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我们站在二里头空旷的宫殿基址上,感受到了早期国家那种令人屏息的空间威严。但一个王朝,不能只靠宏伟的建筑和神秘的符号来统治。就像一台精密的机器,它需要内部的齿轮、杠杆和传动带——一套能让命令下达、资源汇聚、秩序维持的硬核系统。
当祭祀的烟火散去,当宴饮的青铜爵收起,这个名叫“夏”的庞大躯体,是如何进行它日常的“新陈代谢”与“条件反射”的?今天,我们就化身为 “上古制度工程师” ,掀开这台机器沉重的盖板,看看里面最初级的齿轮是如何咬合转动的。
一、官制的雏形:“世官世禄”与血缘政治的锁链
想象一下,早期的夏王坐在朝堂上,下面站着的都是谁?不会是公开招聘来的职业经理人,更可能是他的叔叔、舅舅、兄弟、儿子,以及各自家族里信得过的子侄。这就是夏朝官制最核心的特征——“世官世禄”。
“世官”,就是官职世袭,老子干什么,儿子基本接着干。“世禄”,就是跟着官职绑定的俸禄(主要是土地和民众)也一并继承。
(《礼记·礼运》里说的“大人世及以为礼”,就反映了这种古老传统。)
为什么会这样?
信任成本最低:在文字和法律都不健全的早期,血缘是最可靠的“担保”。把军队交给亲兄弟,把祭祀交给亲叔叔,总比交给外人放心。
技术垄断需要:像占卜、天文、治铜、造车这些“高科技”,往往掌握在特定家族手里,代代秘传,形成“畴官”(世袭的专业官职)。别人想学?门都没有。
利益捆绑最牢:整个统治集团,就是一个扩大的家族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维护王朝,就是维护自己家族的长期饭票。
于是,夏朝的朝堂,更像一个超级家族的董事会。所谓“六卿”(或类似的中央官职),很可能就是几个最显赫家族的族长,各自分管一摊:有的管祭祀和占卜(沟通上天),有的管军事(暴力威慑),有的管工程和手工业(搞建设),有的管刑罚(内部纪律)。
这种制度,好处是稳定。坏处也显而易见:容易僵化(笨蛋儿子也能当高官),容易**(国家就是我们家),更容易引发内斗(董事会里谁股份多?)。后来夏朝中期的“九世之乱”,根子就在这里。
二、法律的起源:“禹刑”与暴力的仪式化
光靠血缘和人情管理国家,迟早要乱。当内部出现矛盾,或者有人挑战秩序时,就需要更硬的东西——法律。夏朝的法律,传说叫“禹刑”。
(《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禹刑”具体条文早就失传了,但我们可以推测它的几个特点:
习惯法的成文化:它很可能把部落时代就存在的各种习俗、禁忌和惩罚规则,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整理和正式公布。比如,偷盗怎么罚,杀人怎么偿,背叛部落(国家)怎么处置。这是“约定俗成”向 “国家意志” 迈进的关键一步。
刑罚的残酷性与威慑性:早期的法律,目的不是改造,而是威慑和报复。刑罚必然极其残酷,像墨刑(脸上刺字)、劓刑(割鼻子)、刖刑(砍脚)、宫刑、大辟(死刑)这些“五刑”,很可能在夏代就已具雏形。公开执行残酷刑罚,是一种恐怖教育,让所有人牢记违背秩序的代价。
“刑不上大夫”?或许很早就有苗头:虽然“禹刑”名义上针对“乱政”,但实际执行中,贵族与平民、自由人与奴隶之间,绝对同罪不同罚。法律从诞生之初,就带有鲜明的阶级镇压工具色彩。
更有意思的是,法律与祭祀往往紧密相连。重大的判决或刑罚执行,可能会在祭祀祖先或社稷时进行,表示这是“代天行罚”,给冰冷的暴力披上一层神圣的外衣。法律,成了国家垄断的、仪式化的暴力。
三、经济的命脉:“贡赋”体系与“官营”的诞生
庞大的宫殿要修,专业的军队要养,复杂的官僚系统要运转,钱(或者说,物资)从哪里来?夏朝的经济根基,叫做 “贡赋” 制度。
“任土作贡”:这就是夏朝的 “中央税收指南” 。《禹贡》篇可能保留了它的影子。规定九州各地,根据你的特产,定期向中央进贡:靠海的贡鱼盐,产铜的贡铜料,土地肥沃的贡粮食和丝绸。这不是平等的贸易,而是基于政治臣服义务的物资输送。
“夏后氏五十而贡”(《孟子·滕文公上》):这可能是一种更普遍的税赋形式,大致意思是耕种王室土地的农夫,要将收成的十分之一(“五十而贡”可能指税率)上交。这是国家权力直接介入农业生产、进行财富提取的证明。
收上来的巨量物资,如何管理、分配和增值?夏朝的办法是——官营垄断。
官营手工业:我们在二里头看到的青铜作坊、绿松石器作坊,就是典型。国家控制最先进的生产部门,产品(礼器、兵器)不进入市场,直接服务于政治和军事目的。这既能保证质量,更能防止核心技术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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