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的生活渐渐步入正轨。王秀娥和韩晶晶都是勤快人,没用几天就把偌大个院子收拾得窗明几净,井井有条。葡萄架下摆上了孟礼欢自己动手打的小马扎和矮桌,水井边沿被擦得锃亮,连后院那片小空地,也被王秀娥见缝插针地撒上了些小葱和青菜种子,说是吃着方便。
孟礼欢则每天骑着自行车,不是去北大或海洋大学旁听课程、向教授请教,就是跟着秦海龙、周卫国熟悉北京城的人情世故,偶尔也去正在筹备中的“山海楼”酒楼工地看看进度。他像一块干燥的海绵,疯狂地吸收着这座古都赋予他的一切养分。
这天下午,孟礼欢刚从李海洋教授那里讨论完关于深海抗压材料的一些想法回来,车把上还挂着一尾早上顺手在早市买的活鲤鱼,准备晚上让韩晶晶做个贴饼子熬鱼。刚进胡同口,就看见秦海龙那辆熟悉的吉普车停在家门口。
“海龙哥?你咋来了?快屋里坐。”孟礼欢停下自行车,笑着招呼。
秦海龙从车上下来,脸上带着一丝促狭的笑意:“别屋里坐了,跟你商量个事。晚上有个场合,你跟我一起去一趟。”
“场合?啥场合?”孟礼欢有些意外,一边把鲤鱼从车把上解下来,那鱼尾巴还在有力地扑腾。
“一个老辈家的寿宴,就在王府饭店。去的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还有他们家里那些……嗯,精力旺盛的小辈。”秦海龙解释道,“带你去见识见识,混个脸熟。顺便,也让你看看,这四九城里的‘圈子’是啥样的。”
孟礼欢一听就明白了。这是秦海龙要正式把他往某个层面引荐了。他看了看自己身上沾了点鱼鳞的旧褂子,又扬了扬手里还在挣扎的鲤鱼,苦笑道:“海龙哥,你看我这样……去那种地方,不合适吧?别给你丢了面子。”
“丢啥面子?”秦海龙浑不在意地摆摆手,“就这样去!实诚!比那些油头粉面的强多了。赶紧的,把鱼送进去,换身干净衣服就行,不用特意打扮,你这身板,穿啥都撑得起来。”
孟礼欢见推辞不过,只好提着鱼进了院子。跟韩晶晶和王秀娥简单说了下情况,两人一听是去王府饭店参加大人物的寿宴,都紧张起来。韩晶晶赶紧去翻箱倒柜,找出去年冬天用孟礼欢打回来的狐狸皮做的一件毛领坎肩,非要他穿上。
“穿这个干啥?怪扎眼的。”孟礼欢不想穿。
“穿着!好歹是件新衣裳,体面点。”王秀娥也在一旁帮腔。
拗不过娘俩,孟礼欢只好在外面套上了那件狐狸皮坎肩。还别说,他身材挺拔,穿上这坎肩,平添了几分山野间的豪迈气,与城里人常见的打扮截然不同。
坐上秦海龙的吉普车,孟礼欢看着窗外掠过的繁华街景,心里倒是很平静。大风大浪、深山老林都闯过来了,一个宴会,还不至于让他怯场。他只是本能地觉得,那种场合,可能还没跟船上的兄弟们蹲在甲板上吃咸鱼喝烧酒来得自在。
王府饭店果然气派。高大门庭,穿着制服的侍者,光滑得能照出人影的大理石地面,以及空气中弥漫着的淡淡香氛,都彰显着与胡同小院、渔村码头截然不同的奢华。
宴会厅里已是灯火辉煌,人影憧憧。男人们大多穿着中山装或者西装,女人们则穿着各色旗袍或连衣裙,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低声的谈笑,清脆的碰杯声,构成了一幅八十年代高端社交场的浮世绘。
孟礼欢和秦海龙的入场,引起了一些细微的注意。秦海龙身份特殊,自不必说。而他身边跟着的孟礼欢,那高大的身形,古铜色的皮肤,尤其是那件与周围环境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的狐狸皮坎肩,以及他脸上那种不属于这里的、带着山海气息的坦然,都让他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
“海龙来了!”
“秦哥!”
有几个年轻人围了上来,跟秦海龙打招呼,目光却都不约而同地落在了孟礼欢身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好奇与打量。
“哟,秦哥,这位兄弟面生啊?不给介绍介绍?”一个穿着时髦夹克、头发梳得油亮的青年笑着问道,眼神在孟礼欢的皮坎肩上扫过,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玩味。
秦海龙淡然一笑,拍了拍孟礼欢的肩膀:“孟礼欢,我兄弟,从东北过来的。礼欢,这几个都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发小,这是王建军,这是李卫东,这是赵小曼……”
孟礼欢学着他们的样子,微微点头,用带着浓重海蛎子味的普通话说道:“你们好,俺叫孟礼欢。”
“东北来的?孟兄弟这身打扮……挺别致啊,是那边的新潮流?”那个叫王建军的夹克青年,也就是最开始问话的那个,语气带着调侃。他身边一个穿着连衣裙、烫着卷发的姑娘(赵小曼)也掩嘴轻笑了一声。
孟礼欢仿佛没听出他话里的意味,很认真地回答:“不是潮流。这是俺媳妇用俺自己打的狐狸皮做的,穿着暖和。俺们那儿冬天冷,风像小刀子似的,没这玩意护住心口,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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