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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门春秋 第12章 茶烟绕指与余生诺

作者:天九欲乘风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2-05 18:34:39

南城的秋意漫进梧桐茶馆时,檐角的风铃正叮当作响。苏清沅坐在靠窗的八仙桌旁,指尖捻着枚晒干的梧桐叶,正往账本上压——这是她新想的法子,用老叶压平账本边角,既防卷边,又带着点茶馆的味道。林墨从巷口回来,手里拎着两袋刚出炉的糖糕,油纸袋上的热气把他的指尖熏得发红。

“王大爷刚才来问,今天的龙井泡好了没,”苏清沅抬头看他,眼里盛着暖光,“他说昨天喝了咱们泡的茶,晚上睡得都香了。”

林墨把糖糕放在桌上,凑过去闻了闻账本上的梧桐叶香,指尖轻轻蹭过她的手背:“泡着呢,用的是你妈上次给的新茶,比之前的更醇。”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个小布包,里面是枚打磨光滑的桃木牌,上面刻着“梧”字,“早上路过木匠铺,让师傅做的,挂在门口当门牌,比之前的木牌好看。”

苏清沅接过桃木牌,指尖抚过上面的纹路,突然笑了:“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在鸿运赌场后门见面,你手里攥着翡翠筹码,紧张得手心冒汗吗?”

林墨也笑,伸手帮她把耳后的碎发别好:“怎么不记得?你当时给我递白手套,说‘别留指纹’,我还心想这姑娘怎么比我还懂蓝道的规矩。”他顿了顿,声音软下来,“那时候哪能想到,后来会跟你一起找线索、破赌局,还能在这儿守着一屋茶香。”

茶馆的门被推开,王大爷拄着拐杖走进来,身后跟着个怯生生的小男孩,是他的孙子小远。“墨小子,清沅丫头,”王大爷叹了口气,把手里的布包放在桌上,“今早带小远去交学费,钱被偷了,这可咋整啊……”

小远眼圈红了,攥着王大爷的衣角:“爷爷,我不上学也没关系……”

林墨赶紧蹲下来,摸了摸小远的头:“别担心,钱能找回来。你跟爷爷说,钱是在哪被偷的?有没有看到什么人?”

小远想了想,小声说:“在菜市场门口,有个穿黑衣服的叔叔撞了爷爷一下,后来钱就没了。”

林墨站起身,对苏清沅递了个眼神——他要去菜市场找线索,让她留在茶馆陪着王大爷。苏清沅点头,从抽屉里拿出罐饼干递给小远:“你跟爷爷在这儿等,我和林墨哥一定帮你把钱找回来。”

菜市场的人潮熙攘,林墨顺着小远说的方向走,耳力全神贯注。他能听见摊贩叫卖的吆喝声、自行车铃铛的脆响,还有……不远处传来的“哗啦”声——是硬币碰撞的声音,和小远说的“黑衣服叔叔”口袋里的声响很像。

他循声走去,看见个穿黑夹克的男人正靠在墙角数钱,手里的纸币折痕和王大爷说的“用红绳捆着的五十块”一模一样。林墨没急着上前,先绕到男人身后,听见他口袋里还有枚特殊的硬币——边缘有缺口,是小远说的“叔叔口袋里响的硬币”。

“朋友,”林墨走过去,声音平静,“菜市场门口偷的钱,该还了吧?”

男人脸色一变,刚要把钱往怀里塞,林墨已经扣住他的手腕——这招是唐老教的“锁腕术”,既不会伤人,又能让对方动弹不得。“你……你想干嘛?”男人慌了,声音发颤。

“不想干嘛,”林墨指了指他手里的钱,“把王大爷的学费还回去,再跟他道个歉,这事就算了。”

男人见林墨不好惹,只能乖乖把钱拿出来。林墨拿着钱回到茶馆时,苏清沅正陪着小远写作业,王大爷坐在旁边喝茶,看见钱,激动得直抹眼泪:“墨小子,你可真是个好孩子!当年老鬼就说你心善,果然没看错人!”

夕阳西下时,王大爷带着小远走了,临走前还塞给他们一袋自家种的橘子。苏清沅剥了个橘子递给林墨,指尖碰到他的嘴角,笑着说:“以前你用‘听声辨牌’混日子,现在用这本事帮人,真好。”

林墨咬了口橘子,甜汁在嘴里散开:“是你让我知道,本事不用来害人,用来护着喜欢的人和邻里,才更有意义。”

晚上,父母来茶馆帮忙收拾。苏清沅的母亲从包里拿出个红布包,里面是对银镯子,和苏清沅手腕上的很像:“这是当年我和你妈结婚时,老鬼送的,说‘乾坤配要有信物’。现在,该传给你们了。”

林墨的父亲拍了拍他的肩:“当年我和你妈在茶馆许下的愿,就是能守着一屋人,喝一辈子茶。现在,这愿该你们接着许了。”

父母走后,茶馆里只剩下林墨和苏清沅。他点了盏煤油灯,暖黄的光映在八仙桌上,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林墨突然握住苏清沅的手,从怀里掏出个东西——是那枚怀表,此刻表盖打开,里面没有密信,只有枚银戒指,戒面上刻着片小小的梧桐叶,和苏清沅吊坠上的一模一样。

“清沅,”林墨的声音有些发紧,却格外认真,“从鸿运赌场第一次见你,我就觉得你不一样。后来一起找线索、破赌局,一起在旧仓库躲危险,一起守着这茶馆……我早就离不开你了。”他单膝跪下,举着怀表,“这戒指是用‘听风骰’剩下的象牙磨的,戒面是梧桐叶,就像我们的故事,从骰子开始,在梧桐树下扎根。你愿意……嫁给我吗?”

苏清沅的眼泪突然掉下来,却笑着点头,声音带着哽咽:“我愿意,林墨。我早就愿意了。”

林墨把戒指戴在她的无名指上,大小正好。他站起身,把她拥进怀里,鼻尖萦绕着她身上的皂角香和茶香。窗外的梧桐叶被风吹得沙沙响,像是在为他们鼓掌;檐角的风铃叮当作响,像是在唱着祝福的歌。

苏清沅靠在林墨怀里,摸着手指上的戒指,又摸了摸胸口的怀表,轻声说:“以后,我们每天早上一起煮茶,中午一起卖糖糕,晚上一起在茶馆里看账本,好不好?”

“好,”林墨低头吻了吻她的发顶,“还要一起陪爸妈散步,一起帮邻里解决麻烦,一起把这梧桐茶馆开一辈子。”

煤油灯的光映在他们交握的手上,戒指上的梧桐叶闪着光,怀表放在手边,里面的照片安静地躺着——有林墨父母的笑脸,有苏清沅母亲的温柔,还有他们俩并肩的模样。

林墨知道,他再也不是那个在巷口摸爬滚打的小老千了。他有了爱的人,有了家,有了值得用一生去守护的烟火气。千王之王的称号或许耀眼,但比起这些,他更想要的,是和苏清沅一起,在南城的老巷里,守着一屋茶香,看着梧桐叶落了又绿,把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都过成甜甜的、暖暖的样子。

后来,梧桐茶馆成了老街最热闹的地方。每天清晨,人们总能看见林墨和苏清沅一起煮茶;午后,总能闻到糖糕的甜香;傍晚,总能听见他们和邻里聊天的笑声。有人问林墨,后悔放弃千王大会吗?他总是笑着指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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