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便是城中一年一度的芙蓉诗会,消息早几日便传遍了大街小巷,连带着空气里都飘着几分文绉绉的期待。杨府后院的茉莉开得正好,杨书言抬手摘了一朵,指尖轻轻捻着那层薄如蝉翼的花瓣,凑到鼻尖嗅了嗅。清冽的香气漫进肺腑,她眼底却漾开一抹极淡、又极耐人寻味的笑意——这场诗注定不会平静的诗会真令人期待。
果然,到了诗会当日,杨书言刚在自家席位坐下,就见一个穿着月白长衫的少年凑了过来,眉眼间竟与她有几分相似,只是多了些刻意装出来的英气,那不是自己那便宜弟弟。
““表哥,好久不见啊,最近过得怎么样?”少年的声音压得很低,仿佛生怕被人听见似的。然而,这熟悉的声音却让杨书言心中一动,她定睛一看,果然是那位心心念念想要在诗会上崭露头角,但实际上却才疏学浅、肚子里没多少墨水的胞弟——杨书哲。
只见杨书哲身着一袭素色长衫,头戴方巾,看上去倒是有几分儒雅之气。不过,杨书言太了解自己这个弟弟了,知道他不过是个爱玩又没什么真本事的人罢了。
让杨书言感到意外的是,杨书哲竟然乔装成了她的“表弟”,混进了这场诗会。杨书言心中暗自好笑,他这个弟弟还真是想尽办法也要来凑个热闹啊。
杨书言对杨书哲的到来早有预料,所以她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并没有戳穿他的伪装。然后,她便转身将注意力重新投入到了诗会之中。
今日的杨书言心境格外舒畅,无论是即兴创作的即景短句,还是与旁人相互唱和的律诗,她都信手拈来,而且文思泉涌、妙笔生花,引得在场众人纷纷叫好。尤其是那首咏芙蓉的七律,更是让几位德高望重的老夫子赞不绝口,直说他的“笔意清绝,后生可畏”。
杨书言这边风头无两,杨书哲在一旁看得眼热,心里像被猫爪挠似的。等众人夸赞稍歇,他悄悄拉了拉杨书言的衣袖,满脸急切:“书言,好大哥,快,快,快,也替我编一首,不用太长,能让我也扬个名就行!”
杨书言看着他那副急不可耐的样子,嘴角弯了弯,倒也没推辞,略一思索,便在纸上写了首四句的绝句,递给了他。
杨书哲接过诗稿,如获至宝,立刻揣着去了人群中,装作不经意地念了出来。那诗确实清丽,一时也引来不少赞叹。有人便笑着追问:“这位小公子好才情,不知这后两句‘露重香凝脂,风摇影自痴’,是单写芙蓉,还是另有深意?”
这话一问,杨书哲脸上的得意瞬间僵住。他方才只顾着背诗,哪曾想过什么深意?方才杨书言写的时候他也没细看,此刻被问得猝不及防,张了张嘴,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脸涨得通红。
周围渐渐安静下来,几道目光带着探究落在他身上。有个常与杨家子弟打交道的公子哥看出了端倪,忍不住打趣道:“杨二……哦不,这位小公子,莫不是这诗……是代笔来的?还是偷来的不成?不然怎么连自己写的诗都解不出?”
一句话戳中要害,杨书哲顿时哑口无言,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远处的杨书言看在眼里,指尖再次捻了捻衣襟上别着的茉莉,眼底的笑意更深了些——她早说过,这场诗会,不会平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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