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办公室里,窗玻璃蒙着一层薄灰,阳光透进来时,在满桌的案卷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林砚手指捏着一张皱巴巴的“警员去向登记本”,指腹反复摩挲着12月18日那行字迹——“老吴:城郊走访证人张桂兰,上午9点出发,下午4点归队”,笔尖在“张桂兰”三个字旁边画了个圈,墨痕晕开一小片。
“林小子,你盯着这登记本半天了,能看出花来?”李建国把搪瓷杯往桌上一顿,杯底的茶渍蹭在木纹里,他掏出烟盒抖出两根烟,一根扔给林砚,“老吴跟我十年了,当年抓走私犯时还替我挡过一刀,怎么可能是给虎哥通风报信的人?”
林砚接住烟没点燃,夹在指间转了半圈:“李队,我没说老吴一定是内鬼,但虎哥那次逃脱太蹊跷了。我们明明是提前半小时出发去码头油库,按说没人会知道行动时间,可虎哥偏偏在我们到之前十分钟跑了——除了队里人,谁能这么精准地掌握消息?”
他起身走到墙边,把一张南州码头地图钉在木板上,用红笔圈出三个点:“这是我们的集结点,这是油库位置,这是虎哥逃跑的河边小路。虎哥要想从油库逃到河边,必须提前知道我们的路线,不然他不可能刚好避开所有巡逻的同事。”
李建国猛吸了口烟,烟蒂烫到手指才惊觉,他把烟摁在满是烟痕的烟灰缸里,眉头拧成疙瘩:“可老吴那天的登记是‘走访证人’,张桂兰是去年码头伤人案的目击者,之前一直不配合,他去做工作也合情合理。”
“我昨天去城郊找过张桂兰了。”林砚从文件袋里掏出一张笔录纸,推到李建国面前,“张桂兰说,12月18号她根本没见过老吴,那天她去邻村走亲戚了,她家邻居也能作证。而且——”他顿了顿,声音压得稍低,“我查了老吴的自行车里程表,18号那天只走了12公里,从市局到城郊张桂兰家往返得25公里,这里程对不上。”
李建国捏着笔录纸的手猛地一紧,指节泛白。他盯着纸上“张桂兰签名”的字迹,又抬头看了看登记本上老吴的记录,喉结动了动,没再说话,只是重新拿起烟,这次却怎么也打不着火,打火机的砂轮刮得“咔咔”响。
办公室门被轻轻推开,苏晓端着一摞检验报告走进来,白大褂袖口沾了点碘酒的黄色痕迹。她看到两人凝重的神色,把报告放在桌上时特意放轻了动作:“李队,林砚,码头搜查到的那把弹簧刀,刀柄上除了虎哥的指纹,还有一点微量的金属碎屑,成分跟之前在老吴手腕上看到的手链一样——就是那种码头小摊上卖的劣质黄铜链。”
“手链?”李建国猛地抬头,“老吴是有个黄铜手链,他说是去年儿子给他买的生日礼物,天天戴着。”
“我问过码头的搬运工王大叔。”林砚补充道,“他说虎哥团伙里的人,几乎都戴这种黄铜链,说是‘兄弟标记’。老吴一个刑警,戴这种跟黑帮成员一样的手链,本身就有点奇怪,而且他之前从来没提过这手链是儿子送的。”
李建国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目光落在墙上“为人民服务”的标语上,良久才开口:“那你说,现在怎么办?总不能直接把老吴叫过来问吧?没有实据,容易打草惊蛇。”
“我们查一下老吴家的电话记录。”林砚指尖敲了敲桌面,“虎哥逃跑前,肯定跟内鬼通过电话。80年代没有手机,要联系只能打固定电话,老吴家的电话是局里统一装的,邮电局应该有通话记录。”
下午两点,林砚和李建国骑着自行车去了城南邮电局。绿色的邮电局柜台后,工作人员翻找了半个多小时,才从一摞泛黄的纸质通话清单里抽出一张:“12月18号上午10点23分,老吴家的电话,打到了码头东边的‘红霞小卖部’——这个小卖部,我们查过,是虎哥情妇开的。”
清单上的字迹是用蓝色复写纸印的,“老吴家”和“红霞小卖部”的电话号码并排写着,通话时长一栏标着“1分20秒”。林砚把清单拿在手里,阳光照在纸上,能看到墨迹边缘的细小毛边——就是这一分多钟的电话,让虎哥提前跑了,之前埋伏的警力白费了,还差点让卧底的自己送了命。
“走,回局里。”李建国的声音比平时沉了不少,他推着自行车往外走时,脚步比来时快了些,自行车的链条发出“吱呀”的响声,像是在跟着他的心情紧绷。
回到刑侦队,林砚故意在办公室里大声跟同事说:“明天上午8点,我们去码头油库搜赃款,之前老吴说油库里可能藏着虎哥的账本,这次一定要找到。”他说话时,眼角的余光一直盯着坐在角落的老吴。
老吴正低头擦着钢笔,听到“油库”和“账本”时,笔尖顿了一下,墨水在纸上洇出一个小黑点。他抬起头,脸上堆着笑:“好啊,这次一定把虎哥的老巢端了,省得他再害人。”可他捏着钢笔的手,指关节却悄悄泛了白,而且他擦钢笔擦了十分钟,笔杆早就亮得能照出人影,却还在反复摩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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