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四月中旬,魔都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内,气氛比一审时更为庄重肃穆。深红色的国徽高悬于审判席正上方,在灯光下泛着威严的光泽。审判长端坐中央,两侧分别是一位年长的审判员和一位较为年轻的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面前的电脑屏幕亮着,指尖悬在键盘上方,准备随时记录下庭审的每一个关键细节。原告席上,徐梓瑜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米白色女士西装套裙,内搭浅蓝色衬衫,长发在脑后挽成一个简洁利落的发髻,脸上化了淡妆以遮盖连日来的疲惫,但眼神却异常清亮坚定。她的身边,林薇律师正有条不紊地翻阅着厚厚一叠补充证据册和答辩提纲,经纪人张松则站在稍后侧的位置,目光警惕地扫视着对面被告席,神情中带着一丝不容侵犯的保护意味。
被告席上,徐茂公和那位须发皆白的三长老脸色阴沉地坐着,他们的身边,多了一个穿着黑色连帽衫、眼神躲闪、面色苍白的年轻男子——那是徐茂公托了层层关系,花费不小代价才从某个灰色渠道找来的所谓“黑客”。他们的代理律师崔行建,手里紧紧攥着一叠刚打印出来还带着墨粉味的“新证据”材料,脸上带着一种近乎破釜沉舟的、志在必得的神情,仿佛手握决胜的王牌。
庭审程序刚一开始,崔行建便迫不及待地率先发难,他站起身,声音刻意拔高,试图在气势上先声夺人:“尊敬的审判长、两位审判员!我方坚决认为,一审判决未能充分考虑具有悠久历史的宗族家法在维护公序良俗方面的重要作用,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严重错误!为此,我方在二审期间发现了新的关键证据,足以颠覆一审认定!现正式请求合议庭依法撤销一审错误判决,改判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
他的话音刚落,不等审判长指示,便急不可耐地申请传唤那位“黑客”证人出庭。年轻男子有些局促地走上证人席,眼神飘忽不定。崔行建立刻上前一步,语气急促地发问:“证人,请你向法庭明确说明,你通过技术手段获取的关于原告徐梓瑜的相关定位信息和个人活动数据,究竟能证明什么关键事实?”
黑客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他抬眼快速扫了一眼徐梓瑜的方向,语气刻意保持着一种冰冷的陈述感:“回…回法官的话。我…我通过一些特殊的技术渠道,获取了徐梓瑜最近一年内的手机基站定位记录、部分酒店住宿登记信息,以及她几个社交媒体小号的登录IP和粗略的活动轨迹…这些数据交叉比对后显示,她长期、稳定地以女性身份在横店影视基地及周边区域生活、工作,参与多个剧组的拍摄活动,其公开呈现的社会身份完全为女性。这种行为…这种行为,根据我方当事人提供的《徐氏宗族家法》细则,明确违反了其中‘儿郎须有儿郎相,不得阴柔失纲常’的核心条款,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中关于性别角色和行为规范的公然违背!”
“反对!”林薇律师几乎在对方话音落下的瞬间便倏然起身,她的声音冷静而清晰,带着不容置疑的法律威严,“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被告方所谓的新证据,其获取方式完全是非法的!该证人自称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公民行踪轨迹、住宿信息等,这显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明令禁止的非法窃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敏感信息的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百零六条,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此证据来源违法,内容亦与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无直接关联性,纯属对原告**的恶意窥探,恳请合议庭当庭依法予以排除,不予采信!”她随即向法庭书记员递交了提前准备好的、 highlighted 出相关条款的法律条文复印件。
审判长与左右两位审判员低声迅速交换了意见后,敲响了法槌,声音沉稳:“反对成立。经合议庭评议,被告方提交的该份证据,其获取手段涉嫌严重违反国家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非法证据。依据相关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排除,该证据不得作为本案定案依据。被告代理律师,请围绕合法证据进行举证质证。”
崔行建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他显然没料到对方反应如此迅速且法律依据如此精准。他咬了咬牙,立刻试图抛出他自认为的另一个“杀手锏”:“审判长!即便抛开数据证据,我方还有更具说服力的直接证据——这是一段徐氏宗族长老会依据家法对徐梓瑜进行正式警告的现场录音!足以证明其明知故犯,情节严重!”他将一支录音笔递交法庭工作人员。
法庭内响起两段经过明显剪辑和处理的音频片段,声音嘈杂但能听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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