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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衔花 挥慧剑难斩情丝

作者:弄笛吹箫人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1-07 03:19:09

第18章 挥慧剑难斩情丝

兆凌一心再攻雪戟城,却得知桑日大败之后,桑日人起了内乱。国主位被布仁名义上的弟弟,安仁之子无仁所篡。无仁挟制腾龙的宗室,由小道绕过附子城,过探日海回桑日国去了。中间走脱两个人,但是那两人不认得路,被追上的桑日兵拿住,男的被杀,女的依旧带上船,载回桑日国去了。兆凌听不进众人苦劝,又想追击桑日人,可是那毒伤哪里由得他任性!卫流光及众人好言劝他,只得由城东御道返回龙都。卫流光在马上护着兆凌,到了腾龙境内,才有车辇。路上只见流民四散,兵灾过后,龙都附近的民情,好不凄凉!

冬日出师,夏日交战。秋日班师。到了龙都境内,又是隆冬季节。到了腾龙十八瀑所在,兆凌硬要强撑着下了车辇,只见:故地重游,再不是当年情境。雪压霜重,晴日飞白絮,皓雪沾染红梅花,奇景。瀑布已冻结,凛凛寒风扑面侵,不能添雅兴,少人作陪话知心。冰层太硬,酷似这冷世道,风雪欺凌。寿长者,偏是狠刁压人辈,良善的,总不免天灾**断余情。

当年飞瀑尚在,只是已经冻结,坚冰难化。太阳还微微欲出,这天地却依旧一片苍茫。那旧日未开花的红梅树,此时娇艳欲滴。这场太阳雪是腾龙千年不遇的奇妙景致,兆凌心中郁结,自然看不出美来,他坐在昔日与惜花并坐垂钓的所在,喃喃道:“姐夫,姐夫。”

想想惜花旧日对他的恩义,到如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什么也没有留给他,兆凌心中是何等滋味!记得当日除夕,惜花与众人出了皇城,在观灯街上,见一位住户轰赶一个乞儿。惜花驸马之尊,何等尊贵!他却不管不顾,亲自下辇,不仅将银子赠予那乞儿,还不顾肮脏,抱起那孩子,到街上给他买了吃的才罢。惜花对任何人都谦和,甚至有些谦卑。又极有善心,从没有仗势欺压任何人。

他甚至不愿意别人说他是依靠公主的裙带得来的富贵,几次三番拒绝与书君帝等人饮宴。书君帝为人一向多疑,而惜花虽然屡遭猜忌,却最终还是对书君帝孝顺有嘉。有一回,书君帝要惜花陪席鹰喝酒,可席鹰刚刚上了克扣军饷办大寿的折子,惜花心中不愿,又不好违逆岳父的意思,他竟穿着军士的旧衣,手提鸟笼去赴宴。书君帝大怒,而他又趁机上了军士不能回家省亲有悖人情的折子,反而火上浇油,更受猜忌。书君帝派人秘密打了这个女婿三十板子,惜花还是不用灵力疗伤,默默忍着。这些事叶惜花哪曾告诉过什么人!是他的小厮叶诗后来跟了兆凌,这才告诉他的。

且不说兆凌由众人扶掖,上了车便人事不省。只说鸳儿在王府苦等不见兆凌回来,第二日宫里来人,说新皇即位,但尚未封后就出征而去。让鸳儿姐妹和太夫人等在王府暂等。鸳儿过了数月,觉得身上有异,果然身怀六甲。过了九个多月,尚未(林)(朋)。正在着急,早有探报来说圣上已经班师即将回朝。说话间,兆凌已经回朝,却不但自己不见人影,连让家人入宫的事也不提起。众人心中着实惊疑。到底为何?下回再说。

不提邢碧鸳在王府中苦等,只说十日后,宫中来了一位使者,带来兆凌手书并一道口谕,诏命使者亲自传与鸳儿。鸳儿打开一见,顿时战栗不已。只见那黄绫上用朱笔所书,只有八个字:“恩断情绝,终身不见。”使者又说道:“新帝有令:朕堂堂帝胄,如何肯纳一个婢女为妻?不是朕无情,实是世所不容。妻既不认,孽子恕难保留。药酒一壶,交你速速灭去。此谕。”鸳儿此时站立不稳,太夫人急忙亲自上前扶住。那使者不由分说,上来就将药酒给鸳儿灌下。可怜三月恩爱,才得一子,大形未成,先行陨落。鸳儿哪里受得了!只落得香魂飘飘神欲灭,心有余情未肯绝。蝶儿扶她入内,那天使看看这凄惨情景,哪里肯久留,回身告辞而去。

看官,那昔日的凌哥儿如今为何这般绝情?料想你也猜出三四分来。原来兆凌回宫之后,毒伤日重。他在宫中哪里认得什么人?能说上话的,只有那日从王府里随他入宫的文哥儿及卫流光二人而已。但腾龙祖制是非宦者不能近御。兆凌为此与众臣再三争辩,废止这条规矩,每人三十两腾龙银子,打发那些不愿留在宫中的宦官回家养老。而朝廷自今日起,改用小厮伴驾。这事引得众人不服,叶孤鹤有位同榜的进士,名叫尚青云的,现用为谏台御史,他当朝发难,道皇上未定年号,先改祖制,实在有违常理。那国师李荫因为姑父是被俘宗室大臣,非但没有获罪,反而按制加了官。现在国师之外,仍荣任京兆尹。他也上表附和尚大人的话。兆凌也十分倔强,不肯买尚青云这六十五岁老头的帐,一道谕旨下去,旧制被废。群臣颇有非议,但潇王兆贤鼎力相助,又有叶孤鹤从旁协助,那些反对的也没奈何。

这样一争,小厮用了,国库也空了。因书君帝在位年年挥霍,三十年下来,国库状况可想而知。亏得潇王拿出自己存银来,才令朝廷小有余力,既应了军饷,又不失信于宦者。兆凌派程得胜带小队留在雪戟国寻访叶惜花的下落。自回龙都后,画苑解散,众人量才,大多留用。卫流云官至谏议大夫。李荏苒就任参军,随着何忠义到龙都东郊三十里外的校场督练新军去了。本来卫流光也应该前往,可他自称心疾未愈,上表请求留在宫中听用。兆凌知道他的心疾是怎么来的,哪里忍心驳他,就随他去。他倒时时借故入内宫,奏事是假,借故看看兆凌是真。兆凌毒伤缠身,重病也不能好,再加上心中有事,怎不倍感寂寞!先前流光来时,他还推脱,怪流光乖滑,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到后来却巴不得他日日来了。

兆凌原想等病势稍缓,让了帝位,自己回王府与亲人厮守,谁想到临朝劳神,反使病势更重。他便下了狠手,自绝亲子,断情弃爱,一味理政又兼酗酒,以此自伤。一月下来,形销骨立,哪里还有样子!御医显达不忍,向他进谏。谁知他表面应下,显达一走,一切如故。

若将兆凌此时情境,一一诉来,岂不令人伤神!一日卫流光进宫劝他用显达所配的汤药好好疗理,必能见效。兆凌又敷衍了几句,卫流光见他疼得额上出冷汗,心中如何不难受呢?想好端端一个美男子随军出征,到如今落到这般模样,怎么让人痛心!兆凌却似乎不以为然,偏要流光与他对弈。兆凌自是得了刘太夫人真传,流光哪里是他对手!棋未下完,兆凌体力不支,只得自行躺下。点目之后,才知卫流光已输了三目。

卫流光含泪出来,遇见文哥儿端一碗药正要进寝殿去。卫流光少不得动问兆凌的起居。

文哥儿小声说道:“每晚他都不让我守他,我只有偷偷进去。每天听他梦里总是在喊人,经常不是姐姐、姐夫就是鸳儿,要不就是母亲啊,娘什么的。我就要去王府里找人来瞧瞧他,谁知他说王府里必定是个个都恨他,就是不让我去。我急了,少不得为了他的事和他争辩几句,他就嚷浑身疼得发慌,让我别吵他。这可怎么好——半夜里许是疼得受不了,他自己起来,不知从哪儿找了先帝的一架琴,整夜在那里弹,也不知弹的什么,听的人心里难受,谁还睡得着。到第二日,他天不亮就上朝去了,我收拾那琴,才知道琴弦日日都是湿的呀。皇上这样子,哪里做的皇上啊!大将军,你知道圣上来自眷花王府吧,这是地址,我已备好多时了,给您。我是半步也不能离开他的,您好歹找个府中的人来看看他吧。”

“难道就没人说过,让人出使桑日为他求取解药?”“谁还敢说!说这个,他就发脾气。使性子连饭都不吃,我们拿他没办法。”“那——你们就不能想法子让他高兴一点儿?”“除非——叶驸马回来,可你也知道,这说穿了,现在我用这事儿劝他,那也是自欺欺人啊。”“那碧鸳娘娘就不能来看看他么!”“打掉孩子,她怎么不怨!”“那想来,只有我去一趟了。”

卫流光说完,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上马直奔眷花王府去了。太夫人一听此事,才知原委。她看鸳儿自堕胎之后实在虚弱,含泪答应卫流光道:“老身当亲自去探视爱婿,只是怕是进不去吧。”“这个不妨,可用我的玉牌进宫。”“好,如此有劳将军了。”

文哥儿端着药在寝殿候了片刻,兆凌就疼醒过来。他的额上尽是细密的汗珠,形容已消瘦的不成样子。叶文还不及开口,只听榻上的人问道:“文哥儿,你给我喝的什么?”“这,这是显达先生给您开的调理身子的药啊,你不是知道嘛。圣上,喝了吧,总能好些。”文儿几乎是哄着他,他由衷的希望兆凌好起来。此刻他一如既往,斜坐在御榻上,他知道如果自己跪在地上,那么兆凌又不开心了。

“我知道,可我是久病自成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给我喝的是什么!”“真的只是些补药而已啊。你喝一点儿,可千万别再喝酒了!”

“我私下问过太医院别的太医,我喝的这每剂药,要用十只雪蛤活取膏油,还要用东珠百颗细研成粉,以四道纱漏过滤,取最细者辅以名贵药材煎了给我服下,对不对?”“这个——”“你们这样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让我这样半死不活的拖上几日嘛!”“圣上!”

“文哥儿,我知道你们都是为我好。可是你看,这东西,无益于我,却有伤于国!现在是什么时候!我们跟桑日的帐还没算完,演武场的弟兄等着朝廷发军饷好鼓舞士气,一举破敌!你——”“圣上——凌哥儿啊,你做事也过了吧。你对宦官都可以出手如此大方,文儿敢断言腾龙自立国以来的历代先帝,从来没有为了几个太监,去向大臣借钱的!可你对自己,怎么如此苛刻!不要说你贵为皇帝,就算百姓家,也没人像你似的,把自己的性命视如草芥啊!”之所以敢于这样争辩,是因为叶文作为兆凌的长随小厮,早就已经十分了解兆凌的为人。

可是接下来兆凌回答了一段话,这话颇有深意,让叶文决定,今生除了这个人,他再也不会有别的主人了。“宦官之制,原本就是不对的!姐夫告诉我,朝廷用宦官就是要断他们的后路,让他们一心一意向着朝廷——要他们没有办法玷污帝王的血统,可是这又如何?宦官的身体可以残害,他们的心却还是收不来!他们是不能玷污皇室的血统,可是这就成全了那些人的贪欲!有多少如花似玉的美人,会像我的母亲那样,倒在这些‘圣洁’的人脚下?!前人已经造下的孽,我弥补不了,身体的伤痛,我补偿不了人家,就是用再多的银子,也抹不去我欠他们的债!”

“好,就算这件事是皇上您英明,那这药呢?”

“再有三个月,我就满三十岁了。文哥儿,自打我遇到姐夫,我什么都有了,你说,我有这么多放不下的,怎么就不惜命呢?可是你想想,这些药对我根本什么用都没有啊。我们何必放着这么多正事不干,去填这样的无底洞!”

“可是,凌哥儿,您想过吗,如果你有个闪失,多少人会心痛欲绝呀,你想过么?”“这个我也想过——文儿,我的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了了,可是活着的人还要活下去,腾龙的国运不能断,这些银子若用在别的更有意义的地方,不是更好么?你告诉显达,以后别再这样开方子。这话,只有我自己说了,说到底,兆凌也只是个俗子而已啊,这话若是你们说了,我会伤心的。”

叶文回头看看身边,那些留下来的旧内侍跪了一地,叶文相信,他们的人和心,恐怕再也难以远离了。

刘太夫人和卫流光在寝殿外,听了个**成。

老太太再也忍不住了,兆凌的话已经充分激起了她的母性,事实上,太夫人用三个月的时间,把这个别人替他挑选的女婿变成了自己的亲儿。此刻,老太太冲入寝殿,眼泪交流:“爱婿儿啊,我老婆子还没走呢,你怎么就成了这样啊。你!你说那样的话,是诚心要为娘的心痛啊。你,你会没事儿的,你这样的人,观音娘娘在天上看着呢!”

“娘,我杀了您的外孙,您不恨我?娘,儿,儿对不起您,可儿有苦衷——儿、鸳儿还年轻,儿,不想用名位和孩子把她一辈子圈在这里。娘,儿求你帮我、帮我替鸳儿找个好归宿。你帮我劝劝她,让她别恨我,我——”

“不,你就是她的归宿,剩下的这些话,你自己对她去说!爱婿儿啊,我们家两代,要说有所长的话,那就是棋啦,我想把先夫和自己的招数破法都传给你,你学的好啊,可我还没有教完呢,儿,你若学完,就可以胜过为娘啦!”

“这样好啊,这样儿,儿就再也不会赢娘,免得以后赢了,惹您老人家心烦。”“娘不烦,娘就要爱婿赢我!娘不烦——”“娘,儿有些困了,天不早了,您回府去吧。见了鸳儿,就说我——您就扯个谎,瞒过一时,是一时。您费神替儿遮掩一二。您快回去吧,晚了,天该亮了。回去吧。你快——”就这样,兆凌目送自己的岳母越走越远。太夫人在卫流光的劝慰下,好像是被拖拽着走出了深宫,离寝殿不到五步,文儿和旧内侍们听到了太夫人和卫流光相继的恸哭之声。

数日之后,兆凌因毒伤疼痛实在难以理事,诏令左丞相叶孤鹤会同新老大臣以投决蓝批之法决断朝政。兆凌还做出决定,凡年满二十岁的宗族子弟,一律参加大选,文科、武试拔头筹者,即位为新帝。

却说这条诏令一下,真是几家欢喜,几家忧。尚青云素来与潇王最亲近,他竟登门道贺道:“王爷,您大喜了,这论文治武功,帝室宗族中,谁能与你匹敌!当今皇上果真不凡,他是用这种办法,为你立威,让你即位啊。”

“非也,尚大人,怪不得你没入阁呢。我的底细你知道,可你何曾看见有一位皇帝坐在龙座上,做那号生意的?”“这——那这么说,王爷你是无心帝位了?”

“对,我无心帝位,但别人也别想!”“您的意思是——”“当今皇上关于宦官的高论,你可曾听闻?”“数日之内,朝野尽知。”“你以为如何?”

“当今真乃仁主也。”“错,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当今皇上仁则仁矣,弱点也显而易见。”“哦?”“感情用事!你想想,要是我兆贤,拔得大选的头筹,又救了他的性命,他会怎样?”

“那王爷您就是第二个叶惜花,什么样的生意不能做呀!可是,这救命,恐怕不易吧?”“什么不易,我做了这么多年买卖,区区珍琇石之毒,有什么难的!只要桑日珍宝‘双头人参’就成了嘛。”“潇王爷见多识广,我不能及啊。”“若不能结交三教九流,如何敢做这样的暗买卖?你去找个外面的郎中,要可靠的,把人参制成药丸,做完之后,将其灭口。切记!”“为什么?”“这人参是桑日人送我的,万一他是行家,散播出去,大事不妙啊。”“可是皇上知道解药出自桑日,他不肯吃呀。”“这个,大选之后,我自有办法。”

也有担忧的,那潇王的亲兄江王就急得要命。他是一个大烟鬼,靠着老婆和弟弟帮衬,才能苟活。如今让他当众出乖露丑,他的脸不知往哪里搁!他正在家急得鼻涕眼泪一起流,手拿着烟抢在烟榻边上团团转,活像只尿急的狗。

他的老婆蔡氏虬孑,忽然冲过来,不由分说照着江王面上就掴了两个巴掌:“没出息的倒门面货,老娘辛辛苦苦养你,还不如养头猪!俺和你弟弟都被你给坑了!想当初,先帝清风皇帝遭了伏虎国的袭击,是俺爹保他回朝登殿即位,为了保他,俺和俺娘俺兄弟在穷山僻壤的竹城呆了十几年呐!后来,伏虎国议和了,俺们才回来,原指望跟了你能过好日子,谁知俺嫁给了你这杆烟枪!非但不养俺们,还要俺们管吃管穿!要不做你弟弟的生意,我看你吃啥!抽抽,俺叫你抽!”

蔡氏说着,愤怒地把江王的烟枪抢过来,朝烟榻上砸了几下,“这篇文章,给俺背完,不背完仔细你的皮!”

宗族大挑定在诏令发布十天后举行,这样一来许多有特长的王爷开始加班加点的忙活应选的事儿。他们中有的人是为名,有的是想争帝位,如清风帝的的小儿子漓王,他和书君帝平辈,年纪45岁,他的母亲是清风帝晚年最宠爱的小妃子,所以他生来就傲气,向太后最恨李太妃,也忘了和他娘争宠,立西康帝的时候,他又太小,谁都没把他当对手。

到第二次立新帝,书君帝30岁,只有一女,而漓王才15岁,明太后害怕立了漓王自己有亏,就将漓王派到当时还是伏虎国地界的竹城去抗击伏虎国的军队,明太后这招够毒,她不给漓王派副将,目的就是想让他战死疆场。漓王一入竹城就遭了伏兵,可他武艺和谋略都了得,毫发无伤,大胜而归,等漓王回朝的时候,明太后已经薨逝,书君帝已经即位二年,而兆凌已经在明秋晚皇后的肚子里,在此之前兆凌还不知是男是女的时候,他已经被立为太子了。(因为太后谕旨:皇后生男就是太子。)当然也有人只是巴望着不要出丑就行了,比如那个江王。

一时间洛阳纸贵,那些猜题的书籍满天飞。

这些兆凌当然不知道,他的毒伤又到肺脏,惜花六载调护,废于一旦。此时兆凌又被咳嗽所苦,而文哥儿正在为他削一只梨。

文儿一边削一边望着寝殿之外,眼看那刀就要伤到他的手,兆凌在榻上一把抓过那只削了一半的梨,笑道:“怎么,真是‘久病无孝子’了?哦,我忘了,文哥儿不是我儿子”他微笑着顶了一下文儿的太阳穴,“只是我的——我的兄弟而已啊。”“不是,我——我只是手颤了一下而已啊。”

“谁怪你了。”兆凌自己把剩下的皮削了,咬了一口雪梨,递给文哥儿道:“你也咬一口?以前我们不是经常这样嘛。放心,这毒伤又不会过人的。来!”

文哥儿眼中泪盈盈的,他第一次感到了“分梨”的意味,犹豫了一阵,他凑过脸去,咬了一小口。“甜吗?”文哥儿觉得此刻自己口中的梨有一种特殊的滋味,因为泪水根本不随他的控制,一个劲儿流,流到他的脸上,溜进他的嘴里。

见叶文不答,兆凌轻轻问了一句:“文哥儿,要是我走了,你会想我吗?”文哥儿只觉得耳根和鼻子都酸疼起来,他哪里还能回答什么,强忍着泪,咬牙说道:“说什么呢。”便再也忍不住,当着他的面呜咽起来。“我想,你会想我的,对吧——别哭,别哭啊,我不是还好好的——”“那你为什么不见太夫人,她可天天来啊。”“呵。”兆凌苦笑一声,“你瞧瞧我现在这个样子,还敢见她么?”“那为什么你连卫流光都不见?”“他去演武场,不是更好嘛。我说了你别哭,怎么像个孩子——”他自己提到孩子,心里一阵发闷,忆起了浑身的疼痛,无奈地咳了一阵。

良久,他缓过神来,对文儿说道:“带我走走吧。”“你——你要去哪儿啊?”“我想,去思过宫看看。”“去那种伤心地方做什么嘛!”“那是我认识姐夫的地方,好久没回去看看了。”“这——那好吧,我让他们备车随行。”“不,就我们两个。”“好吧,你等着,这初春夜里天还是挺冷的,我去给你取件斗篷来。”

“那地方在哪?”“往西,你只管往西就是了。”“你行吗,要不我背你几步?”“不用!我自己走。”

眼前到了当年惜花翻的那座矮墙。似乎一切都是一样的,但有两点不同。一是墙头上现在开满了小花,那是初春才开的报不上名字的紫色小花,不香,但是挺漂亮。二是,现在谁也不用翻墙了,因为墙上有人新安了一扇紫竹制的门。兆凌三两步走到那堵矮墙前面,他的耳边又想起了当年惜花对他说的,要带他回家的话。惜花对他说过很多这样类似的话。他还曾向凌弟承诺过,说今后姐夫要让这世上再也没有“思过宫”,兆凌当时不相信,但是心里也莫名的感动。如今他再想起惜花的这句话,心里泛起的只有酸楚。他俯下身子,轻轻抚摸这些娇嫩的花朵,姐夫的音容笑貌,曾经和姐姐还有鸳儿相处的那些点点滴滴,像开闸的河水,霎时涌上他的心头来。

兆凌穿了一身深黑色的龙袍,浑身只有腰带上绣了一条金龙,本来文儿不让他穿这一件,因为黑色在腾龙是不吉利的色彩,只有在大臣的国葬上,皇室才穿这样的衣服。可是换来换去,只有这一件可以穿得上,因为别的龙袍都是刚回龙都的时候制衣局为他量身定做的,穿在身上,太过宽大。

他缓缓走到那扇门前,用手扶住那扇竹门,忽然,他看见门上有字,读着这些字,仿佛又见到了叶惜花旧日对他说话时那种自信而爱怜的情态。

凌弟:怎么样?那些花儿漂亮吧?姐夫说过,有一天这世上再也没有思过宫了。姐夫知道你不信,如果哪一天你再来这儿,你就知道,姐夫——是永远不会骗你的,只要我们兄弟在一起,世间就没有冷酷无情的地方。如果有的话——那姐夫就把它平了!好好玩玩吧!

“文儿,你可看见门上的字?”“凌哥哥,你疼糊涂了。这门上哪有什么字啊。”“没有?不会的——我明明看见——”“真的没有什么,你多心了,不如我们回去吧。”“姐夫——姐夫他肯定还活着,我知道!文哥儿你知道吗,我答应过姐夫不告诉别人的,可是现在我告诉你,你听我说,姐夫,姐夫他不是凡人!我知道——”“好!好!驸马爷不是凡人,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们回去吧。”“不,文哥儿,我渴了,你去,帮我,帮我取些水来喝吧。我,我想一个人走走。”“咱们还是一起回去吧。”“不!”兆凌的眼前闪过一幕幕的幻象:“我要找姐夫去,我找他去,姐夫!姐夫他没事的,姐夫,姐夫他不是凡人——”“好,等你的身子好些,再去雪戟国找叶驸马,凌哥哥,回去吧!”“文儿,我不糊涂,我就在附近,不走远,你回去取水来,我渴得难受。真的——”“那你别走远了——千万别走远了——”

文儿飞跑着走远了,兆凌自己打开那扇没人把守的紫竹门,眼前的一切,让他震惊不已!原来的思过宫早已荡然无存,连围墙都不留。眼前是一片桃花林,有几对情侣正在那里说话,暗夜里,提着碧绿的纱灯,数点飞萤,醉酒似地撞上那悠悠的柠檬色的光。远远看见一个卖花的姑娘过来,兆凌向她打听道:“小妹妹,这里不是皇宫禁地吗,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哥哥,”那姑娘甜甜一笑,“你是外地人吧?要不这龙都的人都知道这事儿啊。”“什么?”“一个很俊很俊的哥哥,向皇上要了这块地,几年前这儿就不归皇宫管了,皇宫里不要这块地啦,那个哥哥找人种了这片林子,我爷爷就参加了种树,种树的每人都给工钱的呢。这儿就是百姓的啦。”

“是这样,那原来的楼呢?”“听我爷爷说呀,那原来的楼不但连窗子也没有,而且被人挖了个乱七八糟,后来那个哥哥让人平了那楼,又盖了一座新的,就在桃花林尽头,可是从来没人上去过。”“为什么?”“听我爷爷说,只有土匪窝才叫那个名儿。说了这么多,买了我的腊梅花儿吧,再不买就要谢了,一两银子,全给你,怎么样?”

“我没有银子,用这根玉簪子怎么样?”“要不了那么多。”“没事的啊,天晚了,你该回家啰。”“送给你吧。”小姑娘说着,一溜烟跑开。

兆凌一个人孤孤单单站在人群里,像个游吟的幽魂。人们越是成双成对,自己越是形单影孤;人们越是缠绵,自己越是冷清;越是欢声笑语,越觉得那侵骨的寒意。他足下乏力,像一朵蓄满雨的云,只想找到暗自滴泪的地方。他看看手中这些花,恹恹待谢,一如此刻的自己。他想与其让花在枝头老去而谢,不如让它更美丽的谢幕。他修长的手指拈向那些待老的花瓣,将它们小心的收在掌中,然后轻轻的吹动花瓣,它们飘出去一些,兆凌把剩下的花瓣散落在桃花林中,刹那间,他的手中只剩那几枝带着余香的花枝。

“凌哥哥。”他听见背后有人这样叫他,兆凌回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揉揉自己的双眼,再看了一次,这回他才相信——果然是那个人。

兆凌回头看时,起初不敢相信,又仔细看了一回,眼前的人娇俏清纯,一身淡绿的衣裙,皮肤白皙如冰雪,胸口和腰带上都绣着粉色的荷花,乌云般的青丝上,只斜插着一支香木簪子,那簪子头上是用细碎的绿色雨花石制成的流苏,正是他亲手为她做的这支簪珥,他怎会不认得呢?

她如今手提着一盏照路的莲花灯,兆凌清楚地记得有一次他和李开方喝酒到很晚,估摸着眷花王府里人都睡熟了,没想到他一下轿,就看见那人提着这盏灯在等他了,他悄悄发誓从此再不让心爱的人在暗夜里久候。

他们那么亲密,不是亲密,是甜蜜。他们一起在市集叫卖花草,一起像孩子一样打过水仗;为了证明仍是她赢了一场围棋,她甚至偷去他的一枚棋子;

他曾经抱起她,在全府上下的眼皮子底下,快乐地吻她的右脸,他曾经自以为聪明,在荷塘东边悄悄种下一棵红豆树,谁知道她早已在他的身后;

她最喜欢鹦鹉,他就买了一只,千方百计逗鹦鹉说吉祥话儿,可是鹦鹉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是:“哎呀,我又输了!”

一切一切,如此短暂,这些情景,像湖中潺潺的流水,多少次流入彼此的梦中啊。“凌哥哥。”鸳儿温柔一如当初。

对面那个人沉默了许久,冒出一句:“你身子好些了?”鸳儿冷冷答道:“我好不好,你是知道的。”兆凌此刻不知道说些什么。“躲一天算一天吧”他自己想道。“我该走了,文哥儿等着我呢。”

“凌哥哥,你就真的没有话要对我说吗?”鸳儿显然是失望了。“说,说点儿什么呢?鸳儿,这些日子咱娘的身体好吧?”“她老人家每天跪在观音娘娘面前,求神灵让你好好活着,她自己倒还硬朗,只是不快活。”“那,蝶儿呢?她可有心上人了?”“哪里能这么快呢?她才18岁啊。”“诗哥儿他们几个,也该找个媳妇啦。”“才一年,怎么说找就找呢?他们随着娘进宫来看看你,你却不见。”

“咱家那只鹦鹉呢?会说别的话了吧?”“我把它挂到床头,每天对着它,结果它会喊‘凌哥哥’了,却还是不怎么会说整话儿。”“那,那棵树呢?它长壮了么?”

“它——它比我还要重要吗?凌哥哥,你就不想知道这些日子,我是怎么过来的?”“我——我不想知道,我连自己的儿子都下得了手,我还想知道什么!”

“这么说,你果然只把我当成一个婢女了?我就在你眼前,你说呀,你说你心里没有我,我转身就走,今生再不来缠着你!”鸳儿的视线模糊了。

“我心里——”兆凌努力逼近鸳儿,眼中闪出清澈而坚毅的光,他狠狠咬着自己的嘴唇,咬破了,他像下了决心一样,吐出三个低沉而清晰的话音:“没有你。”

“哼哼。”那个人冷笑道:“昨晚,你在梦里唤了我十八次;前天你叫了我十二次——”“你胡说,我没有,我没有想过你!我根本就没有!”“我亲耳听见的,你还想说什么?”

“你——”“我每晚都守着你,你刚打发了文儿,我就守着你。你每晚是怎么过的?三更的时候,你弹的是我们两人的曲子,你在殿里,我就在殿外,我在家里将养了十天,然后我就进宫来了。”

“你怎么——”“你不是说我是个婢女么?我就是个婢女,凌哥哥,我在牡丹宫当惯了婢女,你看,有了这块玉牌,谁能拦着我!”

“我——事到如今,我只有承认了,那块黄绫上的字,没有一个字是真心话。鸳儿,其实——哎,我从来就没有忘记过你。在姐夫家的时候,我早就喜欢上你了,先前我以为那和我对姐姐姐夫他们的感情是一样的,可是后来我也明白了,那是不一样的。可是那时——那时我怕呀。”

“你怕什么?”“我怕我配不上你啊。你那么漂亮,你是牡丹宫最美丽的姑娘,人们说姐姐是腾龙第一美人,可我一直觉得你比她更美貌些。可我有什么可以配你呢?我有的只有那附骨的恶疾还有抹不去的心伤,除此之外,我是一无所有。我只有压着,压着,我以为只要我不说出来,这情爱就淡了?哪一天失去了,就不会心疼了?”

“这情爱会淡么?你初时对我那么冷漠,我以为你是在嫌我身份低微,我也努力压制自己不往那里想,我叫你‘大殿下’那是和旁人不同的,你就不明白吗?”

“到后来,我也明白了,咱们的日子也顺了,我的病好了,心里也不再纠缠以前的事了,我以为什么都会好的,跟你成亲的三个月,我多开心啊,我这一辈子加起来,也没有如此开心呐。”

“可是,你今天要抛下我了?你告诉我说你不想我,你要让我做第二个明皇后了?”“不!”他的额上冷汗直流,用手压着胸口狠命咳嗽,气息未顺他就急着辩白道:“不是我要这样做的!这是天意啊!姐夫告诉我这世上没有天意,没有命,我多想相信他呀。可是——我又能怨谁呢?要怨,就怨我亲娘,她不该给我起这么个名字吧。鸳儿,你知道什么叫‘凌’吗?”鸳儿急忙接口嚷道:“我不想知道!”

“我告诉你吧——我告诉你,寒冷刺骨谓之凌,欺压逼迫谓之凌,事无转圜谓之凌啊。这下你明白了吧!”“我不需要明白,我只要你明白,凌哥哥,我只是个丫头,这辈子没有别的什么追求,我只要随着你,这辈子就足够了!”

鸳儿轻轻地抚摸着兆凌的胸口,偌大的桃林,此刻只剩他们二人了,莲灯的微焰在料峭的春风中起舞翻漾。

“我也想啊,一辈子依偎着你,你对我多好啊。和你在一起就是生病也是另一种幸福。可是,可是鸳儿,我活不长了。可你还年轻啊,你把我忘了吧。”

“你忘得掉么?”“我——我就剩下这段情缘了,你就让我带了去吧。”“好,我们同去,让我做你坟上的碧草——”“你不许胡说!鸳儿,你听我说,要忘记一个人很容易的,只要用时间,时间可以把一切感情都洗淡了。你看,现在也许你忘不了我,可是八年后呢?十年后呢?你一定能忘了我的。”“我不听你说这些!我不要听!”“你听我告诉你,人就是这样的,一切情啊爱啊,都空得很,好比亲人走了,你去上坟,前几年你多伤心啊,慢慢的,淡了、淡了,到后来上坟成了一种多余的累赘的仪式——”他还要再说,鸳儿顾不得许多,用苦涩的吻堵上他的嘴,他本想一把推开,却慢慢被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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