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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眼中的历史 第58章 文臣包拯

作者:爱吃糯香藕片的张山久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11-26 23:04:02

包拯:宋朝“纪检委天花板”的硬核人生——从“包小黑”到“包青天”

各位客官,今天咱们聊的这位,是宋朝官场的“清流担当”,更是老百姓心中的“正义代言人”——包拯。提到他,你肯定会想到“黑脸、月牙、三口铡刀”,但咱说实话,历史上的包大人没那么“神神叨叨”:他不黑脸,是后世画家为了显威严给涂的;也没铡过驸马,却真把皇亲国戚怼得没脾气;更不是天生的“断案机器”,小时候还帮邻居找过丢了的鸡。

这老爷子一辈子就干了三件事:跟贪官死磕、给百姓撑腰、让皇帝“头疼”。今天咱们分六章,扒一扒这位“宋朝最刚文臣”的搞笑又硬核的人生,保证让你笑完觉得:原来“包青天”不是传说,是个接地气的“耿直boy”!

第一章 童年“包小黑”:宋朝版“少年侦探”的日常

公元999年,安徽庐州(今合肥)的包家,迎来了一个男娃。这娃生下来皮肤不算黑,就是哭声特别大,街坊邻居都调侃:“包家这小子,以后肯定是个‘大嗓门’,说不定能当街喊话劝架。”——谁也没想到,这娃后来不仅“喊话”,还喊得皇亲国戚都发抖。

这娃就是包拯,小名“小黑”——不是因为皮肤黑,是他小时候总爱在太阳底下跑,晒得有点黑,加上眼睛亮得像黑葡萄,家人就这么叫开了。

包家不算大富大贵,但也算书香门第,爹包令仪是个小官,娘李氏是个温柔的妇人。按说包拯该像别的富家子弟一样,天天读书练字,可他偏不——最爱跟街坊邻居的小孩一起玩“断案游戏”。

有一次,邻居王大娘的鸡丢了,急得坐在门口哭。包拯正好放学回来,看到王大娘哭,就凑过去问:“大娘,您的鸡咋丢了?”

王大娘抹着眼泪说:“早上我把鸡关在院子里,回来就没了,那鸡还在下蛋呢!”

包拯听完,没急着安慰,反而蹲在王大娘家院子里,跟个小大人似的“查案”:先看鸡窝,发现鸡窝门被撞开了;再看地上,有几串小脚印,还有几根黄色的鸡毛;最后抬头一看,院墙上有个小窟窿,窟窿旁边还挂着一根稻草——那是王大娘家院子里特有的稻草。

包拯一拍大腿:“大娘,我知道了!您的鸡是被隔壁张二娃偷了!”

王大娘一愣:“你咋知道是他?”

包拯指着脚印说:“这脚印是小孩的,跟张二娃的鞋一样大;而且张二娃昨天还跟我说,想偷只鸡烤着吃;最关键的是,他家墙跟您家挨着,那窟窿正好能钻进去一只鸡!”

说着,包拯就拉着王大娘去张二娃家。张二娃正躲在院子里,准备把鸡杀了,看到包拯和王大娘来,脸一下子红了,只好把鸡还给了王大娘。

王大娘高兴得直夸包拯:“小黑啊,你比官府的捕快还厉害!以后肯定能当大官,帮咱们老百姓断案!”

包拯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我就是看着脚印和鸡毛猜的,不算厉害。”

除了帮邻居找鸡,包拯小时候还有个“怪癖”——爱跟爹“抬杠”。有一次,爹包令仪处理完公务,跟家人说:“今天有个百姓来告状,说邻居占了他的地,我看那百姓穷,就判邻居把地还给他了。”

包拯听完,皱着眉头说:“爹,您这么判不对!您得看谁的地契是真的,不能因为他穷就偏帮他,要是邻居的地契是真的,那您不就冤枉好人了吗?”

包令仪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你这小子,才几岁就懂‘公平’了?行,以后爹处理案子,都跟你说说,让你帮着参谋参谋。”

后来有人问包拯,小时候帮邻居找鸡的时候,怕不怕张二娃不认账?他说:“怕啥?我知道他没我聪明,再说了,偷东西本来就不对,他肯定会心虚。不过那时候我也有点慌,怕猜错了,还好最后猜对了——要是猜错了,我以后就没脸帮人找东西了!”

你看,这就是童年的包拯:不是“天生神探”,是个爱观察、爱较真的小孩;没有“超能力”,只有一双会看细节的眼睛和一颗想帮人的心。这份“认真”和“公平”,也成了他一辈子的底色。

第二章 科举“学霸”与“妈宝男”:包拯的“职场延迟毕业”

公元1027年,二十八岁的包拯站在汴京城的殿试榜单前,眼睛亮得像星星——他中了进士,还是甲科!要知道,宋朝的进士有多难考?全国几千人报名,最后只录几十人,比现在考公务员难多了。

包拯能考上,全靠他小时候的“学霸”底子。别人玩的时候,他在背《论语》;别人睡懒觉的时候,他天不亮就起来读书;就连跟小伙伴玩“断案游戏”,他都会把《唐律疏议》(唐朝的法律书)拿出来,照着上面的条款“判案”。

放榜那天,包令仪高兴得在京城摆了酒,请亲戚朋友吃饭。大家都劝包拯:“小黑啊,你现在中了进士,就能当大官了,以后可得好好干,别给咱们包家丢脸!”

包拯点点头,心里却在琢磨别的事——他被派到建昌县(今江西永修)当知县,可爹妈的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他要是去建昌,来回得好几个月,没法照顾爹妈。

吃饭的时候,包拯跟爹说:“爹,我不想去建昌当知县,我想回家陪您和娘。”

包令仪愣了一下:“你疯了?中了进士还不去当官,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包拯说:“当官什么时候都能当,可爹妈就一个,要是我去了建昌,您和娘生病了没人照顾,我心里不安。”

娘李氏也劝他:“儿啊,你别担心我们,你去当官,好好为百姓办事,就是对我们最好的孝顺。”

可包拯就是不松口:“不行,我得留在家里陪你们。实在不行,我就请朝廷把我调到离庐州近的地方,要是调不了,我就辞官回家。”

最后,朝廷还真把他调到了和州(今安徽和县)当监税官(管税收的官),离庐州不算太远。可包拯去和州没几天,就收到娘的信,说爹的腰病犯了,想他了。包拯看完信,立马收拾行李,向朝廷辞官,回家陪爹妈去了。

这一陪,就是十年。直到公元1037年,爹妈都去世了,包拯守完孝,才重新出山,去天长县(今安徽天长)当知县。

有人调侃他:“包大人,别人都是中了进士就赶紧当官,你倒好,在家陪爹妈十年,成了‘妈宝男’了!”

包拯笑着说:“‘妈宝男’咋了?爹妈养我这么大,我陪他们十年还不行?再说了,我这十年也没闲着,天天在家读法律书,现在去当知县,断案肯定更厉害!”

还真被他说中了。到了天长县,包拯断的第一个案子,就成了当地的“名案”——“牛舌案”。

有个农民来告状,说自己的牛被人割了舌头,牛快死了,想让包拯帮他找出凶手。包拯听完,想了想,跟农民说:“你回去把牛杀了,然后把牛肉拿到街上卖,凶手肯定会来告状。”

农民一脸疑惑:“大人,杀牛是犯法的,我要是杀了牛,您不抓我吗?”

包拯说:“你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抓你。你就按我说的做。”

农民半信半疑地回去,把牛杀了卖肉。果然,第二天就有人来告状,说农民私自杀牛,违反法律,要包拯治他的罪。

包拯一拍惊堂木,盯着告状的人说:“你就是割牛舌的凶手!你割了牛舌,知道牛活不成,就等着农民杀牛,然后来告状,想治他的罪。我说得对不对?”

告状的人一听,脸都白了,只好承认是自己割了牛舌——因为他跟农民有仇,想报复农民。

百姓们听说了这事,都夸包拯:“包大人太厉害了!这么难的案子,他一下子就破了!”

包拯却笑着说:“这案子不难,就是换个思路想——割牛舌的人,肯定是想让农民犯事,所以只要农民一杀牛,他就会来告状。我就是赌了一把,没想到还真赌对了!”

你看,这就是包拯的“职场起步”:不是急着当官往上爬,而是先尽孝;不是一上任就“开挂”,而是用十年的准备,换来了“断案如神”的名声。这种“重情重义”又“厚积薄发”的劲儿,也为他后来的官场生涯埋下了伏笔。

第三章 端州“拒砚”:宋朝最“傻”的官,却让百姓记了一辈子

公元1040年,包拯被调到端州(今广东肇庆)当知州。端州有个宝贝——端砚,是中国四大名砚之一,质地细腻,写起字来不渗墨,皇帝和大臣都特别喜欢。

在包拯之前,端州的知州都有个“潜规则”:每年除了给朝廷上交规定数量的端砚,还会多收几十块,要么自己留着,要么送给京城的大官,好为自己铺路。有个知州更过分,每年多收几百块端砚,家里堆得跟小山似的,连睡觉的地方都快没了,还跟人炫耀:“我这端砚,以后能传给我孙子的孙子!”

包拯到了端州,第一件事就是查端砚的“账本”。下属跟他说:“大人,咱们端州的端砚好,每年多收几十块,送给京城的大人,以后您升官也方便。”

包拯皱着眉头说:“朝廷规定交多少,咱们就交多少,多收一块都是贪!那些大人要是喜欢端砚,自己花钱买,要是想靠端砚升官,那官也当不久!”

下属还想劝:“大人,以前的知州都这么干,您不这么干,会得罪人的。”

包拯说:“我当知州是为了百姓,不是为了得罪人。以后谁也不许多收端砚,要是让我发现,别怪我不客气!”

从那以后,端州的端砚就只按规定数量上交,再也没人多收一块。百姓们高兴得不行,说:“终于来了个不贪砚台的知州!”

有一次,一个砚台工匠想感谢包拯,偷偷给包拯送了一块最好的端砚,说:“大人,这砚台是我亲手做的,没花一分钱,您就收下吧,以后您写文章也方便。”

包拯看着砚台,确实喜欢——他一辈子爱读书写文章,好砚台对他来说,就像战士对好刀的喜欢。但他还是摇了摇头,把砚台还给工匠:“谢谢你的好意,可我不能收。我要是收了你的砚台,以后别人就会学你,给我送别的东西,我要是都收了,跟以前的贪官有啥区别?”

工匠说:“大人,这不一样,我是真心感谢您,不是想求您办事。”

包拯笑着说:“我知道你是真心的,但规矩就是规矩。这样吧,你把这砚台卖给我,多少钱我给你,这样我收得心安,你也卖得开心。”

最后,包拯按市场价买了那块砚台,每天用它写文章,还跟下属说:“这砚台是我花钱买的,用着踏实,要是是别人送的,我写文章都写不下去。”

包拯在端州当了三年知州,离任的时候,除了自己买的那块砚台,没带一块端砚。百姓们听说他要走,都来送他,有的送鸡蛋,有的送茶叶,还有的想把自己做的端砚送给他,都被他拒绝了。

有个老人拉着包拯的手说:“大人,您在端州三年,没贪一块砚台,没拿百姓一分钱,您是咱们端州最好的知州!您要是走了,以后再也没人这么对咱们了!”

包拯说:“大爷,您别这么说,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以后不管谁来当知州,只要你们敢说真话,敢告状,他们就不敢欺负你们。”

后来有人问包拯,在端州不贪砚台,后悔吗?他说:“不后悔。我要是贪了砚台,虽然能讨好大官,能升官,但我会睡不着觉,会对不起百姓。现在我虽然没靠砚台升官,但百姓记得我,这比啥都强。再说了,我花钱买的砚台,用着比别人送的舒服多了!”

你看,这就是包拯在端州的日子:别人贪砚台,他却“拒砚”;别人想靠送礼升官,他却靠办实事赢得百姓的心。这种“不贪小利、只求心安”的劲儿,也让他成了百姓心中的“清官”。

第四章 开封府“拆台王”:他让百姓直接告状,让贪官躲着走

公元1056年,五十八岁的包拯被调到汴京城,任开封府尹。开封府是宋朝的首都,皇亲国戚多、贪官污吏多、疑难案子多,是出了名的“难管”。以前的开封府尹,要么怕得罪皇亲国戚,要么跟贪官同流合污,百姓来告状,都得先给门房送红包,不然连大堂都进不去。

包拯一到开封府,就干了件“惊天动地”的事——撤了门房,打开府衙大门,让百姓直接进来告状。

下属跟他说:“大人,您不能这么干!以前的府尹都不让百姓直接告状,一是怕麻烦,二是怕百姓乱告状,要是您让他们直接进来,每天得有几百人来告状,咱们根本处理不完!”

包拯说:“百姓为啥告状?因为他们受了委屈,没人管。要是咱们不让他们进来,他们的委屈跟谁说?再说了,处理不完就加班处理,总不能让百姓白跑一趟。”

从那以后,开封府的大门天天敞开,百姓只要有委屈,就能直接走进大堂,跟包拯告状。有个老大娘,儿子被恶霸欺负,以前去告状,门房收了她的红包,还没让她见府尹,这次她直接走进大堂,看到包拯坐在上面,还以为自己走错了,直到包拯跟她说:“大娘,您有啥委屈,跟我说,我帮您做主。”

老大娘才哭着把事情说了,包拯听完,立马派人把恶霸抓来,判了他的罪,还把他抢老大娘的钱还给了她。老大娘高兴得直磕头,说:“包大人,您真是活菩萨!以前的府尹都不管咱们,只有您肯帮咱们!”

包拯说:“大娘,您别磕头,我是开封府尹,帮您做主是我该做的。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您,您直接来开封府找我,不用怕。”

除了让百姓直接告状,包拯还在开封府干了件“得罪人”的事——整治贪官。

有个叫张可久的官员,在京城管粮食,利用职务之便,把朝廷的粮食偷偷卖了,赚了好多钱,还把发霉的粮食发给百姓,百姓吃了都拉肚子。有人来告状,以前的府尹怕得罪张可久的后台,都不敢管。

包拯听完告状,立马派人查张可久的账本,发现他果然贪了好多粮食。张可久知道后,赶紧找自己的后台——皇后的弟弟,让他帮忙说情。皇后的弟弟找到包拯,说:“包大人,张可久是我的人,他贪点粮食不算啥,你就放了他吧,以后我肯定忘不了你的好。”

包拯说:“大人,张可久贪的不是一点粮食,是百姓的救命粮!百姓吃了他发的发霉粮食,都拉肚子了,有的还差点死了,这能算‘不算啥’吗?要是我放了他,百姓会怎么看我?会怎么看朝廷?”

皇后的弟弟说:“你别给脸不要脸!我可是皇后的弟弟,你得罪了我,没好果子吃!”

包拯一点都不怕,说:“我是开封府尹,只认法律,不认皇亲国戚。要是你再帮张可久说情,我就连你一起告到皇帝那里去!”

皇后的弟弟没办法,只好走了。最后,包拯判了张可久的罪,把他贪的钱都还给了百姓,还把发霉的粮食烧了,让百姓重新领新粮食。

百姓们听说了这事,都拍手叫好,说:“包大人太厉害了!连皇后的弟弟都不怕,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咱们了!”

包拯在开封府当了一年多府尹,把开封府管得井井有条:贪官不敢贪了,恶霸不敢横了,百姓告状方便了。以前百姓都怕去开封府,现在都盼着去开封府——因为他们知道,那里有个包大人,会帮他们做主。

有人跟包拯说:“大人,您在开封府得罪了这么多皇亲国戚,不怕他们报复您吗?”

包拯说:“怕啥?我是为了百姓,为了朝廷,我没做错事,他们报复我也没用。再说了,我要是怕报复,就不当这个开封府尹了。”

你看,这就是包拯在开封府的日子:别人怕得罪权贵,他却“硬刚”;别人让百姓吃闭门羹,他却敞开大门。这种“不怕得罪人、只认公道”的劲儿,也让他成了百姓心中的“包青天”。

第五章 朝堂“喷子”:他敢跟皇帝吵架,唾沫星子溅龙袍

包拯不仅在地方上敢得罪人,在朝堂上更是个“硬茬”——谁要是敢贪赃枉法,不管是皇亲国戚,还是朝廷重臣,他都敢弹劾,连皇帝都敢“怼”。

当时有个叫张尧佐的官员,是宋仁宗宠妃张贵妃的伯父。张贵妃想让张尧佐升官,就跟宋仁宗吹枕边风,宋仁宗也宠着张贵妃,一下子给张尧佐封了四个大官:三司使(管财政)、淮康军节度使、群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

这事在朝堂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大臣们都不敢说话——谁也不想得罪张贵妃和皇帝。只有包拯站出来,弹劾张尧佐,说:“张尧佐没本事,只会靠张贵妃升官,一下子封他四个大官,百姓会怎么看?朝廷的规矩还在吗?”

宋仁宗说:“张尧佐是贵妃的伯父,我封他官,是为了让贵妃高兴,这跟百姓没关系。”

包拯说:“陛下,您错了!您是百姓的皇帝,不是贵妃的皇帝!您封官应该看本事,不是看关系。张尧佐没本事,要是让他管财政,肯定会贪钱;要是让他管军队,肯定会误事。您要是真为百姓好,就该把他的官免了!”

宋仁宗被包拯说得有点生气,说:“朕是皇帝,想封谁官就封谁官,你管不着!”

包拯也不示弱,往前迈了一步,大声说:“陛下,臣是谏官,就是要管陛下的错!您要是不听臣的话,以后肯定会后悔的!”

两人吵得面红耳赤,包拯越说越激动,唾沫星子都溅到了宋仁宗的龙袍上。宋仁宗赶紧擦了擦龙袍,心里想:“包卿啊,有话好好说,别激动,朕的龙袍刚洗干净!”

可包拯还是不罢休,继续说:“陛下,您要是不免张尧佐的官,臣就天天来弹劾他,直到您免了他的官为止!”

最后,宋仁宗没办法,只好免了张尧佐的三个官,只留了一个宣徽南院使。张贵妃听说后,跟宋仁宗哭:“陛下,您怎么能听包拯的话,免了我伯父的官呢?”

宋仁宗说:“你不知道,包拯太能说了,唾沫星子都溅到朕的龙袍上了,朕要是不听他的,他能天天来跟朕吵,朕实在受不了了!”

除了弹劾张尧佐,包拯还弹劾过一个叫王逵的官员。王逵在地方上当官,特别残暴,经常欺负百姓,还贪污了好多钱。有人来告状,王逵就派人把告状的人抓起来,打得半死。大臣们都怕王逵的后台,不敢弹劾他。

包拯听说后,连续写了七封弹劾信,告王逵的状。第一封信上去,宋仁宗没理;第二封信上去,还是没理;直到第七封信,包拯在信里说:“陛下,王逵残害百姓,贪污受贿,要是您再不管,百姓就会造反,到时候您后悔都来不及!”

宋仁宗看完第七封信,终于怕了,赶紧把王逵的官免了,还派人查他的罪。百姓们听说后,都夸包拯:“包大人太牛了!写了七封信,终于把王逵扳倒了!”

包拯在朝堂上当了十几年谏官,弹劾过的官员有几十个,其中不乏皇亲国戚和朝廷重臣。有人说他是“朝堂喷子”,天天就知道吵架;有人说他是“愣头青”,不怕得罪人。可包拯却说:“我不是‘喷子’,也不是‘愣头青’,我只是想让朝廷好,让百姓好。要是我不说话,贪官就会越来越多,百姓就会越来越苦,那我当这个官还有啥意思?”

你看,这就是朝堂上的包拯:敢跟皇帝吵架,敢弹劾权贵,不怕得罪人,只认“公道”二字。这种“耿直不阿”的劲儿,也让他成了宋朝官场的“清流担当”。

第六章 千古“包青天”:他没留下金银,却留下了百姓的念想

公元1062年,六十四岁的包拯在开封府任上去世。消息传到街上,汴京城的百姓都哭了——不管是当官的、做生意的,还是种地的,都自发地去送他,有的甚至从几十里外赶来。街上的商铺都关了门,茶馆里的说书先生也停了业,大家都在说:“包大人走了,咱们再也没人为咱们做主了!”

宋仁宗听说包拯去世,也哭了,说:“包拯是朕的好大臣,他走了,再也没人敢跟朕说真话,再也没人帮朕管贪官了!”他追赠包拯为礼部尚书,谥号“孝肃”,还派专人护送包拯的灵柩回庐州安葬。

包拯去世后,百姓们为了纪念他,在开封府建了“包公祠”,在庐州建了“包孝肃公祠”,每天都有人来祭拜他。说书先生还把他的故事编成了段子,在茶馆里讲,比如“包拯断牛舌案”“包拯弹劾张尧佐”“包拯拒砚”,这些故事越传越广,最后还被编成了戏曲、小说,包拯的形象也慢慢变成了“黑脸、月牙、三口铡刀”——其实历史上的包拯不是黑脸,也没有三口铡刀,这些都是后世为了突出他的“威严”和“正义”加的。

包拯一辈子没留下多少金银珠宝,他的家里很朴素:衣服是打补丁的,家具是旧的,连他去世后,家人整理他的遗物,都只找到几本书、几块砚台和一些衣服。他还留下了一条家训,刻在石碑上,上面写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意思是“我的后代要是当官,有贪赃枉法的,就不能再进包家的门;去世之后,也不能葬在包家的祖坟里。要是不听我的话,就不是我的后代。”

包拯的后代也一直遵守着这条家训,比如他的孙子包永年,在地方上当官,也像包拯一样清廉,百姓们都夸他“有包大人的样子”。

现在,几百年过去了,包拯的故事还在流传:开封的包公祠每天都有人来祭拜,庐州的包孝肃公祠还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戏曲《包青天》还在演,小说《三侠五义》还在卖。人们记住包拯,不是因为他当了多大的官,不是因为他有多少学问,而是因为他清廉、正直、敢为百姓做主——他就像一束光,照亮了宋朝黑暗的官场,也照亮了后世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要是包拯活在现在,他肯定是个“网红纪检委”:开直播**律,能吸粉千万;写公众号揭露贪官,篇篇10万 ;老百姓有委屈,都想找他帮忙。不过他肯定不会在意这些,因为他最在意的,永远是“百姓过得好不好,朝廷是不是公平”。

最后,咱们用包拯自己说过的一句话来结尾:“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清廉的官员,是百姓的表率;贪婪的官员,是百姓的祸害。包拯用一辈子践行了这句话,也用一辈子赢得了百姓的爱戴。

好了,包拯的故事就讲到这里。希望各位客官看完,能对这位“宋朝最刚文臣”多一点了解,也多一点敬佩——毕竟,能一辈子清廉、一辈子为百姓做主的人,值得我们记住,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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