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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之缘 第11章 逸轩

作者:南沙永暑礁的义光诗雨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2-21 10:41:01

北方的冬天,昼短夜长,且天气寒冷。

十八个小时的车程,浩夜下车时,两条大长腿都有点不听指挥了,在冰冷的雪地上摇摇摆摆,有点像在跳街舞。

虽然车开的顺利,一夜过来平安无事,可天亮之后,一直感觉有什么事要发生。

只因,他又如犯了鼻炎,涕泪交加。他都开始纳闷了,是小安雪有什么事了,还是自己着凉感冒了。

后来干脆不想了,回家打电话就好了,于是下了车,明知走路不稳,也着急奔宿舍而来。

掏钥匙,开门,直奔电话机。拨号,等待,皆是嘟嘟嘟嘟嘟嘟的忙音,连拨五次都如此,他颓然的坐在沙发上。

突然之间,他的脑海里开始仔细回忆那几个妈妈的面孔。大脑如同在放电影。

第一个跳出来的是周妈,那一脸横肉,凶巴巴的样子,笑起来时更有点吓人。他又突然想到安雪,这周妈会不会拿针扎她。

浩夜的联想力也够丰富了,源于他把周妈和容嬷嬷画等号了,还让自己不寒而栗了一回。

不知道这是不是人类的第六感,浩夜还真猜对了,只是电视剧中与现实中扎的地方有区别。一个是睁着眼睛演戏,一个是背着心事救人。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也没等来电话。浩夜洗去旅途的疲惫后,睡着了。

他也做了个梦,梦到正在地震中救人,可是这次救得并不轻松,浩夜在梦海里苦苦挣扎着。

平衡时空里,燕城一处30平的筒子楼中,一个**岁小男孩,脸上肉嘟嘟的,身体也是肥嘟嘟的。

站在家庭影院前拉着小提琴,琴声悠扬婉转细腻。

他正在演奏一曲化蝶。听起来已经很见功力了,他仍觉不足,又连续演奏三遍,脸上才有了笑意。

晚饭时间到了,一个三十几岁的妇人,眉目清秀,带着一股书卷气,轻盈如燕般的走进门。

手里端着一个木制托盘,上面放着一小蝶水煮花生米,一盘凉拌黄瓜。两小碗米饭,放在房子一角的餐桌上:“小逸,过来吃饭,饭凉就不好吃了。”

被唤作小逸的男孩:“知道了,妈妈,我马上来。”

过了两分钟,他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把小提琴装进琴盒,过去吃饭:“爸爸今天又不回来么?我一周没见到他了。”

女人笑着说:“想他干嘛?自打你生下来,他就顾不上管你,就我生病这半年才见他人影。我这不刚一好,他又没影了。”

这笑意淡淡的语气中多多少少有点抱怨的成分在其中。

小男孩:“妈妈,你会生爸爸的气吗?”

女人又笑了:“我有资格生他的气吗?再则我到哪儿找他生气去。研究所吗?那帮子老家伙不笑话死我。”

小男孩:“我记忆里就没见妈妈生过气,再者说,您也不多在家,这个家么,就由我担着呗!。

女人用惊讶的眼光看着儿子:“哎!我说小逸,人不要太聪慧睿智了,那样很累的,像你爸一样”。说完竟哈哈大笑起来。

小男孩:“哎哎哎,我说漂亮妈妈,你夸我也就行了,非得捎上我爸,我这不一下子就被比趴下了”。

女人,不无骄傲的:“去去去,啥都争。没你爸爸的聪明睿智,哪有你的聪明绝代”。

小男孩:“妈妈,直接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多好”。

女人:“臭小子啥意思?非把你妈这风华正茂,青春美少女比下去么,这出口成章的劲越来越溜了”。

小男孩:“我这不是给你长脸么?不能把科学家的基因全部继承,浪费了您这中文系大教授的语言学功力。”

小男孩头上遭了一个暴栗:“臭小子,这话我爱听。”

这是安雪口中的小胖子,欧阳逸轩的家。爸爸在燕北大学计算机研究所上班,主研方向是人工智能。母亲是燕北大学的汉语言文学教授。

欧阳逸轩的家庭教育环境双优,只是美中不足之处是由于欧阳逸轩的胖,他连幼儿园都没上。

他是地地道道居家受教,自学成才。学习,生活,自立,一切都靠自己,在外人眼里,他是个废才,在父母眼里。他确是个天才。

自打出生,体重就碾压过大多数孩子,不零不整,九斤。

可他的生长速度超快,一天一天像吹气球式的增胖。三岁时,去幼儿园走路摇摇晃晃,两个人座位,他一个坐也不显宽裕,小大胖子”一下子叫出了名。

没有人喜欢和他同桌,没人喜欢和他玩,取笑嘲笑让他感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他说什么也不肯上学,连走出家门都不肯。

欧母工作也忙,欧父更是忙如陀螺,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很无奈,欧阳逸轩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一枚小宅男。

去年春节过后,欧母身体不适,开始奔波于燕城几家大医院,最后确诊是一种罕见的心脏处生理病变。

当时的国内医疗水准尚未与国际接轨,只能选择国外救医,欧母当时已经面临生死垂危边缘。

匆忙之下,欧父托邻居,也是他的同事,把欧阳逸轩送到贵省乡下的姑姑家,他与欧母急匆匆的赶飞机去了国外。

当时的欧阳逸轩没离开过家门,一下子到乡下,坐一天一夜多的火车,还要转车,欧母是一百一千个不放心。

可对于自己身体的状况她也清楚,很可能就是一次生离死别。她最放心不下的,也是儿子欧阳逸轩。

欧阳逸轩临行前,她用颤抖无力的双手给他脖子上挂上家门钥匙,并且是用红毛线捻成的绳儿系上的。

她又双手把儿子肥嘟嘟的身体转过去,脸对门口:“走出家门,妈妈永远在你身后”。

那是去年快放暑假的最后三天。欧阳逸轩第一次离开家。才到人世间体味人生的小胖子,已经了解许多人间疾苦,只因他过早的被现实逼的成熟。

从燕城到贵省的火车上,欧阳逸轩几乎是没太挪位置,他是怕他圆鼓鼓的样子惹人闲话。

人这种生灵,自身缺陷有时自己并不太在意,**上的也可修复,精神上的也可弥补。

只是在当今社会环境中,有太多的人并未施予同情,往往是存于取笑。

用别样眼光在他人身上,寻找快感,且无限放大。这让太多的人,在痛苦中,失去了修复的能力,成了终生憾事。

八岁的欧阳逸轩,由于上三天幼儿园的经历,这种来自外面的讥笑与嘲讽深深浅浅的刻在心里。

他在父母面前可满满自信。只因那是血脉相连的至亲,无论什么样的自己,他们都给予无限的关爱与谅解。而社会环境,他是打心里怕而自卑的。

他一路不哭不闹,不吃不喝,当姑姑在小镇汽车站接到他时,他已经嘴唇干裂,严重饥饿了。

姑姑心疼的摸着他肉嘟嘟的小脸:“别怕,到这儿你是自由的。

姑姑,欧阳晓娜,五十五岁,上海知青,六九年参加上山下乡的运动。姑父也是,是姑姑邻家哥哥,他们就插队在翠屏村。

大概是一起长大,又同时插队在异乡。插队才一年,他们就成家了。

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山体滑坡的抢险事故中,姑父永远定格在二十四岁。当时的情况,姑姑有机会回上海,但她放弃了。

欧阳逸轩的爷爷劝她回去,说上海至少有些老亲戚。她却固执的:“他把一生留在这儿,我还能走吗,我的一生也留在这里了”。

那一年,姑姑才二十三岁。而今白发苍苍,俨然一位农村老妇人。

欧阳逸轩和姑姑,是借着村里人,来小镇买东西的手扶拖拉机,捎回翠屏村的。

这是欧阳逸轩第一次到农村,这儿什么都新鲜,空气新鲜,小草新鲜,小花新鲜,小河新鲜,连小牛小马都是新鲜的……在他眼里,新鲜到不要不要的。

他很懂事,在姑姑面前从不提爸爸妈妈的事,仿佛他就是个铁打的小孩。

来了两天了,一直是快快乐乐的样子。这不,正在姑姑家的满园清新,长势繁盛蔬菜瓜果中抓着蝴蝶。

可他的眼睛闪烁着迷茫和想念,他想妈妈,更担心妈妈,死命的想,死命的担心。

姑姑去做午饭了,他一个人绻缩在竹篱边的黄瓜架下,在那儿偷偷抹眼泪。

他来到园子里半天了,隔壁人家的门一直上着锁。他对着那冰冷的锁发呆。

他又低下头,揪起自己胸前那个红绳串着的钥匙,问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回去打开家门呢?那时,爸爸妈妈就该回来了,是么?”

他正一个人陷在自己的思绪中,神游太虚。

突然,一个小女孩甜吟吟的声音传来“:奶奶,奶奶,那个黄色的喇叭花开了,还结了一个小葫芦。奶奶,奶奶,红豆角花也开了,真好看。我要,我要那串豆角花。”

一个老年妇女的声音传来,亲切又温暖“:乖囡囡,那太高了,奶奶摘不到”。

女孩:“奶奶,拿个凳子,我可以的。”

奶奶:“不行,别把你磕了绊了,那不叫奶奶心疼么。”

女孩:“奶奶,奶奶,可我喜欢呢?我现在就想要,咋办呢?”

奶奶:“不行,不行,还是等爸爸吧,爸爸个子高,一下子就能给你摘下来。”

女孩:“奶奶,奶奶,我现在要,等爸爸回来了,花都谢了。”

奶奶:“可没办法呀!咱俩这一老一小的,刚从村头那闹腾回来,你就是一会也不闲。”

说完还在她乌墨似的头发上摸了摸,就像在安慰淘气的小狗狗。

女孩:“奶奶,好奶奶,我有办法的”。

这段对话一字不落的,落在小男孩的耳中,他站起来,从姑姑的菜园中揪了一串豆角花。拎在手里,这是这菜园中开的最大最长最红的一串。

他提着那串红红的豆角花,来到竹篱墙边,向对面望过去,只见一个扎着两根羊角辫,穿着粉花裙的小女孩正吃力的挪着一张方形桌子。

她一边挪,还一边自言自语:“我就不信了,我搬不动你。我更不信了,爸爸不回来,我就摘不下来你。”

一个人的确搬不动,试了几下,那桌子的四条腿,像被焊在地上一样,纹丝不动。

但是,她很聪明,她伸出两只小手,抬起一个角,桌子便一条腿支地了。

她向前转了半圈,又跑到对面换一个角来转。就这样,桌子走走停停,但终归是动起来了。

欧阳逸轩看到这,从不被聪明两字所误的自己,竟被小女孩既聪明,又坚强的毅力,打动了。

他小小心脏处有一个声音在呐喊,你应该帮帮她,别让她折腾了。你看她都累的额头出汗了。

一直胆子特别小,不敢出门见人的小欧阳逸轩,竟对小女孩大声喊到:“喂,你不要挪那个桌子了,我这有串又大又好看的豆角花,送给你。”

小女孩停下手中动作,四处张望着,寻找声音的来处。没有声音了,是听错了吗?

过了好一会,没见到有人出来,小女孩转过身,又开始挪那张桌子。

这回欧阳逸轩的声音放大了:“我在这,我这有串又大又好看的豆角花,送给你吧!”

这回小女孩听清了,顺着声音望过来。她看见了竹篱边的欧阳逸轩,先笑了。

一对酒窝,毛毛的双睫,小巧的鼻子,就是笑的嘴有点大。圆嘟嘟的鹅蛋脸。

他很小,但对这张脸一下子就有点喜欢,多半因为她的笑,给人一种干净纯粹。

小女孩打开菜园的门向他这边走过来。站到他的对面。

他伸出手把那串豆角花递过去,她胖乎乎的小手接过去:“谢谢你,其宾你喊我的时候,我看了一下,小桌子与我站一起也够不到的,太高了。”

欧阳逸轩没正面回答,却问:“你明明知道,那串豆角花你够不到,为什么还要挪桌子。”

小女孩却嘻嘻嘻的笑道:“笨蛋了不是,我还可以放上个小凳子。”

小欧阳逸轩长这么大,还第一次有人质疑他智商低,还是个小丫头,他简直无语了。

正在这时,小女孩却突然发问:“咦!大姨家从没小孩,你怎么进去的”

这意思,有防贼的成分在里面,好吗?现在把他欧阳逸轩当贼了。想想还真是。

他摇摇头,不置可否的一笑:“我叫欧阳逸轩,从燕城来姑姑家串亲的,不是贼。。

小女孩噢了一声:“原来是这样啊,怀疑你,对不起啦。”

说完她伸出右手,穿过竹篱:“我叫安雪,很高兴认识你。”

欧阳逸轩有点呆住了,竟忘了伸手,这小女孩不嫌弃我长得又笨又蠢么。

安雪,想什么呢:“怎么了?不喜欢和我做朋友吗?”

欧阳逸轩这回快速伸出右手,口中连连说着:“喜欢,喜欢,非常喜欢。”

安雪又说:“既然喜欢,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朋友了。”

有道是,“小朋友之间的朋友,往往是简而单纯,求而易得,不计其他。”

欧阳逸轩高兴的回到:“好。”

那天以后,他们俩就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好友,密友。

早上一起来,他们就到一起,晚上太阳下山了,他们还在一起。

这边姑姑喊:“逸轩,吃饭。”

他会回:“来啦。”回来的是牵着手的两个人。

那边奶奶喊:“囡囡,回来吃饭了。”

回答的肯定是:“知道了,奶奶。”吃饭的又是一个小胖子,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走起路来,还经常蹦蹦跳跳的,很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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