了?万一他去县里告您不作为?”
李四冷笑:“告?他敢?”
“他手里有告示。”
“告示?”李四嗤笑,“我早跟县衙打过招呼——凡买地者,必查钱源。三十贯,一口锅,两处赊账,来路不清,保书一律缓发。”
他磕了磕烟杆:“他要告我?正好,我反报他‘隐匿资产,图谋不轨’。里正查账,天经地义。”
家丁犹豫:“可……告示写着‘不得无故拖延’。”
“无故?”李四眼神一冷,“钱来路不明,就是‘有故’。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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