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百龄反复思索:
要想个周全的法子,尽快把南云秋撵走,还不能让南云裳发现。
当然,
他在意的是自己的孙子,并非儿媳妇的感受。
所以,
他安排严氏密切盯梢南云秋,随时掌握撵人的证据。
“那小子表现如何?”
“倒是挺勤快的,手脚不闲着,大概是要好好表现,想今后就长住咱家里。
呶,
又跑去集市上买东西了,一会就回来。”
老程皱眉凝神,忽又舒展开来:
“你和天贵说一声,
这几天要好好招待他,拿出招待儿媳妇娘家人的热情。
我自有办法,让他知趣的早点离开咱家。”
一家门面颇大的裁缝铺里,南云秋穿上崭新的衣衫,
款式好,也很合身,人看起来很精神,心里美滋滋的。
他手里拎着给姐姐抓的安胎药,一路小跑回来,
姐姐说晚上还要亲自给他炖大肘子。
嘿嘿,
想起来就馋得慌。
在距离程家还有数十步的林荫道下,他看到有辆马车停下来了。
马车很豪华,车头的拼接处都包裹了精铜,车厢也很宽敞,外面用厚厚的车帘围住。
他并未多想,等经过马车时,
却无意中发现:
车身好像在摇晃。
奇怪,马车停在那一动不动,路面也平整,
怎么还会颠簸呢?
他凑上前两步,想看看是怎么回事,却隐隐听到里面有人说话的声音。
那声音很奇怪,
就像是受了刀伤剑伤,发出的痛苦的叫唤。
“哦,哦……”
莫名其妙!
没听到里面有打斗声呀。
马车又剧烈晃动几下,稳当了,里面传来说话声。
“好了,馋猫,我该回家了。”
“哎呀,这滋味,死了也值。”
“瞧你那点出息,快滚下去,压得人家喘不过气了。”
车厢恢复了平稳,车帘掀开,一条腿先探了出来。
那是女子的腿,盖着水红色的裙摆,脚上是绣了鸳鸯的花鞋。
南云秋迅速躲在树后,好奇的继续观瞧。
女子下车后,车帘又挑起,探出了男人的脑袋。
男子和女子挥挥手告别,那样子依依不舍,像是新婚的夫妇。
竟然是这个狗贼!
他认识,男子正是盐警吴德。
女子下车后,理了理鬓发,整了整衣衫,转身款步而走。
南云秋定睛一看,顿时张大了嘴巴,
不是别人,
正是那个阔小姐!
那个在城门口招摇过市,嫌弃他满身土腥味的大小姐。
那个被时三偷了包,唤来官差把时三暴打一顿,还要送进大牢的蛮横女子。
难怪那么嚣张,原来也住在富人区。
孤男寡女不知避嫌,还躲在车内打斗,南云秋细琢磨,
猜到了个大概。
在棚户区,那些光棍盐工没少在夜里讲那些少儿不宜的事情。
“呸呸呸,真不知羞!”
南云秋加快脚步,飞速跑回姐姐家,
他可不想再见到这个讨厌的大小姐。
一溜烟把草药交到姐姐手里,端起水要喝,就听到急促的敲门声,
很响很急。
不会发生什么事了吧?
南云秋放下碗,赶紧去开门。
门开了,他傻了眼。
原来正是那位大小姐!
她气咻咻的样子,刚才不是敲门,而是在踹门。
从南云秋身旁擦过时,浓浓的香味让人窒息,里面还夹杂酒味。
女孩子在外喝酒,闻所未闻,
大小姐的做派,颠覆了他的认知。
“哎,你是谁?新来的护院?不对,年纪也小了点。”
南云秋不知怎么回答,也不想和她说话,
闪身便想走开。
哪知大小姐霸道惯了,一把扯住他,目不转睛,
忽然睁大眼睛,满脸挑逗之色。
“小后生,长得还蛮英俊的嘛,十几啦?”
“阿娇,别闹,那是你嫂子的弟弟,来咱家做客的,叫云秋。”
严氏看女儿,满满的宠溺。
“我怎么没听说她还有个俊俏的弟弟,哦,原来是一家人,真好。
云秋,名字也好听,你等着,咱们一起吃晚饭。”
也不管别人愿不愿意,女子说完便笑嘻嘻的去闺房里了。
还转头看了看南云秋,眼神很不安分。
晚饭时,她还真来了。
南云裳告诉他,阿娇是大小姐,在程府无法无天,只有公公才能管得住。
姑嫂两个平时很少同桌吃饭,南云裳以为,
今天阿娇亲自作陪,应该是公公的吩咐,以此表示热情。
所以,
她叮嘱弟弟要礼貌些,不能得罪阿娇。
却不知,
阿娇是另有心思。
这顿晚饭吃的最尴尬,也最难熬。
再美味的大肘子,在不舒服的氛围下也味同嚼蜡。
阿娇不停的给南云秋夹菜,他每吃一口,她就问东问西,
聒噪个没完。
吃饭就吃饭,还打扮得如同新嫁的媳妇,浓妆艳抹,让人很倒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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