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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历史 > 救命!老扁把我逼成战国医学卷王 > 第101章 战地医生?我的白大褂呢!

第一节 血泥疑云

长平战场的雨,是带着铁腥味的冷雨。豆大的雨点砸在头盔上,“噼啪”作响,像无数根细针在扎;砸在泥地里,溅起暗红的水花,那红里裹着黑,是血和腐土的混合体,黏稠得像化开的阿胶。

林越摔进这片血泥地时,第一感觉是窒息。冰冷的泥浆瞬间灌满了口鼻,腥甜中带着腐臭,呛得他剧烈咳嗽,肺像被撕裂了一样疼。他挣扎着想爬起来,手脚却陷在泥里,越动陷得越深,脚踝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低头一看,是半截锈得发绿的断箭,箭镞上还挂着点破烂的布条,看料子,是赵军军服的粗麻布。

“妈的……”林越低骂一声,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穿越了,而且穿到了最不该来的地方。前一秒他还在医监署的灯下,整理扁鹊留下的药渣记录,指尖还沾着当归的药香;后一秒天旋地转,再睁眼,就掉进了这片被称为“人间地狱”的长平战场。

远处的秦军营地,火把在雨幕里跳动,明明灭灭,像坟地里游荡的鬼火,把半边天幕都染成了惨绿。偶尔有流矢划破雨幕,带着尖锐的呼啸,“嗖”地从头顶飞过,钉在不远处的帐篷上,箭尾还在嗡嗡发抖。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说不出的味道——铁锈味(是血)、腐肉味(是来不及掩埋的尸体)、雨水泡烂的泥土味,还有点马粪的骚臭,混在一起,钻进鼻孔,让人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林越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还穿着那件印着“第三附属医院实习医师”的白t恤,此刻已经彻底毁了。胸前的字迹被泥浆糊成了黑团,只有“实习”两个字的边角还能辨认,像两只求救的眼睛。袖子卷到肘部,露出的胳膊上沾满了血泥,红一块黑一块,狼狈得像刚从泥潭里捞出来的猪。

“谁在那儿?!”一声暴喝划破雨幕,带着金属般的冷硬,像块冰砸进滚水里。

林越猛地抬头,只见几个穿着破烂皮甲的赵军士兵,举着戈从帐篷后面冲出来。为首的是个高个子校尉,眉目锋利,下颌线绷得像拉满的弓弦,腰间挂着块用麻绳捆着的竹简,看封皮是《孙子兵法》,被雨水泡得发胀,边角都卷了起来。他的眼神像淬了毒的箭,死死盯着林越,准确地说,是盯着他那件在灰暗战场里显得格外扎眼的白t恤。

“我……”林越张了张嘴,嗓子干得发疼,像被砂纸磨过,“我是医生……治病的……”

“医生?”一个满脸是疤的年轻士兵嗤笑一声,戈尖又往前递了递,离林越的脖子只有寸许,寒光舔着他的皮肤,“穿成这样治病?怕不是秦军派来的细作,故意穿得古怪,想混进我们营地刺探军情!”

“不是!我不是细作!”林越急忙摆手,脚下一滑,又摔回泥里,白t恤彻底变成了灰红色,像从血池里捞出来的,“我真的是医生!你们看那边——”他指着斜前方的草堆,声音因为急切而变调,“那个士兵!他腿上在流血!是动脉破了!再不救就死了!”

草堆里躺着个赵军士兵,蜷缩成一团,粗布裤腿被血浸透,像块吸饱了血的海绵。血还在往外涌,顺着草茎滴进泥里,洇出一片更深的红,像朵在黑暗中绽放的毒花。

高个子校尉的目光扫过草堆,又落回林越身上,眉头拧成个疙瘩。他身边的疤脸士兵还在嚷嚷:“校尉!别听他胡说!直接绑了砍了!省得麻烦!”

“闭嘴!”高个子校尉低喝一声,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他往前走了两步,蹲下身,仔细打量着林越:“你说你会治病?”他指了指草堆里的士兵,“那伤,你能治?”

林越的心跳得像擂鼓,手心全是汗,混着泥,黏糊糊的。他看着草堆里的士兵——股动脉破裂,血是鲜红色的,带着泡沫,喷射状出血,按现代急救标准,黄金时间只有五分钟。赵军常用的香灰止血、草药外敷,对这种伤根本没用,只会眼睁睁看着血流光。

“能治。”林越的声音有点发颤,却异常坚定,“但我需要东西——干净的布,没有的话,撕件干净的衣服也行;还有绳子,越结实越好。”

“绳子?”疤脸士兵皱眉,“治病要绳子做什么?勒死他吗?”

“止血!”林越盯着高个子校尉,他注意到这人虽然穿着军装,眉宇间却有股书卷气,尤其是看到他腰间的《孙子兵法》时,眼睛亮了一下,“校尉大人,您看过《孙子兵法》吗?”

高个子校尉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他会问这个,点了点头:“略懂。”

“《孙子》说‘兵贵胜,不贵久’,”林越急中生智,脑子里的急救知识和刚在医监署翻过的兵书句子猛地撞在一起,“止血也是一个道理——‘止血贵快,不贵繁’!动脉出血就像敌军突破了防线,必须在源头堵住,不然血流光了,人就没了!”

他指着草堆里士兵的大腿根:“血从这里来,就像敌军从这条路进攻,我要在靠近心脏的地方——近心端,用绳子勒紧,阻断血流,才能救命!”

高个子校尉的眉头皱得更紧,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兵书竹简。雨还在下,砸在戈刃上,“叮叮当当”响,像在催促他做决定。草堆里的士兵呻吟声越来越弱,血还在流,再不救就真的晚了。

“李敢,”高个子校尉忽然对身边的疤脸士兵说,“给他绳子。”他顿了顿,眼神像刀子一样刮过林越,“要是骗我,就地正法,不用请示。”

那个叫李敢的士兵虽然一脸不情愿,还是解下了腰间的麻绳——那绳子平时用来捆兵书,不算粗,却很结实。林越接过绳子,手指因为紧张而发白,却紧紧攥着,像攥着自己和那个士兵的两条命。

他深吸一口气,抬脚朝草堆走去,每一步都陷在血泥里,拔出来时带着“咕叽”的声响,像踩在烂肉上。白t恤的下摆拖在泥里,被染得越来越红,他第一次如此痛恨这身衣服——它没能保护他,反而差点让他被当成细作砍头。但现在,他要用这身衣服上残留的现代医学知识,证明自己不是细作,更要救活那个人。

第二节 兵法自证

草堆旁的泥地比别处更软,一脚踩下去能陷到小腿肚,混着血和雨水,滑得像涂了油。那个受伤的士兵侧躺着,脸埋在草里,只能看到他露出的后脑勺,头发被血和泥粘成一绺一绺的,像块脏抹布。

“王二柱!王二柱!”李敢蹲下身,拍了拍他的背,声音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急,“醒醒!撑住!”

王二柱艰难地抬起头,脸色惨白得像纸,嘴唇青紫,嘴角挂着血丝。他看了看李敢,又看了看被李敢用戈“护送”过来的林越,眼神涣散,像蒙了层雾。“校……校尉……”他的声音细若游丝,“我……我不行了……让我娘……别等我了……”

高个子校尉站在一旁,手按在剑柄上,雨水顺着他的头盔流下来,在下巴上汇成小溪。他没说话,只是用眼神示意林越动手。周围的赵军士兵围成了一圈,像看耍把戏,眼神里全是怀疑,有人小声嘀咕:“穿得这么干净(相对他们而言),怕是个只会耍嘴皮子的公子哥,别把王二柱折腾死了……”

林越没功夫理会这些,他蹲下身,不顾泥水污染,一把撕开王二柱的裤腿。伤口赫然暴露在眼前——大腿根有个铜钱大的窟窿,动脉血还在喷溅,呈鲜红色,带着泡沫,“咕嘟咕嘟”地往外冒,像个没关紧的水龙头。

“按住他的肩膀!”林越对李敢喊道,声音因为紧张而有点变调,“别让他动!”

李敢愣了一下,立刻扑过去按住王二柱。王二柱疼得浑身抽搐,像条离水的鱼,嘴里发出“嗬嗬”的声音,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往下淌。

林越的心跳得飞快,手心全是汗,他抓起李敢给的麻绳,这绳子虽然不粗,却很结实。他深吸一口气,努力回忆着解剖学知识——股动脉的位置,压迫止血的要点,还有扁鹊教过的“筋如弓弦”的道理,此刻竟和现代医学的“近心端压迫法”奇妙地重合了。

“校尉大人,”林越一边找准位置,一边快速说道,“您看,这动脉就像一条运输粮草的要道,敌军(血液)源源不断地从这里流走,我们必须在离源头最近的地方设卡拦截,才能守住阵地(保住性命)!这就是‘近心端压迫法’,比撒香灰、敷草药快得多!”

他用左手的拇指死死按住王二柱大腿根的动脉点,能感觉到血管在指下剧烈跳动,像被困住的野兽。右手拿着麻绳,在按压点上方绕了两圈,“李敢,帮我按住这里!”

李敢立刻伸手按住,手指因为用力而发白。林越咬着牙,使劲拽紧麻绳,绳结深深嵌进王二柱的肉里,勒出一道红痕。王二柱疼得“嗷”一声惨叫,身体猛地弓起来,差点把李敢掀翻。

“忍忍!马上就好!”林越吼道,又在绳子上系了个死结,找了根断箭杆穿进去,像拧毛巾一样用力拧了拧,直到感觉手下的动脉跳动变弱,喷溅的血变成了缓慢的滴流,才停手。

周围突然安静下来,连雨声都仿佛小了些。刚才还在嘀咕的士兵们都看呆了,有人下意识地“咦”了一声——他们见多了这种伤,从来没见过这么简单粗暴,却好像真的管用的法子。血,真的不怎么流了!

林越瘫坐在泥里,大口喘着气,冷汗湿透了后背,和雨水混在一起,冷得他打了个寒颤。他看着王二柱,虽然脸色依旧惨白,但呼吸好像平稳了些,不再是那种濒死的“嗬嗬”声了。

高个子校尉慢慢走过来,蹲下身,仔细看了看王二柱的伤口,又看了看林越沾着血和泥的手,眼神里的怀疑少了些,多了点探究。“你这法子……”他顿了顿,“是从哪本书上学的?我读遍兵书医书,从未见过。”

林越的心稍微放下了点,他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他指了指校尉腰间的《孙子兵法》:“是从这里悟出来的。《孙子》说‘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救人也是一个道理——能保住全尸(性命),就别只顾着清理伤口,先救命,再治伤!”

高个子校尉的眼睛亮了一下,像是找到了知音:“你是说,急救如急战,先保其本(性命),再谋其末(伤口)?”

“对!”林越用力点头,“校尉大人说得太对了!就是这个意思!”

高个子校尉站起身,雨打在他的盔甲上,“哗哗”作响。他看着林越,沉默了片刻,忽然对李敢说:“解开他的绳子。”又转向林越,“你叫什么名字?”

“林越。”

“林越,”校尉重复了一遍,语气缓和了些,“从现在起,你就是赵军的临时医兵,归李敢管。要是敢耍花样,或者治死了人……”他拍了拍腰间的剑,“这剑可不认人。”

林越松了口气,腿一软,差点又坐在泥里。他看着王二柱渐渐平稳的呼吸,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有救人成功的喜悦,有对残酷战场的恐惧,还有一丝对自己身份的迷茫。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白t恤,“实习医师”的字样彻底被血泥盖住了,像被战场吞噬了。

但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不再是那个只在医院里实习的学生了,他是长平战场上的一个临时医兵,穿着沾满血泥的白t恤,用一根麻绳,在生死边缘挣扎。

第三节 鞋带救命

王二柱被抬进了临时搭建的伤兵营,说是营,其实就是几顶破麻布帐篷,支在一片相对干燥的高地上。帐篷漏风漏雨,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地上铺着点干草,也被雨水打湿了,潮乎乎的,踩上去“咯吱咯吱”响。

林越跟着进来,身上的白t恤已经湿透了,贴在皮肤上,冷得像冰。他找了个相对干净的角落坐下,看着几个赵军士兵七手八脚地把王二柱放在铺着干草的木板上。王二柱还在昏睡,但呼吸比刚才平稳多了,脸色虽然依旧惨白,却不再是那种吓人的青灰色。

“他……能活吗?”一个年轻士兵小声问,他是王二柱的同乡,眼圈红红的。

林越摇了摇头:“不好说。血是止住了,但伤口里全是泥,很容易‘烂’(感染)。要是发起烧来,就麻烦了。”他想起现代医学的抗生素,在这个年代,没有这个,只能靠病人自己的抵抗力。

“烂?”年轻士兵不懂,“什么意思?”

“就是伤口会发炎、化脓,人会发烧、说胡话,最后……”林越没说下去,但意思很明显。

帐篷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李敢蹲在王二柱身边,摸了摸他的脉搏,又探了探他的鼻息,眉头紧锁:“林越,你有办法不让它‘烂’吗?”

林越想了想:“得把伤口里的泥清理干净,用烧开的水烫过的布擦,再用烧红的刀子把烂肉刮掉……”

“烧红的刀子?”李敢吓了一跳,“那不是更疼?”

“疼也得忍!”林越的语气很坚定,“就像打仗,舍不得牺牲小股兵力,就会输掉整个战场!清理伤口虽然疼,但能保命!”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越来越习惯用兵法来解释医学了,这或许是在这个战场生存下去的本能。

高个子校尉不知什么时候也进了帐篷,他一直站在门口,听着林越和李敢的对话,没说话,只是眼神里的探究越来越深。他腰间的《孙子兵法》被雨水打湿,字迹更加模糊了,但他时不时会摸一下,像是在寻找某种共鸣。

“李敢,”校尉忽然开口,“找块干净的布,烧壶开水,再把那把断箭烧红。”

李敢虽然一脸不解,但还是立刻应声而去。很快,他拿着一块用开水烫过的麻布(冒着热气)和一根烧红的断箭(冒着青烟)回来,帐篷里顿时弥漫着一股焦糊味。

林越接过烧红的断箭,虽然没有现代手术刀锋利,但高温消毒的原理是一样的。他深吸一口气,对王二柱说:“兄弟,忍忍,弄干净就好了。”

王二柱似乎听到了,哼唧了一声,却没醒。林越先用烫过的麻布小心翼翼地擦拭伤口周围的泥污,每擦一下,王二柱的身体就抽搐一下。然后,他拿起烧红的断箭,快速地在伤口边缘烫了一下,“滋啦”一声,冒出一股白烟,伴随着烤肉的味道,王二柱疼得猛地睁开眼,又很快昏了过去。

“这是在‘杀菌’,”林越解释道,“高温能杀死伤口里的‘脏东西’,不容易烂。”

高个子校尉看着他熟练的动作,忽然问:“你以前……杀过敌吗?”

林越愣了一下,摇了摇头:“没有,我是医生,救人的。”

“但你的眼神很稳,”校尉说,“比很多第一次上战场的士兵还稳。用烧红的刀子刮伤口,一般人做不到。”

林越苦笑了一下:“我只是不想让他死。在我们那里,医生就是干这个的,再疼也要下手,因为知道这是为了他好。”他忽然想起了扁鹊,想起了他用墨家放大镜观察虫卵的专注,想起了他说的“医道如行船,遇风浪时,慌则倾,稳则安”,此刻,他终于体会到了这句话的重量。

处理完伤口,林越又用李敢找来的草药(一种据说能止血消炎的野草)敷在上面,用干净的麻布包扎好。做完这一切,他才发现自己的胳膊一直在抖,不是害怕,是累的,也是紧张的。

王二柱的呼吸越来越平稳,虽然还在昏睡,但脸色明显好看了些。帐篷里的士兵们看林越的眼神变了,不再是怀疑和不屑,而是多了些敬佩和感激。那个年轻的同乡士兵,甚至偷偷塞给林越一块干饼,小声说:“谢谢……”

林越接过干饼,硬得像石头,但他咬了一口,却觉得格外香。他看着高个子校尉:“校尉大人,还不知道您贵姓?”

“赵括。”校尉的回答很简洁,“暂时负责这片阵地的防务。”

林越心里一动——赵括?纸上谈兵的赵括?但眼前这个人,虽然年轻,却沉稳务实,并不像传说中那么只会空谈。也许,历史书上的记载,也有失偏颇吧。

“赵校尉,”林越说,“王二柱还需要观察,要是三天内不发烧,就有救了。另外,这种止血方法可以推广,遇到动脉出血的伤员,先勒紧近心端,再找医生处理,能多救很多人。”

赵括点了点头,眼神里带着一丝赞许:“你说得对。李敢,把这个方法记下来,教给其他弟兄。”他顿了顿,看向林越,“你那件衣服……太扎眼了,容易被秦军当成目标。李敢,给他找件皮甲。”

林越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白t恤,确实脏得不成样子,灰红色,皱巴巴的,沾满了血和泥,但他还是有点舍不得——这是他和现代唯一的联系了。

“谢谢校尉,”林越说,“但这件衣服……我想留着。”

赵括看了他一眼,没再坚持,只是说:“随你。但记住,在战场上,活下去最重要,别在乎穿什么。”

林越点了点头,他知道赵括说得对。活下去,才能救人,才能找到回去的路。他看着王二柱渐渐平稳的呼吸,又看了看帐篷外依旧下着的冷雨,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强烈的信念——不管在哪里,不管穿什么,只要还能救人,他就不是废物。

那件白t恤虽然脏了,但它代表的“医生”身份,还在。

第四节 白衣染尘

雨停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东方泛起一抹鱼肚白,把战场映照得格外清晰——到处是断箭、碎甲、血迹和翻卷的泥土,像一幅被打翻的调色盘,混乱而残酷。远处的秦军营地传来了号角声,呜呜咽咽的,像在哭丧,又像在挑衅。

林越走出帐篷,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里面依旧弥漫着铁锈和腐肉的味道,但比夜里淡了些。他抬头看了看天,云层很厚,阳光透不出来,整个战场都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色调里,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李敢拿着一件旧皮甲走过来,扔给林越:“穿上吧,比你那件白衣服暖和。虽然破了点,但挡箭(心理安慰)。”

林越接住皮甲,沉甸甸的,上面有几个破洞,边缘还沾着暗红色的血迹,不知道是前主人的还是敌人的。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脱下了那件已经看不出原色的白t恤。

t恤被血和泥浸透,硬邦邦的,像块铁皮。林越把它抖了抖,想把上面的泥抖掉,却发现那些污渍已经牢牢地嵌进了布料里,根本弄不掉。“实习医师”的字样彻底消失了,像被这场战争彻底吞噬了。

他把白t恤小心翼翼地叠起来,塞进怀里——贴近胸口的位置,虽然脏了,但他想留着,这是他唯一的念想。然后,他穿上了那件旧皮甲,确实暖和多了,只是磨得肩膀有点疼。

“王二柱醒了,”李敢说,“能喝点水了,还问是谁救了他。”

林越心里一喜:“太好了!他没发烧吧?”

“没,”李敢摇了摇头,脸上难得露出点笑容,“就是说腿有点麻,动不了。”

“正常,”林越解释道,“绳子勒得太紧,血脉不通,过会儿松一松就好了。记住,每隔一个时辰松一次,每次松一炷香的时间,再勒紧,像开关城门一样,既能挡住敌军,又能让里面的人出来透气。”

李敢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我记住了,‘开关城门’。”

他们刚走到王二柱的帐篷,就听到里面传来争吵声。一个穿着更华丽皮甲的军官,正指着王二柱的腿,对赵括嚷嚷:“赵校尉!你怎么让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胡乱折腾王二柱?用绳子勒腿?亏你想得出来!要是把腿勒废了,谁去打仗?”

“冯都尉,”赵括的语气很平静,“他救了王二柱的命,这是事实。昨天要是按你的法子撒香灰,王二柱早就死了。”

“死了也是为国捐躯!总比当个废人强!”冯都尉的声音很高,“我看那个穿白衣服的就是秦军细作,故意弄残我们的士兵!”

林越皱了皱眉,刚想进去理论,却被赵括拦住了。赵括对冯都尉说:“冯都尉要是不信,可以拭目以待。要是王二柱真的成了废人,我赵括一力承担。但要是他好了,你得向林越道歉。”

冯都尉冷笑一声:“好!我就等三天!要是王二柱好不了,我不光要处置他,还要弹劾你识人不明!”说完,甩着袖子走了。

林越看着冯都尉的背影,心里有点窝火:“这种人……”

“别理他,”赵括说,“他就是怕士兵伤亡太多,完不成上面的任务。在战场上,人命有时候很值钱,有时候……又很不值钱。”他的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林越能听出里面的无奈。

林越走进帐篷,王二柱正靠在草堆上,脸色虽然还有点白,但精神好多了。看到林越,他挣扎着想坐起来,被林越按住了。

“兄弟,谢谢你……”王二柱的声音有点沙哑,“要不是你,我就见不到我娘了。”

“好好养伤,”林越笑了笑,“等伤好了,就能回去见你娘了。”

王二柱点点头,眼泪掉了下来:“我娘还在等我回家收麦子……她说等我打完仗回去,就给我娶个媳妇……”

林越的心里忽然有点发酸,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在着急地找他。他摸了摸怀里的白t恤,布料粗糙,却像能给他力量。

走出帐篷,赵括正站在高处,望着远处的秦军阵地,腰间的《孙子兵法》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他看到林越,招了招手:“林越,过来。”

林越走过去,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秦军的营帐像黑压压的蚂蚁,一眼望不到头。

“知道为什么我信你吗?”赵括忽然问。

林越摇了摇头。

“因为你说‘止血贵快,不贵繁’,”赵括说,“这和《孙子兵法》的‘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不谋而合。用兵打仗,讲究速战速决;治病救人,也讲究快速止血。道理是相通的,都是为了‘胜’——打赢战争,救活人命。”

他顿了顿,又说:“这片战场,每天都要死很多人,有被敌人杀死的,有因为伤口感染死的。如果你真的能救更多人,我会向将军举荐你,让你当个正式的军医。”

林越看着赵括,忽然觉得他并不像传说中那么“纸上谈兵”,至少他愿意相信新的方法,愿意为了救人冒险。

“我会尽力的,”林越说,“不管是不是正式军医,我都会救人。”

风吹过战场,带着血腥味和泥土味,吹得林越怀里的白t恤贴在胸口,凉凉的。他知道,那件干净的白大褂(白t恤)已经死了,死在了这片血泥地里。但新的“白衣”正在诞生——穿着旧皮甲,用兵法解释医学,用绳子当止血带的他,正在这片残酷的战场上,慢慢成长。

远处的号角声又响了,这一次,林越没有感到恐惧,反而握紧了拳头。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去,也不知道还能救多少人,但他知道,从穿上这件旧皮甲开始,他的战争,已经打响了。而他的武器,不是戈,不是剑,是脑子里的医学知识,是那根救命的鞋带(麻绳),还有那颗永不放弃的心。

白衣虽然染尘,但医者的魂,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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