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说好拿捏猴子,刚镇压他无敌了? > 第106章 歇斯底里的陆压,混沌钟主体出!

“要与我不死不休?!”

“不要怪你绝情绝义?!”

听到这番话,孙悟空当场哈哈大笑起来。毫不留情的出手杀向陆压道人,又是一拳蕴含混元金仙磅礴法力与法则领悟砸去,将陆压挡在身前的法宝打碎成碎片!

这陆压道人凶横暴戾、睚眦必报。

都得罪到这个份上了竟然还会说出这种小孩子才会相信的话,未免也有些太过于可笑了吧?!

斗到了这个程度,难不成三言两语泯恩仇?!

相信你还不如相信魔祖罗睺就是现在的道祖鸿钧呢!

“死吧陆压!”

“若有什么心愿未了留着下辈子再去做吧!”

轰!

孙悟空如同魔神下凡,以金刚不灭的肉身挥动混元金仙汹涌法力与磅礴深厚的法则领悟涌入拳脚之中,所到之处虚空颤裂天地崩溃,哪怕是自诩肉身不差的陆压遭受到这般打杀都顶不住肉身崩溃的局面。

“好强悍的肉身,你到底是谁!!”

“你不可能是魔道什么修士,你到底是谁!”

陆压道人根本扛不住孙悟空全力杀来。

哪怕猴子仅仅是赤手空拳,但那金刚不灭的肉身、混元金仙的法力以及对诸般大道法则感悟如此深厚,远不是陆压能够承受。

无奈之下。

他只好扔出一件件法宝扔向孙悟空引爆,以此来拖延对方。

“你猜。”

孙悟空冷笑一声,大手挥动一套系统签到所得来的后天灵宝。

虽然只是后天之宝、品阶不一,但足有上千柄之多,被他组成剑阵化作长龙钉死陆压能够逃跑的位置。

“这是你逼我的!”

陆压恼怒低吼,周身散发出鲜艳明亮的太阳真火,如同一颗太阳般明亮耀眼,毁灭般的烈阳汹涌澎湃如同潮水般涌向四方,也将剑阵震碎,破了个缺口化虹逃离。

“好手段!”

孙悟空暗道这些先天大神子嗣果然难杀。

随后化作一股黑光跟在后边,手中灭世黑莲再次射出邪光定向陆压。

只可惜陆压又以秘法,借助太阳真火遁入火之大道法则当中,以身化法则火遁而逃,邪光对其造成的影响并不算大。

“只可惜这是件防御灵宝,若是我手里多几件弑神枪、开天斧之类的宝物,何愁不能十合内叫陆压道人身死道消?好在二十四颗镇天珠已经成型镇压寰宇,接下来只需不断缩小空间让陆压无处遁逃即可。”

“啧啧……我怎么感觉燃灯本体来了也得被我搞死,这陆压反而那么难杀?”

“不会是还有最后的妖族气运眷顾他吧?啧啧……真不知道这家伙拿走了多少妖庭底蕴,不愧是洪荒皇者最后的子嗣,逃跑手段就是多!”

孙悟空心中感慨一声。

却是面无表情的继续追杀陆压。

他掐动法诀,将镇天珠封锁的空间范围缩小,随后让二十四颗镇天珠化出十色豪光照耀在陆压身上。

果然连法则大道都能镇压的豪光立马将陆压定住。

纵然陆压不知道爆发了什么秘法使得周身火光更甚一筹而动弹,但是在十色豪光的照耀下如同泥浆里游泳,缓慢的不行!

“给我死!!”

孙悟空不讲什么技巧,直接一力破万法。

全身恐怖汹涌的力气被他融入一拳当中,隐隐能够看到他身后甚至形成一尊顶天立地的法相随着他拳头挥动直撞向陆压,恐怖灭世的气势逼近将陆压从火之大道法则当中逼了出来,这令他面色震撼,“力之大道法则?!”

“世间竟然还有人能够将此道修炼到如此境界?!你到底是什么人?”

三千大道法则,到了准圣这个层次,几乎都会有涉及。

就如同一个厨子虽然拿手主业是炒菜。

但是跑步、游泳、钓鱼、篮球之流都会有涉及,能够草草上手,只不过精深程度就有待驳论了。

他也懂得力之大道法则。

但也仅仅是运用罢了。

而此人力之大道法则超越了大罗金仙的界域,却又不是斩尸的行列,此人难不成依靠**力积攒硬生生突破到传说中的混元金仙行列中吗?!!

这怎么可能!!

在当初洪荒时代那么多惊艳出彩的霸主、先天大神都无法做到。

此人……又有什么资格做到?!

“你到底是谁?!”

陆压双眸金光闪动,显然是破妄神通催动到了极致的表现。

只可惜任凭他怎么施展秘法,都无法看穿孙悟空的真身,反倒是被孙悟空全力杀来打爆了一件件法宝,身躯几乎化作一具骨架,模样惨不忍睹!!

“可恶,若非没有时间,看我如何用钉头七箭书将你活活拜死!”

陆压怒不可遏,愠怒低喝道:“吾最后问一次,道友真当要不死不休吗?”

孙悟空没有理他这种幼稚的话,又是蕴含全力一拳砸去,将陆压甩来的一件法宝打爆,他今日势必要将陆压给杀了!!

“好好好!”

“既然道友相逼,吾也不忍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