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的深秋,风已经带了刀子般的凛冽,刮过旷野,卷起干燥的尘土和枯黄的落叶。沈遂之没告诉任何人行程,只带了最贴身的助理,开着一辆不起眼的越野车,低调地回到了那个生他养他、却又在记忆中逐渐褪色的小村庄。
村子依然是他记忆中的模样,甚至更加沉寂了。几十年前的红砖房大多还在,只是墙皮剥落得厉害,新盖的二层小楼零星点缀其间,更显出了老屋的颓败。村头的土路依然坑洼,只是多了些摩托车和三轮车碾过的痕迹。空气里弥漫着熟悉的、混合着柴火烟、牲口味和北方黑土地特有的干爽气息。时间在这里仿佛流淌得格外缓慢,却又无声地带走了一代人,改变了更多东西。
他这次回来,目的明确。一是看看老娘和干爹赵班主,二是给自己找个“落心”的地方。在韩国、在美国、在北京、在象山……他像个陀螺一样被抽打着旋转,扮演着哲洙、杰克、杨过,也被沈遂之这个名字所承载的期望、绯闻、野心和混乱所裹挟。高圆圆那夜像一场急骤的暴雨,暂时冲刷掉了表面的燥热与尘埃,让他得以喘息,但雨过之后,心底那片被过度开垦、角色疯长的荒原,依然沟壑纵横,杂草丛生。他需要真正的“放下”,需要从这片心灵最初的土壤里,重新汲取一点沉静的力量,找回那个在二人转戏台和夜场里挣扎求存、却目标单纯的沈遂之的影子。
他没有惊动太多人,先去了干爹赵班主家。老班主还住在剧团后院那两间低矮的平房里,听说干儿子回来了,趿拉着鞋就跑了出来,看到沈遂之,浑浊的眼睛先是一愣,随即爆发出惊喜的光彩,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力道不减当年:“好小子!还知道回来看看你干爹!”
沈遂之笑着扶住老爷子,进屋坐下。屋里陈设简单到近乎简陋,却收拾得干净。墙上还贴着泛黄的剧团老照片,里面有年轻时的赵班主,也有还是半大孩子的沈遂之,穿着不合身的戏服,脸上画着油彩,眼神却亮得惊人。
“干爹,我这次回来,想给您和村里几位老师傅,还有我娘,盖几间像样的房子。” 沈遂之开门见山,递过去一张银行卡,“钱我已经准备好了,施工队也从县里找好了,材料都用好的。您就别推辞,当年要不是您收留我,教我吃饭的本事,我指不定在哪儿呢。”
赵班主看着那张卡,又看看沈遂之,嘴唇哆嗦了几下,想说什么客气话,最终却只是咧开大嘴,笑得见牙不见眼,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像一朵怒放的老菊花。他这辈子带过不少徒弟,有出息的也有,但像沈遂之这样,成了大明星,赚了大钱,还能念着旧情,回来给他这个老头子盖房子的,独一份。他拍着大腿,连声说:“好!好啊!我老赵没看错人!你小子,顶呱呱的厉害!” 高兴得在屋里转了两圈,恨不得立刻出去跟全村人炫耀。
看着干爹乐得找不着北的样子,沈遂之心里也泛起一阵暖意和酸涩。这大概是他最近做的,最直接、也最能让心落到实处的一件事。
给母亲盖房子的事,则要复杂些。沈遂之的生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改嫁了,虽然后来也偶有联系,他成名后也定期寄钱,但母子之间总隔着一层岁月的疏离和当年被“抛弃”(孩童视角)的隐痛。母亲现在住在邻村,日子过得一般。沈遂之去看她时,她正在院里收拾晾晒的玉米,看到儿子突然出现,先是吓了一跳,随即手足无措,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沈遂之说明来意,要给她在村里最好的位置盖一栋带小院的新瓦房。母亲连连摆手,说不用,现在住得挺好,不想给他添麻烦,眼神躲闪着,不敢看他。沈遂之能感觉到她那份小心翼翼的愧疚和距离感。他也没多待,留下钱和联系方式,嘱咐施工队的人多照应,便离开了。走出院子时,他回头看了一眼母亲佝偻着继续收拾玉米的背影,心里沉甸甸的,却也没什么太多话想说。有些裂痕,不是金钱和房子能够完全填补的。他能做的,也只是尽一份物质上的孝心,让她晚年过得舒坦些。
接下来的日子,沈遂之就住在了干爹家腾出来的一间厢房里。施工队很快进驻,选好的宅基地上开始热闹起来,打地基、运砖瓦、砌墙……沈遂之有时会去工地看看,和工头聊聊细节,更多时候,则是独自在村里转悠。
他去看了已经破败不堪、几乎只剩断壁残垣的老戏台,那里曾是他第一次登台,在干爹的呵斥和观众的哄笑中,跌跌撞撞唱完一出《猪八戒背媳妇》。他去看了村后那条已经近乎干涸的小河沟,夏天时他曾和小伙伴他们在这里摸鱼洗澡。他走过那些熟悉又陌生的乡间土路,和偶尔遇见的、已经老得几乎认不出的长辈打招呼,递根烟,听他们用浓重的乡音感慨“小遂子出息了”、“你娘有福了”。
没有闪光灯,没有采访,没有剧本,没有需要他调动全部心神去“成为”的另一个灵魂。在这里,他只是“赵班主的干儿子”、“老沈家那个出去闯荡的孩子”。这种剥离了所有光环和负担的简单身份,让他感到一种久违的松弛,虽然这松弛底下,依然是那片需要整理的内心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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