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星蹲在和联胜堂口的台阶上,看着警员把最后一个混混押上警车。清晨的阳光穿过薄雾,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照得他脚边那枚掉落的龙形吊坠泛着冷光。这是刚才混战中从虎哥身上掉下来的,龙头的角断了一根,像在嘲笑昨夜的狼狈。
“还在琢磨这玩意儿?”叶辰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手里拎着两份刚买的艇仔粥,塑料袋上的油印洇湿了一角。
周星星接过粥,用勺子拨弄着碗里的鱼蛋:“你说,他们当初是怎么想的?觉得混社团很风光?”他想起虎哥脸上那道狰狞的疤,据说当年为了抢地盘,被人用酒瓶划的,现在却成了“资历”的象征。
叶辰在他身边坐下,打开粥盒:“你去问龙叔了吗?他十七岁进和联胜,混了三十年,从街头小弟做到龙头,最后差点被自己人坑死。”
“问了。”周星星吸了口粥,热气糊得他眼睛发酸,“他说当年觉得‘有兄弟、有地盘’就是前途,现在才明白,所谓的‘前途’,是能看着女儿从幼儿园毕业,而不是在医院给兄弟缝针。”
这话让两人都沉默了。远处传来早市的叫卖声,卖鱼的阿婆扯着嗓子喊“新鲜的石斑”,穿校服的学生背着书包跑过,书包上的卡通挂件晃来晃去。
周星星突然想起虎哥的小弟,那个染着绿头发的少年,被抓时还梗着脖子喊“我哥是虎哥”,脸上的绒毛都没褪干净,手腕细得像根芦苇。他昨晚在堂口看到少年的钱包,里面夹着张全家福,照片上的女人穿着围裙,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
“你说那绿毛小子,会不会后悔?”周星星戳着碗里的猪皮,“他说自己辍学混社团,是想给妈买套大房子。”
叶辰喝着粥,目光落在远处的廉租房小区:“龙叔说,和联胜一半的小弟都来自那里。他们觉得混社团来钱快,能让家人过好日子,却不知道这‘快钱’是拿命换的。”他掏出手机,翻出张照片,“技术科在虎哥的保险柜里找到的,这是他们的‘账本’,不是记钱的,是记仇的——谁砍了谁一刀,谁抢了谁的地盘,密密麻麻写了三大本。”
周星星凑过去看,字迹歪歪扭扭,有的地方还沾着褐色的痕迹,像干涸的血。其中一页画着个简笔画,一个小人举着刀,旁边写着“阿明,欠我三颗牙,要还”,日期是五年前。
“这哪是账本,是催命符。”周星星咋舌,“他们就没想过,这些‘仇’什么时候是个头?”
“想过的人,要么像龙叔一样想退,要么就成了堂口里的‘骨灰’。”叶辰收起手机,“昨晚在地下室,龙叔给我看他女儿的作文,题目是《我的爸爸》,里面写‘爸爸总在半夜回家,身上有血腥味,我怕他被怪兽抓走’。”
周星星的粥突然就没了味道。他想起自己小时候,爸爸是个警察,总在半夜被叫走加班,妈妈就抱着他坐在沙发上等,客厅的灯一直亮着。那时他也怕,怕爸爸被“怪兽”抓走,后来才知道,爸爸抓的就是“怪兽”。
“所以混社团根本没前途。”周星星把粥盒盖好,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龙叔说他现在最大的愿望,是去女儿学校当保安,至少能看着她进校门。”
叶辰笑了:“他托我帮他问问,保安队要不要人。”
两人站起身,往警车的方向走。路过堂口那扇锈铁门时,周星星回头看了一眼,门环上的龙头缺了角,像在低头认错。阳光彻底驱散了薄雾,照得门后的黑暗无所遁形——那里堆着被没收的砍刀、钢管,还有件没织完的毛衣,针脚歪歪扭扭,大概是哪个小弟想给女朋友的礼物。
“你说那毛衣,还能送出去吗?”周星星问。
“够呛。”叶辰拍了拍他的肩膀,“但他可以重新开始,织件新的。”
警车里,绿毛少年隔着铁栏看外面,眼神茫然。周星星走过去,敲了敲车窗:“你妈知道你在里面吗?”
少年别过头,声音闷闷的:“别告诉我妈……”
“她昨晚就来了,在警局门口等到天亮,说给你带了早饭。”周星星从兜里掏出个保温桶,“鸡蛋灌饼,她怕凉了,揣在怀里捂的。”
少年愣住了,接过保温桶时,手指抖得厉害。桶身上还留着个浅浅的体温印,像颗心的形状。
周星星看着警车开走,突然觉得,所谓的“前途”从来不在地盘和兄弟里,而在热乎的粥、没织完的毛衣、揣在怀里的鸡蛋灌饼里。那些混社团的人,大概是走了太远的弯路,才忘了最初想守护的是什么。
叶辰递给他张纸巾:“想什么呢?眼睛都红了。”
“在想,”周星星擦了擦眼角,“幸好我没走弯路。”
阳光洒在两人身上,暖洋洋的。远处的早市依旧热闹,卖鱼的阿婆还在喊,学生们的笑声飘得很远。周星星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前途”——不用刀光剑影,不用血债血偿,只要每天能喝上热粥,能看着太阳升起,就很好。
而那些曾经以为“混社团有前途”的人,或许终有一天会明白,最风光的不是身上的疤,而是能笑着给家人做顿饭。就像龙叔说的,等他当上保安,要每天给女儿做三明治,夹她最爱的番茄片。
这大概,才是最实在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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