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华为梁工那场关于“生态”的深度交流,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颗理念的巨石,激起的涟漪迅速扩散至华为内部更高层级。梁工回去后撰写的详尽报告,以及其中对“灵犀”团队尤其是林见鹿本人“格局宏大、思路清晰、技术扎实”的高度评价,让之前仅是余承东个人看好的这次接触,正式进入了华为战略投资部的视野。
几周后,华为方面正式发来了函件,邀请“灵犀”团队核心成员赴深圳,就“潜在的战略合作可能性”进行初步探讨。函件措辞严谨,但背后蕴含的机会让整个团队振奋不已。
“深圳!华为总部!”赵昊拿着那封打印精美的函件,手都有些发抖,“老林,咱们这是要登堂入室了啊!”
林见鹿却比任何人都清醒。他召集核心成员,开了一次战前准备会。
“这次去深圳,不再是技术交流,而是**商业谈判**。”林见鹿的语气带着少有的凝重,“华为是商业巨头,一切合作都以利益和风险控制为核心。他们看中我们的潜力,但也会用最严格的标准来审视我们,尤其是在**知识产权**和**未来控制权**这两个核心问题上。”
他看向陈默和赵昊:“默子,你负责整理我们所有核心技术的专利清单和着作权证明,哪怕是未申请的,也要有详细的研发记录和源代码归档。昊子,你负责准备商业计划书,重点是生态构建的路径、资源需求和预期收益模型。我们要做好打硬仗的准备。”
带着精心准备的资料和既兴奋又忐忑的心情,林见鹿、赵昊、陈默三人登上了飞往深圳的航班。这是“灵犀”团队第一次以正式商业合作者的身份,走出北江,直面顶级的商业世界。
华为总部园区比他们想象的更加现代化和气势恢宏。在一间窗明几净、可以俯瞰整个研发园的会议室里,他们见到了华为方面的谈判代表:战略投资部的张总(一位气场强大的女高管),法务部的资深律师王律师,以及上次见过面的梁工。
寒暄过后,张总直接主导了会议节奏,她笑容得体,但眼神锐利如鹰。
“林先生,赵先生,陈先生,欢迎来到华为。”张总开门见山,“我们对‘灵犀’团队的技术理念和前瞻性非常欣赏。经过内部评估,我们认为存在战略合作的基础。今天,我们希望就合作的具体形式,进行初步的探讨。”
她示意旁边的助理投影出一份合作框架草案。
框架的核心是:华为拟对“灵犀”进行一笔战略投资,并派驻一名董事,提供技术、渠道和市场资源支持,共同推进“灵犀OS”及其生态的发展。
然而,当林见鹿仔细阅读框架下的具体条款时,眉头微微蹙起。
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
**第一,专利与知识产权归属。**
草案条款规定:合作期间,基于“灵犀OS”平台产生的**所有**新的专利和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并且,华为享有这些共同专利的**免费、不可撤销的全球授权**,可用于其自身任何产品和服务。
王律师扶了扶眼镜,用专业的口吻解释:“这是为了保证华为作为战略投资者和重要合作伙伴的利益。我们投入资源,自然希望分享技术发展的成果,并确保这些成果不会反过来限制华为自身业务的发展。”
这个条款极其霸道,几乎等于“灵犀”未来所有的技术创新,华为都可以无偿使用,而“灵犀”却可能因此失去技术的独占性和对其他潜在合作伙伴的吸引力。
陈默的脸色瞬间就变了,他忍不住开口:“这……这不公平!核心架构和基础专利是我们独立开发的,未来的创新也理应主要由我们主导!这等于把我们未来的命脉交出去了!”
张总面色不变,淡淡道:“陈先生,商业合作讲究的是共赢和风险共担。华为提供的品牌背书、渠道资源和研发支持,其价值难以估量。没有这些,你们的创新可能永远停留在Demo阶段。”
**第二,版权与品牌控制。**
草案要求,“灵犀OS”的商标所有权归**华为所有**,“灵犀”团队拥有使用权。并且,华为有权在未来基于商业考量,对“灵犀OS”进行分叉(Fork)开发,甚至推出替代品牌。
赵昊一听就急了:“商标归你们?那我们还叫什么‘灵犀’?万一以后你们觉得我们不行了,直接把商标拿走,我们岂不是为他人做嫁衣?分叉开发更是离谱,那生态不就分裂了吗?”
梁工在一旁试图缓和气氛:“这只是初步设想,目的是为了保障合作项目的稳定性和品牌一致性……”
会议室里的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华为方面显然是有备而来,条款设置极具侵略性,旨在最大化控制风险和攫取未来价值。而“灵犀”三人,则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和一种近乎“卖身”的危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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