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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历史 > 天幕直播:带着老祖宗一起发展 > 第185章 历史名相(50)

- 州府任职:“治绩显着”却屡辞京官的“拗”脾气:此后十余年间,王安石历任舒州(今安徽安庆)通判、常州(今江苏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负责江东地区司法、监察)等职,每到一处,都以“务实利民”为宗旨:在舒州,他上书朝廷,直言“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主张改革科举、选拔实用人才;在常州,他主持修复“练湖”水利工程,解决了当地农田灌溉问题;在江东,他严查贪官污吏,平反多起冤狱。

王安石的治绩早已传遍京城,宋仁宗多次征召他入朝任“馆阁之职”(中央文职,虽清贵却无实权),却均被他婉拒——他在《辞集贤校理状》中写道:“臣所治之地,尚有百姓未安,若赴京任职,徒耗光阴,无益于国”。这种“不慕虚名、只重实务”的态度,让时人既敬佩又不解,称他为“拗相公”(“拗”即固执、坚持己见),却也让他更深入地积累了地方治理经验,看清了北宋制度的核心弊端:土地兼并严重、冗官冗兵冗费(“三冗”)、财政入不敷出、军事战斗力低下。

二、入朝献策:从“万言书”到宋神宗倚重,变法序幕拉开

宋仁宗、宋英宗时期,王安石虽未入中枢,却始终以“外臣”身份关注朝政,多次上书提出改革建议。直到宋神宗即位,这位年轻的皇帝渴望“富国强兵”,与王安石的改革理想高度契合,王安石才正式入朝,开启了改变北宋命运的变法之路。

-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变法思想的首次系统提出:嘉佑三年(公元1058年),王安石任提点江东刑狱时,有感于北宋“三冗”问题日益严重(当时北宋官员达余人,是宋初的10倍;军队达120余万人,军费占财政支出的70%以上;财政连年赤字,百姓赋税沉重),写下《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又称《万言书》),这是他改革思想的首次系统阐述。

书中核心观点包括:

1. 人才改革:批判科举“专以诗赋取士”,主张“以经义、实务取士”,培养“懂民政、知军事、善理财”的实用人才;

2. 财政改革:提出“因民之所利而利之”,通过“兴修水利、发展农业、规范赋税”,实现“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3. 军事改革:主张“裁汰冗兵、加强训练”,并“寓兵于农”(类似唐代府兵制),提高军队战斗力,减少军费开支。

然而,此时的宋仁宗已近晚年,无心改革,《万言书》递上后“石沉大海”,但王安石的改革主张却在士大夫中引发广泛讨论,为日后变法积累了思想基础。

- 宋神宗即位:“君臣相知”的改革契机: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宋神宗赵顼即位,年仅20岁的他深知北宋“积贫积弱”的危局(当时北宋对辽、西夏的战争屡败,每年需缴纳“岁币”银绢数十万,财政压力巨大),渴望通过改革实现“强兵富国”。他早就听闻王安石的才名与改革主张,即位后次月便征召王安石入朝,任“翰林学士兼侍讲”(为皇帝讲学,参与朝政讨论)。

君臣二人首次见面时,宋神宗直言:“当今治国,当以何为先?”王安石回答:“当以择术为先——即确立‘富国强兵’的治国之术,方能改变积弊。”随后,王安石又向宋神宗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系统分析北宋百年“看似太平,实则危机四伏”的现状,指出“三冗”是“国贫兵弱”的根源,再次呼吁变法。宋神宗被王安石的远见与魄力打动,感叹道:“朕得介甫,如鱼得水也!”,决心任命王安石主持改革。

- 拜相变法:“熙宁新法”的全面推行: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宰相),并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专门负责制定变法条例的机构,由王安石主持),正式拉开“熙宁变法”(又称“王安石变法”)的序幕。此后两年间,王安石升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全面推行新法,核心围绕“富国强兵”两大目标,涵盖经济、军事、教育三大领域:

- 经济领域(富国):

1. 青苗法:每年青黄不接时,由官府向农民发放低息贷款(利率20%),农民以土地、房屋为抵押,秋收后偿还,避免豪强地主放高利贷盘剥农民(源自王安石鄞县“贷谷与民”的经验);

2. 募役法(免役法):原本由农民轮流承担的“差役”(如修桥铺路、官府杂役),改为由官府招募专人承担,农民按家庭资产缴纳“免役钱”,地主、官僚也需缴纳“助役钱”,既减轻农民负担,又增加财政收入;

3. 方田均税法:由官府重新丈量全国土地,按土地的肥沃程度划分等级,确定赋税标准,解决“豪强兼并土地却隐瞒赋税,农民无田却仍缴税”的弊端;

4. 市易法:在开封、杭州等大城市设立“市易务”,由官府出资收购滞销商品,待市场短缺时再低价卖出,平抑物价,打击商人垄断,同时增加官府收入;

5. 农田水利法: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工程,由官府提供贷款或拨款,所需人力由当地百姓按户分摊,促进农业生产。

- 军事领域(强兵):

1. 保甲法:将农村百姓每10户编为1保,5保为1大保,10大保为1都保,每户出1男丁为“保丁”,农闲时训练,战时为兵,实现“寓兵于农”,既加强地方治安,又为军队输送后备力量;

2. 保马法:由官府提供马匹,或向百姓发放马钱,让百姓代为饲养,战时由百姓将马匹交给军队,解决北宋“骑兵缺马”的困境;

3. 将兵法:将全**队划分为若干“将”(军事单位),每将由固定将领统帅,负责军队训练,改变北宋“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弊端(北宋为防武将专权,实行“更戍法”,将领频繁调换,导致军队战斗力低下)。

- 教育领域(培养人才):

1. 改革科举:废除“诗赋取士”,以“经义(儒家经典解读)、时务策(分析时政问题)”为考试内容,选拔实用人才;

2. 整顿太学:将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舍,学生按成绩升级,上舍优秀者可直接任命为官,打破“科举独木桥”的局限;

3. 编订教材:主持编订《三经新义》(《诗经》《尚书》《周礼》的新解读),作为科举考试与太学教学的标准教材,统一思想,为变法提供理论支持。

三、变法风波:从“新旧党争”到两次罢相,理想与现实的碰撞

“熙宁新法”触及了北宋豪强地主、大官僚、大商人的既得利益,也因部分措施设计不完善、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引发了激烈的反对声音。以王安石为核心的“新党”与以司马光、苏轼为核心的“旧党”展开了长达数十年的“党争”,王安石也在压力下两次罢相,变法逐渐偏离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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