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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三命通会全集 招嫁不定(三)

作者:陈缘字长青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1-19 22:04:16

原文:

《口诀》云:“凡论女命,只用月支中财、官、印三件为奇。”

第一论印:无财损印,如得天月二德在日干上者,决主此妇得父母家资财,福德广盛,为人温厚,逢凶不凶,招名望之夫,生贤贵之子,受封之命。岁运同论。休咎、忌财、喜官。

第二论官:亦看何支中所藏,一位为奇。一忌官多,二忌伤重,三忌带合,四忌煞混,五忌日主柔弱。除此五忌外,略要些小微财,决主此妇生于富贵之家,夫富子贤,并无克剥之患,为人精明、伶俐,尊重有福。

第三论财:取月支中为要,财不要多,只宜一位,略得岁中一位官星。此命招父母力气,得见成金宝之福,益夫益子,善于持家。

除此三格外,以下十五格皆非妇命所宜。盖十五格莫非伤官、七煞、羊刃、建禄、冲动、遥合,多无官星,有伤财印,所以不取。妇人用官星为夫,见伤官为伤夫,用生出为子,如甲日生人属木,用丙丁巳午寅戌为子火,得时令便作多子之命言之。火临墓绝之地,或临水局,壬癸相克,方断无子。若火居绝墓之地,四柱有冲,晚年得嗣,终不为孤。

又六壬日壬寅时,《三命》云:“阳干产阳为子,产阴为女,阴干产阴为子,阳为女。”

寅乃木之分野,甲木临官之地,当生荣贵福寿之儿。

若木在午未申酉之时,火土分野,木墓死绝之地,主子息寡少,纵有,亦多贫疾,不然僧道、过房、螟蛉之类。

又乙木生人,用庚为夫,庚用丁为官星,丁却为乙食神,即子星也。

丁生旺得时,即夫之名分是取食旺相、官明朗,不但夫荣,亦且子贵。余仿此推。

译文:

《口诀》说:“论女命只用月支中财、官、印三件为奇。”

第一论印:无财损印且得天月二德,主得父母资财,福德广盛,温厚逢凶化吉,嫁名望夫,生贤贵子,受封之命。岁运同论,忌财喜官。

第二论官:支中一位为奇,忌官多、伤重、带合、煞混、日主弱。除此五忌,略见微财主生于富贵,夫富子贤,精明有福。

第三论财:月支一位为要,略得岁中官星,主得父母助力,益夫益子,善于持家。

除此三格,十五格非宜,因伤官、七煞、羊刃等多无官星,伤财印。

妇人以官为夫,伤官伤夫,食伤为子。

如甲日以丙丁为子,得时多子,墓绝遇水克无子。

六壬日壬寅时,阳干生男,阴干生女。

寅为木分野,甲木临官生贵子。

木在午未申酉主子息少,多贫疾或过继。

乙木以庚为夫,庚用丁为官,丁为乙食神即子星,丁旺则子贵。余仿此推。

注解:

1. 十五格:指除财官印外的破格。

2. 螟蛉:养子。

3. 过房:过继子女。

4. 分野:地支对应的五行区域。

原文:

又云:女人之命见七煞,即为偏夫。因会正官,偏正交集,所以不喜。若偏官只一位,柱有制伏,无**之说。但主欺夫夺权,会持家,性刚。若日主健旺,或背禄,或月时无所倚,或夫星死绝,或孤神六害,多出家师姑之命。不然寒房守望,独坐哭夫命也。

如夫墓绝并鬼伤之乡,主重婚再嫁。夫若命强可配,却一生不和气,当生离死别。官星显于生旺之地,煞星陷于衰弱死绝,亦作清正财禄之命,不以混杂论。若煞星多,则忌更带合神,官衰食旺财党煞,非娼妓之流,则淫滥之妇。

译文:

又说:女命见七杀为偏夫,因会正官形成偏正交集,故不喜。

若偏官仅一位且有制伏,无**,主欺夫夺权,持家性刚。

若日主健旺、背禄、月时无倚、夫星死绝或犯孤神六害,多出家为尼。

否则寒房守寡,独坐哭夫。

夫星墓绝并鬼伤之乡,主再嫁。

夫命强可配但不和,生离死别。

官星生旺煞星衰弱,作清正财禄命,不混论。

煞星多且带合神,官衰食旺财党煞,非娼即淫。

注解:

1. 制伏:食神制杀。

2. 背禄:日干无禄位。

3. 鬼伤之乡:官煞受克之地。

4. 财党煞:财星生助七杀。

原文:

又云:女命多有产厄,乃食神带枭,而枭神太重。又生年干头上带伤官,时犯羊刃、冲刑、克害,更加流年及运冲合枭刃,决主产厄无疑。

若八字安稳,无克战、刑冲之患,日干建禄,煞星受降,更逢天月二德,一生不犯产厄及血光之阻,逢凶有救。

译文:

又说:女命多有难产之灾,因食神被枭神克制且枭神过旺。

若生年天干带伤官,时柱犯羊刃、冲刑、克害,再遇流年大运冲合枭刃,必主产厄。

若八字安稳无刑冲,日干建禄,煞星有制,又得天月二德,一生无难产血光,逢凶有救。

注解:

1. 产厄:难产或产后病症。

2. 枭神:偏印。

3. 建禄:日干临地支禄位。

4. 血光:出血性灾祸。

原文:

又云:凡妇人日主弱,比肩旺,主婢妾夺权。

如甲寅、己巳、己卯、辛未,此命日主己坐卯上,柔弱无力,己巳比肩同类,生四月火土印旺,天时比肩得地,年上甲为夫星,月上己巳合去,日主衰弱无用,此妇平生被妾夺权,不得丈夫和气。余仿此推。

译文:

又说:妇人日主弱而比肩旺,主婢妾夺权。

如甲寅、己巳、己卯、辛未,日主己土坐卯木无力,己巳比肩生四月火土印旺,年干甲木夫星被月干己土合去,日主衰弱,此妇一生被妾夺权,夫妻不和。余仿此推。

注解:

1. 比肩:与日主同性之五行。

2. 合去:天干五合导致夫星被夺。

3. 印旺:印星过旺生助比肩。

原文:

又云:凡看女命,须五行清淡,不要生旺,不居暴败,不犯临官,得四柱和气为佳,休囚死绝为上,不带贵人、驿马、旺禄、合神为良。

若犯生旺、临官,兼有贵人、驿马、旺禄、合神皆为不美。犯亡神、劫煞、三刑六害、羊刃飞刃,皆为不善。

译文:

又说:看女命需五行清纯,忌生旺、暴败、临官,四柱和气为佳,休囚死绝为上,不带贵人、驿马、旺禄、合神为良。

若犯生旺、临官,兼带贵人等神煞皆不吉。

犯亡神、劫煞、三刑六害、羊刃飞刃,皆主凶。

注解:

1. 暴败:沐浴煞。

2. 临官:十二长生第五位。

3. 亡神劫煞:凶煞组合。

4. 飞刃:阳刃对冲之煞。

原文:

《神白经》云:“驿马遇贵神,终竟落风尘。合绝莫合贵,此法人难会。但以日为年,此诀圣人传。带禄入生旺,产死遭人谤。带禄入衰乡,虽祸未为殃。”

译文:

《神白经》说:“驿马遇贵神终落风尘。合绝不宜合贵,此理人难明。以日为年论命,此诀圣人传。带禄入生旺产死招谤,带禄入衰乡虽祸无妨。”

注解:

1. 合绝:合住绝地。

2. 以日为年:日柱类比年柱。

3. 带禄:日干带禄位。

原文:

司马季主云:“凡推女命,贵人一者为良,若丛杂合多,不尼即妓。”

沈芝云:“桃花又带双鸳合,冗杂贵人真妓才。”

桃花者,临官上见马谓之桃花,马临官上见劫煞谓之桃花煞。又有一般煞,乃巳酉丑生人见午之例,谓之咸池煞。全见,谓之遍野桃花煞,女命最忌之。

双鸳合,如一己见两甲,一乙见二庚,一辛见二丙,一丁见两壬,一癸见两戊之类,或是四柱元有甲己,又有乙庚,子丑寅亥,两两对合,谓之双鸳合。女命有之,皆不为良。若犯桃花煞更双鸳煞,尤为不美。

《理愚歌》云:“贵人或落空亡里,禄马背违如不值。假令性识甚聪明,男即伶伦女娼妓。亦有生来贵族中,淫声浪迹颇相同。须知斯命重所使,桃花三月惹春风。”

《源髓歌》云:“滚滚桃花逐水飘,月笼华发色偏饶。多情只为空伤合,惆怅佳人魂易消。”

以上皆论桃花煞,犯者皆为不良。若犯三刑六害、亡神劫煞、孤辰寡宿,皆主丧夫克子。

译文:

司马季主说:“女命贵人一位为良,过多合局非尼即妓。”

沈芝说:“桃花带双鸳合,贵人冗杂真妓才。”

桃花指临官见驿马,桃花煞指驿马见劫煞。

咸池煞如巳酉丑见午,全见为遍野桃花煞,女命大忌。

双鸳合如天干双合、地支双合,女命犯之非良。

若兼桃花煞更凶。

《理愚歌》云:“贵人空亡禄马背,男女聪慧却下贱。”

《源髓歌》云:“桃花逐水情多伤,佳人惆怅魂易消。”

犯桃花煞主不良,犯三刑六害等主丧夫克子。

注解:

1. 双鸳合:多重**。

2. 咸池煞:子午卯酉。

3. 伶伦:乐官,喻艺人。

4. 孤辰寡宿:主孤独之星。

原文:

凡女命,怕临官、帝旺全,主夫妻相伤。

《源髓歌》云:“临官帝旺未为好,再嫁重婚伤亦早。若逢相敌作夫妻,头男头女当见夭。”

若犯羊刃及朝元羊刃,皆主产厄。

《源髓歌》云:“或时藏刃入于胎,日刃或朝时上来。更若支干相克刑,妻身当产妊忧灾。”

此言夫命犯之,当主妻有产厄。

“妇人之命若如此,敢断定忧生产厄。更加卯酉二时生,若免堕胎应克子。”

所谓朝元羊刃者,喻如卯年生人,见甲日与甲时之类,或辰日而时干见乙,皆谓之朝元羊刃。

余仿此推。

译文:

女命怕临官、帝旺全,主夫妻相伤。

《源髓歌》说:“临官帝旺非吉兆,再嫁重婚伤亦早。夫妻相敌头胎夭。”

犯羊刃及朝元羊刃主产厄。

《源髓歌》说:“藏刃入胎或朝元,支干刑克产厄忧。”

夫命犯此主妻产厄。

“女命若如此,定有产厄忧。卯酉时生者,堕胎或克子。”

朝元羊刃如卯年甲日甲时,或辰日乙时。

注解:

1. 临官帝旺:十二长生第五、六位。

2. 朝元羊刃:天干羊刃与地支对应。

3. 卯酉时生:子午卯酉为四正,主动荡。

原文:

又曰:凡女命,以年为翁父,胎为婆母,月为妯娌,日为夫、己身,时为子孙。女命是子午卯酉日生,合嫁子午卯酉命夫,四孟、四季日亦同。若嫁日干合、支神三合**者,俱不偕老。

译文:

又说:所有女性命局,以年柱代表公公,胎元代表婆婆,月柱代表妯娌,日柱代表丈夫与自身,时柱代表子孙。

女性若在子午卯酉日出生,适宜嫁给子午卯酉日命的丈夫,四孟日(寅申巳亥)、四季日(辰戌丑未)同理。

若嫁给日干相合、地支三合**的丈夫,都难以白头偕老。

注解:

1. 六亲定位:将四柱与家族成员对应,体现古代宗法制度对命理的影响。

2. 嫁娶匹配:强调日柱与配偶日柱的刑冲合害关系,反映传统命理对婚姻稳定性的独特认知。

原文:

四柱宜纳音上克下,主有殊福,不宜下克上,主欺诈僭越。若年之纳音克时之纳音,不宜子。若克战、刑破,主少子多女。若绝中有生,旺中有死,空亡中有破,五行无情,乃吉。刑冲无情为上,只无情次之。日坐年禄荣神者,郡国之封。日带夫禄,仍有实库,次之荣神。春甲乙,夏丙丁之例。

译文:

四柱纳音宜上克下(如年克月、月克日、日克时),主有特殊福分;不宜下克上,主欺诈越轨。若年柱纳音克时柱纳音,不利子女。

若出现纳音相克、刑冲破害,主子女稀少且多为女儿。

若处于绝地却有生气,旺盛中隐含衰亡,空亡中带有破败,五行间无生克关联,反为吉象。

以刑冲无情为最佳,仅无情次之。

日柱坐年禄荣神者,可获封邑之贵。

日柱带夫禄且有实库者,次之荣神。

如春季甲乙木、夏季丙丁火之类。

注解:

1. 纳音生克:上克下为吉,下克上为凶,体现“尊上卑下”的等级观念。

2. 子女推断:年克时不利子女,刑冲破害影响子女数量性别,反映古代对人口结构的重视。

3. 特殊格局:通过五行状态(绝、旺、空亡)判断吉凶,强调矛盾中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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