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柜前的波斯地毯上,血珠与金屑搅作一团,像是打翻了地狱的妆奁,暗红与金黄交织出令人作呕的纹路。潘复的脑袋炸开时,猩红的脑浆混着碎骨飞溅,大半落在黄铜托盘里,溅起的血点又弹回地面,与滚落的金路易撞在一处。那声 “叮 ——” 的脆响,是金路易被弹头撞飞的余音,三枚金币在空中翻转,阳光透过彩绘玻璃斜切进来,给褐红的血渍镀上诡异的金光,落地时弹了三下,滚到我脚边,温热的触感透过千层底布鞋渗上来,带着黏腻的湿意,让人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几乎要把晚饭吐出来。
我张大了嘴,喉咙里的 “啊” 字刚滚到舌尖,就被浓得化不开的火药味呛了回去,化作一阵剧烈的咳嗽,胸口震得发疼。开枪的人 —— 潘六子,还倚在雕花木门框上,手里那支镜面匣子炮的枪口冒着袅袅青烟,像刚熄灭的线香,在空气中氤氲出淡灰色的雾。他嘴角挂着笑,轻佻得不像话,仿佛刚拍死一只扰他午觉的蚊子,而非枪杀了亲姐夫。那笑容里没有半分悲戚,只有得逞后的亢奋,眼角眉梢都透着狼子野心,连眼底的红血丝都泛着贪婪的光。
“姐夫,” 他抬起枪管,对着掌心吹了口烟,声音黏腻得像涂了蜜,甜得发苦,“早让你分我三成,你偏不听。现在倒好 —— 整盘金路易,连带着你这官帽子底下的门路,全成我的了。” 说话间,他抬脚踹上门,厚重的红木门 “咚” 地撞上门框,反手落下黄铜门闩,“咔哒” 一声,像给这密室扣上了棺材板,断绝了所有生路。壁炉里的火光摇曳不定,木柴 “噼啪” 作响,映得他的影子在墙上张牙舞爪,活脱脱一头饮饱了血的瘦狼,脊梁骨都透着阴狠,连肩膀的耸动都带着野兽般的警惕。我紧贴着冰凉的保险柜,金属的寒气透过衣料渗进皮肤,大气不敢出,冷汗顺着脊椎往下淌,浸湿了里衣,黏在皮肤上难受得紧,每一次呼吸都带着战栗。
潘六子却连眼角都没扫我一下,先掏出一方雪白雪白的真丝帕子,帕角绣着细小的暗纹,他蹲下身,小心翼翼捡起一枚血染的金币。他擦得极仔细,拇指在金币表面反复摩挲,连纹路里的血渍都要用指甲剔干净,嘴里还哼着《夜来香》,调子跑了八百里,却透着说不出的悠闲,仿佛在把玩一件稀世珍宝。那模样,仿佛我不是个活生生的人,只是墙角一团碍眼的空气,或是地毯上的一粒尘埃,连让他多瞧一眼的资格都没有。
我脑中电光石火般闪过一个念头:原来他早就算计好了黑吃黑!故意透露潘府有金路易的消息,引我来偷,自己则趁机杀了姐夫,再把弑官劫财的罪名往我头上一扣。等宪兵队冲进来,他只需哭几声 “为姐夫报仇”,既能名正言顺吞下这笔横财,还能借着 “大义灭亲” 的名声往上爬,简直一箭双雕,打得一手好算盘。额上的汗珠滚滚而下,砸在地毯上洇出小小的湿痕,顺着绒线的纹路扩散开来,我却不得不装出一副怂样,双手高高举起,声音带着刻意的颤抖:“六爷!我、我就是个混口饭吃的小贼,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金币全归您,只求您高抬贵手,给我条活路!”
他终于抬眼看我,眸子里闪着猫戏老鼠般的兴致,那眼神凉飕飕的,像贴在皮肤上的冰,带着审视与轻蔑:“活路?李三,你可知这些金路易是干嘛的?寻常的黄白之物,值得我费这么大劲?”
我故意瞪大眼,瞳孔放大,装作茫然无措的样子,连连摇头:“小的不知!小的只听说潘府有宝贝,一时糊涂才敢来偷,求六爷饶命!” 他却把擦净的金币凑到嘴边,“叭” 地亲了一口,金币碰撞牙齿发出清脆的声响,他的语调陡然亢奋起来,声音都拔高了几分,带着一种近乎癫狂的得意:“买命钱!城西洋教堂的洋神父说,凑齐一百枚,佐以黑狗血、飞贼魂,再设坛祭拜七七四十九天,就能给我姐夫续十年阳寿。如今他短寿,是他福薄,担不起这富贵,可我潘六子还年轻,有了这钱,再活十年,够本!” 说话间,他走到我面前,盒子炮的枪口缓缓抬起,冰冷的金属触感抵住我眉心,火药味混着他身上的檀香,还夹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味,一股脑冲进鼻腔,呛得我呼吸一窒。我浑身僵直,连头发丝都不敢动,生怕稍一晃动,枪口就会喷出致命的火焰,却听他又笑了,那笑声里藏着刀子,割得人心里发寒:“放心,我不要你命 —— 我要你‘认罪’。”
“认、认什么罪?” 我声音干得像砂纸摩擦木头,舌头都打了结,连唾沫都咽不下去。他用枪管拨开我额前汗湿的头发,指尖划过我的眉骨,触感粗糙,像在挑选一头待宰的牲畜,带着毫不掩饰的恶意:“明天天亮,北平的大小报纸就会登 —— 燕子李三夜入潘府,劫财弑官,罪大恶极,被我潘六子当场击毙。你嘛 —— 先委屈一下,写个自白书,把你怎么策划、怎么潜入、怎么杀人劫财的经过写清楚,画押,再给我当‘活赃’,让我风风光光领功受赏,说不定还能凭着这功劳,接我姐夫的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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