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毒者的那番话,如同石子投入深潭,林枫不知道能否激起涟漪,但他已尽了“人”事。他将注意力重新拉回自身的生死困局。档案编号“37-4-12”的内容,需要外部力量去揭开,他只能等待。而在等待中,他不能坐以待毙,必须主动锤炼自己破局的能力。
机会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现了。
这天,前来送饭并短暂看守他的,是那位曾被他关于投毒者的话触动过的年轻辅警。年轻人将饭盒放下后,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退到门口,而是犹豫了一下,飞快地将一份卷起来的、看似是废弃的打印文件,塞到了林枫的枕头底下。
“林……林哥,这、这是打扫文印室准备扔掉的废纸,你别乱写乱画啊。”辅警的声音带着紧张的颤抖,说完立刻退开,眼神不敢与林枫对视。
林枫心中巨震,面上却不动声色:“嗯,知道了,闲着也是闲着。”
等辅警故作镇定地站到门口望向外面,林枫才缓缓走到床边,坐下,借着身体的掩护,摸出了那份“废纸”。展开一看,他的呼吸几乎停滞。
这根本不是废纸!这是一份案情通报的初稿,关于近期辖区内发生的一系列手法高明、嫌疑人拥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入室盗窃案!通报里简要描述了作案时间、地点、手法(技术开锁,目标明确,只取现金和小件贵重物品),以及警方初步排查后,几个重点嫌疑人都被确凿证据排除的困境。
这份材料,显然是内部流通的,甚至可能尚未定稿。这个年轻的辅警,是冒了极大的风险,将这份对他而言本该是“天书”的材料,送到了他的手上。
【“完美不在场证明”盗窃案】,就以这种隐秘而危险的方式,摆在了他的面前。
一股久违的、属于猎手的血液开始在他体内复苏。他贪婪地阅读着每一个字,大脑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运转起来。技术开锁,目标明确,只取现金和贵重小件……这是典型的老手作案,计划周密。但“完美不在场证明”是关键。
他摒弃了所有杂念,将自己代入到那个未知窃贼的思维中。没有监控,没有证人,没有DNA,甚至没有口供——他现在所处的境地,与侦破此案所需的资源匮乏状态,何其相似!
他只能依靠纯粹的逻辑和犯罪心理侧写。
“不在场证明”的本质是什么?是时间与空间的伪装。
通报里列出了三起案件的具体时间点。林枫找来之前写“心得体会”的纸笔,开始在空白处进行推演。他画下简单的时间轴,标注案发地点。
第一个假设:嫌疑人单独作案。那么,他必须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穿梭于相距较远的案发地点之间。但几个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都排除了这种可能,无论是交通工具(有监控或人证)还是实际路况,都无法实现。
那么,第二个假设:团伙作案?但通报描述的手法高度一致,像是同一人所为,团伙作案容易留下更多线索,不符合“高明”的定义。
林枫的笔尖停住了。他盯着时间轴和地点分布图,一个大胆的念头闪过。
如果不是一个人在作案,而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地方作案呢?
这个想法看似荒谬,却瞬间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双胞胎?可能性有,但现代户籍管理和生物识别技术下,双胞胎身份很难完全隐藏,警方排查时不会忽略这一点。
那么,还有什么能制造出“同一个人”的错觉?
—— 高度相似的作案手法,以及,某种共同的、不为人知的“标记”或“需求”。
林枫回想起自己刚入行时,师父陈建国讲过的一个旧案:一个盗窃团伙,专门收买那些身形相似、且都有某种特定技能(如开锁)的人,通过统一的“培训”,让他们作案手法如同复刻,以此干扰警方判断,制造“幽灵嫌疑人”。
眼前的系列盗窃案,是否也是如此?不是双胞胎,而是“复制品”?
但培训成本高,且多人知情风险大。还有一种更隐蔽的可能……
林枫的目光再次扫过作案手法描述:“技术开锁,目标明确,只取现金和小件贵重物品”。目标明确!这意味着嫌疑人可能事先踩点。如何踩点而不引起怀疑?
他的思维再次跳跃。如果,嫌疑人的身份,本身就赋予了他合理出现在不同小区、甚至进入住户家中的权利呢?
物业维修人员?快递员?外卖员?……或者,装修工人?
对!装修工人!他们可以凭借工作身份,自由出入多个小区,多家住户,在作业过程中有机会观察户内情况,甚至偷偷复制钥匙或记录锁具型号!而且,装修队流动性大,人员构成复杂,是完美的掩护!
如果是装修工人,那么“完美不在场证明”就很好解释了——案发时,他正在另一个装修工地,有大量的工友和业主可以作证!但他利用工作之便,将踩点信息和作案手法,“共享”给了另一个人,或者一个小团体?不,那样还是团伙,痕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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