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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开局,我为先天人族 第13章 蒲扇摇处十年功

作者:雷坡石的风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11-24 23:53:29

紫霄宫。

蒲团上,鸿钧手捏兰花印,推演天机。眉头紧锁间,本就不阔的眼缝更显局促,面上却毫不掩饰地布满疑惑褶皱。

“天机竟一片混沌?!!”

他心中了然,虽早察觉有些事已偏离既定轨迹,但最终结局未改。

毕竟,大势不可逆,小势尚可转。

......

昆仑之巅,玉虚宫内。

元始道人长吁一声,满是无奈。自女娲娘娘成圣后,他打坐静修时总莫名心烦意乱,一连数次皆如此。本想推演因果寻根由,卦象却如乱麻般缠杂,半点头绪也无。

他索性起身往紫霄宫去,求问师尊鸿钧成圣机缘,到头来却只被“时机未到”四字打发而回。

满肚子郁闷无处排解,元始本想寻三弟通天倾诉发泄,可一想到通天座下那些“湿生卵化”之辈,张口闭口喊他“师伯”的模样,便浑身起鸡皮疙瘩,厌烦之意直冒。

无奈半路改道去寻大兄老子,他在旁絮絮叨叨说了半天,老子却只顾闭目打坐、潜心冥想,半句回应也无。

一肚子牢骚没处发,元始只得悻悻回了玉虚宫。见了广成子等弟子,他不由劈头盖脸骂了一通。若非南极仙翁机灵,及时递上一枚仙桃让他解渴润喉,这场训斥恐怕还得延续半日。

......

石屋门前的老摇椅晃得慢悠悠,李念手里捏着柄新蒲扇——那是工阁用蒲葵叶扎的新鲜物件,刚做好便第一时间送来了他这儿,扇面扫过的风都带着股草木的清爽。

“十年了。”他轻轻叹出声。

从传灯书院立起那一日算到如今,恰好整十年。第一批学子早已学有所成,书阁的人全留了下来,成了书院里新的先生;兵阁挑了几个痴迷兵书韬略的;武阁留了三人;药阁只余下两个对医术爱到骨子里的;农阁更简单,就留了当初那个一门心思扑在农事上的;工阁也只留了几个满脑子都是“怎么造新东西”的弟子。

于李念而言,书院算是有了后继之人;于部落而言,这便是撒下的种子。至于将来能结出多丰的果,他倒看得开——顺其自然就好。

这十年,念部落的变化更是肉眼可见。最打眼的便是人口,不光部落里新生儿多了,还引着周边不少人族前来投奔,从最初的三百二十人,硬生生长成了三千多人的大部落。狩猎队按五十人一编,如今也有了五支。

念部落早成了方圆几十里内无人敢惹的存在,狩猎队的名声更是响得很——不仅是强悍,更带着股让人发怵的狠劲。虽没到“夜能止哭”的地步,但只要提一句“念部落的狩猎队”,周遭部落的人都会下意识变了脸色。

这五支队伍各有各的脾性。飞把自己的队叫“豹”,要的就是队员快如闪电,反应敏捷,夜里突袭的本事更是一绝;羽的队叫“狼”,主打一个狡诈,口号喊得直白:“要么你一个打我们一群,要么我们一群打你一个”,被云毫不客气地骂“不要脸”;云的队干脆叫“虎”,就认一个“猛”字,信奉“能当面干就不背后搞,冲上去再说”,反倒被羽笑“憨”;季是后来通过兵阁考核立的队,没人说清他们到底靠啥出名,只知道被季盯上的猎物,从来没有能跑掉的;还有个队,队长是当年的陷阱队头领李,他的队主打的是“阴”,心思细得像针,连李念都觉得,这人要是去搞刺杀,怕是再合适不过。

更难得的是,这五个队长个个都半只脚跨进了大武师的门槛,手下除了极少数还是武者,其余全是武师境界。这般实力,再加上各有特色的打法,让念部落的狩猎队成了周边真正的“铁拳头”。

部落名气大了,蝴蝶效应也跟着来——更多人往这儿涌,可把主管农事的张给急坏了。农阁的弟子们头一回体会到啥叫“手忙脚乱”,张更是天天往李念这儿跑,不说话,就闷头坐在对面盯着人,直到李念给他支了几个种粮、拓荒的法子,两人才总算松了口气。

后来狩猎队里就传开了:“张比羽还不要脸”。张没辩解,可部落里却悄悄多了不少羊羔和牛犊,明眼人都看见,那之后五大狩猎队的队长见了张,都绕着道走。

等部落周边开垦出大片荒地,地里种满了红薯,五谷虽也种着,产量不算顶高,但家家户户总算不用愁吃的了——余粮不算多,可过冬的存粮是实打实够了。那会儿,人们才总算见这这张脸上露出了笑。

念部落,总算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路。

传灯书院也基本完成了李念最初的设想。表面看和从前差别不大,甚至对人才的培养更上心了,可内里早已悄悄起了变化。

那些毕业的学子,早把念部落的所学撒向了洪荒。武阁的弟子,有的仗剑走洪荒,在各个部落间留下一段段传奇;有的干脆在别的部落开起武馆,传授《武经》,让念部落的武学成了不少人向往的东西,久而久之,念部落竟成了洪荒人族的“武学圣地”。

工阁的学子带着新技艺,走一个部落便改一个部落的落后模样,有时候还会被部落里的大妈拉着手,一边摸他们带来的新工具,一边念叨:“咋就这么巧呢?咋就有这么好用的物件!”

农阁的学子更实在,把栽种、选种、播种、施肥,还有养牛养羊的法子,毫无保留地教给各个部落。日子好过了,部落里的长辈便总拉着后辈絮叨:“以前啥日子?现在啥日子?可得好好珍惜!”

书阁的人嘴上总鄙视武阁“粗鲁”,转身却背上蹩脚的书箱,践行“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道理,走到哪儿便把学堂开到哪儿,没多久,洪荒各个部落里,便冒出了不少学堂的尖尖角。

唯有药阁的弟子最低调,挎着药箱、背着药蔸,一边走一边采药,遇着人便望闻问切,既丰富了自己的医术,也帮了不少人。

这般景象,引得来传灯书院求学的人络绎不绝,到后来竟成了“一位难求”。连洪荒里几个大部落,都照着传灯书院的样子,请了毕业的学子去开新书院。

传灯书院,终究成了洪荒人族有志青年心里最向往的地方。

李念又摇了摇手里的蒲扇,风里带着暖意。他知道,洪荒的大势从不会轻易改变,可这十年里,念部落、传灯书院,还有那些走出去的学子,不正是在一点点改变着小势的轨迹么?

......

昆仑深处,八景宫内。

这十年来,太上老子总觉心神不宁——像有什么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正悄无声息地从指尖溜走,那种抓不住、摸不透的滞涩感,如隔靴搔痒般磨人。比起推演天机时动辄得见的一片混沌,这份莫名的空落与失序,更让他心烦意乱。

他却不知,自己那成圣之机,连同教化人族的机缘,早已被人悄然截胡。

好在他养气功夫深湛,每逢心绪难平,便入丹房开炉炼丹,以丹火的沉静熨帖躁动的心绪。也难怪元始每次来寻他,见他要么闭目打坐、要么埋首丹炉,连句回应都难得,最后只剩无语。

此刻,老子眼角悄悄扫过宫门,暗自松了口气——还好,没见元始的身影。他是真怕这位师弟又来跟前絮絮叨叨,扰了清静。

轻轻摇了摇头,他敛神默颂《清静经》,指尖缓缓捏出一道平和手诀。

无为而为,方是大道。

......

金鳌岛巅,云雾缭绕。通天教主盘膝坐于法坛之上,指尖流转着玄奥法光,正为座下弟子演说道法真义。坛下众弟子屏息凝神,听得如痴如醉,连呼吸都似怕扰了这满庭法音。

蓦地,通天指尖法诀一收,演法声骤然停歇。他眉宇间拢起几分疑惑,暗忖:“难道又有什么事偏离了轨迹?这天机,竟总如羚羊挂角,寻无可寻,觅亦无迹。”

你想寻它时,它便化作鸿蒙初开的晨雾,沾了眉睫却抓不住半缕;你欲觅它时,它又凝作不周山巅的寒星,悬在天际却触不到分毫。这般混沌,着实恼人。

通天暗叹一声,思绪却忽地飘到二兄元始身上,嘴角骤然勾起一抹促狭笑意,嘿嘿暗笑:“不如……让座下那几个‘湿生卵化’的弟子,去玉虚宫外叫两声‘师伯’听听?”

他越想越觉得有趣:“想来这会二兄定在玉虚宫训诫弟子,若是此刻突然冒出几声清亮的‘师伯’,他会不会气的三尸神暴跳?说不定急火攻心,倒把成圣的关口给冲开了?到时候,二兄怕是还得感激我呢!”

“要不干脆走一遭?”通天念头一转,“喝他两杯玉虚宫的清茶,顺便顺几颗黄中李回来——给弟子们补补修为,岂不是两全其美?”

坛下众弟子早懵了。方才还一脸凝重、似忧天机的师尊,怎么转眼就露了这般狡黠的坏笑?往日里师尊虽亲和,却从没有这般忽晴忽雨的模样,一个个你看我、我看你,皆摸不准师尊此刻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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