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数日的大雪终于歇了,天放晴时,朝阳透过稀疏的林枝洒在积雪上,反射出晃眼的白光。林逍一早推开院门,脚下的积雪没到小腿肚,踩上去发出“咯吱”的脆响。他搓了搓冻得发红的手,看着远处银装素裹的山林,心里那股打猎的瘾头再也按捺不住——这雪一停,正是掏熊仓子的好时候,黑瞎子冬眠睡得沉,警惕性最低,要是能套住一头,那张厚实的熊皮给沈歌做件大袄子,这个冬天她就再也不用怕冷了。
“逍哥,你这是要上山?”虎子的声音从院门外传来,他扛着一把磨得锃亮的铁尖枪,身后跟着五条威风凛凛的猎狗——黑子、青芽、大黄、二黄、大灰,都是林场里数一数二的好猎犬。
林逍眼睛一亮:“正想去找你!雪停了,掏熊仓子的好时机来了,跟我走一趟?”虎子把铁尖枪往地上一戳,拍着胸脯笑道:“就等你这话了!我娘早上还说,雪停了让我别瞎跑,可我这手早就痒得不行了。对了,狍子场那边郑云盯着呢,沈姑娘在帮忙理新的饲料账,咱俩放心去。”
两人正说着,王秀兰从屋里出来,手里拿着两副崭新的野兔皮手套,还有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你们俩可得小心点,黑瞎子冬眠醒了最是凶。这手套是我用野兔皮缝的,轻便,扣扳机不用摘,省得手僵。布包里是干粮和烈酒,冷了就喝两口暖暖身子,千万别逞强。”
林逍接过手套和布包,往怀里一揣:“娘放心,我们有分寸。对了,要是沈歌问起,就说我们去老房子照看兔子了。”他这话没说全——沈歌身世坎坷,父母早亡,在知青点受了不少苦,见不得太血腥的场面,要是知道他们去掏熊仓子,免不了要担心。
转身进屋拿装备时,林逍特意往堂屋瞥了一眼。沈歌正和林晓梅凑在桌前对账,阳光落在她发顶,侧脸线条柔和。刚才他和虎子说话的声音不小,沈歌抬头看了他一眼,眼里闪过一丝羡慕——那是每次看到林逍母子相处时,都会不自觉流露出的神情,像极了迷路的孩子看着别人家的灯火。林逍心里一软,暗下决心今天一定要成功,这熊皮大袄子,不仅要保暖,更要让这姑娘知道,在这里她不是外人。
装备很快收拾妥当:林逍背着擦得锃亮的56半,腰间别着54手枪,腿上绑着浸过桐油的侵刀;虎子扛着铁尖枪,枪尖磨得寒光闪闪,还带着倒钩,另一手提着一挂小鞭炮和几根手腕粗的木矛;五条猎狗蹲在门口,黑子时不时抬头看林逍,尾巴轻轻扫着地面,早已蓄势待发。
“走!”林逍一声令下,黑子率先窜了出去,在雪地里踩出一串深浅不一的脚印。林逍和虎子紧随其后,积雪没到小腿,每走一步都要费不少力气,没走多远,额头上就冒了汗,呼出的白气在眉毛上凝结成霜。
进山的路不好走,厚厚的积雪覆盖了原本的山路,全靠黑子在前边探路。青芽和大黄嗅觉灵敏,时不时停下来对着树林深处吠两声,确认没有危险后才继续前进;二黄和大灰则跟在两人身后,警惕地盯着两侧的山坡,防止有野兽偷袭。林逍手里拿着根树枝,一边拨开挡路的矮丛,一边观察着周围的环境:“虎子,注意看树干上的爪印和树皮的划痕,黑瞎子冬眠前会在树上留下记号。”
虎子点点头,眼睛瞪得溜圆:“放心吧逍哥,我跟着巡山队掏过两次熊仓子,这点门道还是懂的。你看那棵松树,树皮有被蹭过的痕迹,上面还有熊毛,肯定离不远了。”林逍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一棵老松树上有大片新鲜的蹭痕,深褐色的熊毛挂在树皮上,在白雪的映衬下格外显眼。
两人加快脚步,跟着猎狗往山林深处走。越往里走,树林越密,积雪也越厚,阳光透过树冠洒下来,在雪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走了约莫一个时辰,林逍突然抬手示意停下:“等等,黑子停了。”只见黑子蹲在一棵巨大的柞树前,耳朵竖得笔直,对着树干低低地吠着,尾巴绷得像根直线。
这棵柞树约莫有两人合抱粗,树干中空,底部被掏出一个大洞,洞口被积雪半掩着,隐约能看到里面黑黢黢的阴影。林逍趴在雪地上,仔细观察着洞口的痕迹:“洞口有新鲜的呼吸印,雪地上还有熊爪子蹭过的痕迹,应该是刚进去没多久,还没睡沉。”他从怀里掏出烈酒,给虎子和自己各倒了一口,“暖暖身子,等会儿动手要快准狠。”
虎子喝了口烈酒,一股热流从喉咙滑到肚子里,浑身的寒意都散了不少。他把铁尖枪往雪地里一插,拿起地上的小鞭炮和打火机:“逍哥,你说的我都记牢了,我扔完鞭炮就蹲在左边,等黑瞎子露头就扎它脖子。你可得瞄准了,别打偏了。”林逍拍了拍他的肩膀,举起56半,检查了一下枪膛里的子弹:“放心,我的枪子儿比你眼神还准。”
两人分工完毕,五条猎狗被林逍喝止在远处,趴在雪地里一动不动,只盯着洞口的方向。林逍猫着腰绕到柞树右侧,这里视野开阔,能清楚地看到洞口的情况。他把56半的枪托抵在肩膀上,枪口对准洞口,手指扣在扳机上,全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黑瞎子皮糙肉厚,只有爆头才能一击致命,容不得半点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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