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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总裁豪门 > 穿越之意难平之拯救相柳 > 第42章 呆球(修改)

“我们回去吧!”沈翊不想再听了,这些时日,他早已把玟小六当成好朋友,现在朋友受委屈,他心里难受。

“好,我们去那边的集市逛一逛吧?”苍玹见人兴致不高,便提议去集市上逛一逛。

因为失忆沈翊总是觉得很寂寞很孤独,所以他很喜欢有人的地方,现在的时间集市上人流不多,正好够两人并肩走着。

集市上有很多新奇有趣的东西,沈翊左看看右看看,觉得有趣的就多看两眼。一条街逛下来,见到不少新奇的东西,可他一样也没买,因为他没钱,又不想苍玹破费,过过眼瘾就好。

等沈翊回过神才发现苍玹不见了,此时集市上的人逐渐多了起来,沈翊局促的站在原地转圈,眼见人越来越多,急得眼尾通红,刚想着要不要冲进人群去找苍玹,就见苍玹大包小包挂一身挤出人群,脸上挂着焦急神色,看见他后扬起明媚的笑容。

苍玹快速跑到沈翊身边,见人红了眼尾,歉意的说:“抱歉!我速度慢了。”

沈翊摇摇头,惊讶的看着苍玹的大包小包:“你买这么多?”

“嗯,见你很喜欢,所以就都买下来了,都给你。”苍玹说完,往沈翊手里塞了一包彩虹色糖果,这是沈翊刚刚想吃的彩色糖果,他还看见他咽口水了呢!

沈翊剥开一颗糖果含到嘴里,扬起笑脸:“甜!”

苍玹笑道:“还真是小孩子性格!”心想哄这么可爱的小孩儿也不错。

沈翊闻言脸一红,居然说他是小孩子:“我不是小孩儿。”

“这么愿意脸红还爱哭鼻子,不是小孩儿是什么?”苍玹暗自数着沈翊哭过多少回。

沈翊的脸更红了,眼尾也染上红晕,眼波如水,看得苍玹直接愣住了:“真好看。”沈翊见对方直勾勾的看着他,眼中尽是惊艳,故作生气的转身往酒铺走。

“诶诶,你帮我拿点儿,我拿不住了。”苍玹回过神,暗怪自己居然看呆了,惹人生气了,提好包裹跟在沈翊身后往回走。

两人走了一段路程,周围静悄悄的,一个路人都不见,就连邻里家的猫狗鸡鸭声都听不见,苍玹刚察觉周围环境不对,一声箭啸直破天际,沈翊回身时,就见包裹散落一地,苍玹躺倒在血泊里,一只箭矢插在胸口上,鲜血还在不停的滴落。

直觉中沈翊抬头看向天空,空中只见黑衣白马的背影逐渐消失。

一片晶莹剔透的雪花飘落下来,沈翊情不自禁的伸手去接,雪花碰触到他温热的掌心后,化成一滴晶莹的水珠,阳光照射在上面散发出七彩光芒,像彩虹一样美丽。

此时,苍玹的侍从赶来,沈翊收拢突然而至的不明情绪,担心的跑到苍玹身边,见人伤得如此的的重,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苍玹,苍玹,你怎么样了?你不要死。你死了我怎么办?”

身后一身白衣白发之人显身朝着沈翊走来,听到对方的话愣在原地,银色面具下的眼神透着不可置信,他不是没看到两人全程的暧昧,他以为他在逢场作戏,他隐忍着要把人当着百姓面抢回来的冲动,而那人害羞的神情做不得假,那人为其他男人担心的表情也做不得假,只不过才与他分开十几日,那人就变了心,还是从开始就是逗他玩儿的,相柳自嘲的苦笑着,随即变成无边的愤怒,身后传来嘈杂的声音,他望了眼还在哭泣的人,身影渐渐消失,只余下一地霜花。

此时,侍从姗姗来迟,众人抬着苍玹回了酒铺。

酒铺内一阵兵荒马乱。

“防风氏?”小六咬牙切齿的说道,这防风氏是跟他犯冲,自己心爱之人被防风意映抢走,吵架过后,他已经几日没来找他,现在防风氏又刺杀他哥哥,等他回去皓翎一定想办法除掉防风氏。

脸色苍白的苍玹见沈翊脸色不好,虚弱道:“小翊,你回去休息吧!”沈翊摇头,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手中还捏着一包染血的糖果,他怕苍玹死了,他死了他就又少了个认识的人。

苍玹知道对方是担心他:“放心,有小六在,我不会死的。”

“阿翊,你身体还没恢复好,今日又受到惊吓,快回去休息,你要是再病倒了,我可没时间管你。”玟小六手中不停。

沈翊看众人都在忙碌,连阿念都在哭喊着要哥哥,只有他安静的站在这里,与神情焦急的众人格格不入。

他默默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展开手掌,那滴水珠完好的躺在手心中,他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护着一滴水珠,翻翻找找翻出一个小小的瓶子,小心翼翼的把水珠放进去,贴身藏好。

次日,沈翊才听说,苍玹的伤很重,是玟小六从涂山璟送要来了冰晶,苍玹才得以救治成功。

半月后,苍玹的伤还未好全,回皓翎的事宜被提上日程。

苍玹解释:“我的身份暴露,也许就是西炎的那些人,那些人为达目的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我们抓紧回到皓翎。”

为了能更快的回到皓翎,苍玹调来了飞骑,飞回皓翎能大大减少路程时间。

沈翊的坐骑是一只白花飞鹰,脑袋上有一撮支棱起来的呆毛,棕褐色的眼睛滴溜滴溜的看着他,他好笑的拍拍它的脑袋。

“以后它就是你的飞骑,你可以给它取个名字。”苍玹边整理行李边说。

沈翊高兴的说:“真的?送给我了?”

苍玹好笑的看着对方展开的明媚笑颜,嘴角也跟着扬起点头。

白花飞鹰听见自己有主人了,高兴的吐出舌头哈着气,绕着沈翊跳来跳去,像是某个品种的狗子,沈翊看着不太聪明的飞鹰,脑袋上还有一撮呆毛,便道:“你以后就叫呆球吧!”呆球亲昵的在沈翊脸上蹭了蹭,自己的主人长得真好看,跟个小娃娃一样,又软又香又好看。

一阵风刮过,各式飞骑乘风而起直冲云霄。

“啊~~”沈翊大声尖叫,他不应该给白花飞鹰取名呆球,应该叫他哈士奇,虽然他也不知道哈士奇是什么,但就是觉得这个名字非常适合它,看别人的坐骑都平稳的飞着,呆球带着他上蹿下跳,一会儿跑到云霄层里,一会儿跑到众人上面,一会儿又俯冲而下,他要被弄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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