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爽西瓜汁入口,甜味在嘴中化开,周默忍不住发出感慨:“味真足!”
这时特工也做好食物端来。
一份番茄意面,一份烤牛排,知道周默不喜欢烈酒,他还送上一杯葡萄酒。
周默小心抿了一口,葡萄酒先涩后酸甜,回甘很足,属于是不爱喝酒的人也能接受的程度。
点头表示对葡萄酒认可,周默将酒杯放到手边,开始干饭。
望着端起盘子,用叉子将意面往嘴里送的周默,斯塔克双手抱肩,神情复杂的一遍遍打量着。
开口时,斯塔克的语气显得很沮丧:“老兄,我能问下你的名字吗?”
周默口齿不清嘟囔出一个名字:“窃格瓦拉。”
斯塔克点了点头,这名字确实像是华裔的。
斯塔克又问:“那你的工作是什么?”
放下盘子,周默腮帮子被意面塞满:“没工作。打工是不可能工作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
“厨师,再来一份意面!”
在对付牛排前,周默大灌一口葡萄酒。
他发现自己还挺喜欢这种低度酒的。
“没工作?”斯塔克全然没想到,话锋一转:“如果你需要工作的话,我愿意帮忙。”
作为唯一线索,斯塔克还是不能轻易放过周默。
周默用叉子插住切好的牛排往嘴里送,动作比之前文雅不少。
“如果我打工的话,那我就不叫窃格瓦拉了。”
斯塔克被这句话整的莫名其妙。
诚然,周默可以抱上斯塔克这条大腿,加入复联。
但代价就是复联的敌人,会瞬间将他当做报复对象,这太危险了。
在自身多玛姆危机没解除前,周默不想冒任何风险。
电视中播报起了奥创事件,其中重点放在了变形怪间接拯救人类上。
斯塔克心不在焉的看着,周默则吃了一路。
就这样,日落时分,飞机平稳降临纽约。
下车前,背着书包的周默和斯塔克热情拥抱。
“我以为你要拐卖我,没想到你真的把我送回来了。”
“感谢你,斯塔克先生,你是好人!”
斯塔克皮笑肉不笑应和。
我是好人这事,全世界不是应该都知道么?
站在机内,目睹周默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消失,斯塔克叹息。
“究竟是不是他呢?”
转身正要回到机内,星期五声音传来:“先生,已查阅过去两年所有报道,其中并没有关于你钯中毒的消息。”
迈出的脚停滞在半空,斯塔克身体一震:“没有?”
片刻后脚掌才落地,斯塔克眉头皱起,还是不能因此确定周默就是神秘人。
“不过,我已经记住你了!”
在自己的大本营纽约,斯塔克要找一位见过的人可容易多了。
............
来到机场外,周默被斯塔克的财富所惊到。
如庄园似的私人机场,走了这么久才出来!有钱真好啊!
感慨完,周默环顾四周,荒郊野岭的,自己该怎么回去呢?
注意力落在不远处两位男人身上,他们一看就是神盾局特工,身旁还停着一辆白色面包车,想来也是暗藏高科技。
如周默所料,两人忽然点住耳麦,得到什么信号,转身就向机场内跑去。
对从机场走出的周默,两人也没什么警惕。
周默和他们擦肩而过,扭头确定两人走远,周默九十度拐弯走向面包车。
“当做是对我帮助你们消灭奥创的奖励吧!”
隔窗看到没把钥匙,周默拉开车门,面包车嘟嘟嘟驶去。
过了一会,两位特工跑了回来。
“面见局长必须要准备这次任务的资料,怎么能把这么重要的事忘了呢!”
跑动中,一人正对同伴痛斥,下一秒,两人就同时停下步伐,望着空空如也的前方,相互对视一眼。
“车呢?”
...................
机场内,斯塔克走向飞机迎接落下的神盾局飞机。
弗瑞和娜塔莎鹰眼走来,简单向斯塔克说明营救任务圆满成功的事情。
当然,他们也没忘记说旺达快银为何如此仇恨斯塔克的原因。
想到为救人死去的快银,斯塔克心中更加愧疚。
“对了。”弗瑞换了话题,扬起下巴:“神秘人的身份你确定了吗?”
斯塔克摇头:“有人选,不能确定。”
弗瑞意味深长看了眼身后:“那,刚才从这出去的家伙叫什么?”
“窃格瓦拉。”
看出弗瑞脸色不对,斯塔克追问:“他做了什么吗?”
弗瑞笑起:“我的下属向我报告,他偷了我们的面包车,车内有我们的设备。”
斯塔克张开嘴,不知该说些什么。
那家伙是个偷车贼?!
弗瑞笑意不减:“我们需要拿回我们的设备,他还留下什么信息了吗?”
斯塔克尽力回忆着,神情变得很...微妙。
“他说,打工是不可能工作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
鹰眼脸色古怪总结道:“所以,这位叫窃格瓦拉的家伙,偷了神盾局的面包车,原因是,他不想打工??”
斯塔克抓狂的挠头发:“虽然很难相信,但,是的。”
这作风,比起独自拯救人类的英雄,反而更像是小毛贼啊。
难道自己真的找错人了?
劳斯莱斯行驶在回家路上,坐在后座上的斯塔克握着平板。
看到星期五找到的数据,斯塔克几乎可以肯定,周默绝对跟变形怪有关系!
因为在数据库中,星期五没找到任何有关窃格瓦拉的个人信息!
而且,神盾局仍是追踪不到面包车去向。
要知道,神盾局设备可是有定位装置的。在如此短时间内抹去定位,能让神盾局都找不到,只有变形怪能做到!
而周默,是同时出现在这两次事件中的唯一人选。
斯塔克当即让星期五入侵纽约的监控系统,搜寻周默。
今晚,他就要找到这家伙!
面包车驶入居民区,看到前方警车,面包车降速滑行。
格温正坐在路边矮墙上,低头晃荡着双腿时余光被车灯闪烁吸引,抬头看见驾驶室的周默后大喜过望。
车窗降下,小跑过来的格温探来脑袋,满眼小星星:“我看到了周默,你去拯救世界了!”
周默美滋滋下车:“一般一般,世界第三。”
格温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也是他唯一能对着装比的人。
不过想到这次行动中没俯视坐在地上的旺达,周默心里就无比遗憾。
他清楚记得,电影中那一幕,那个角度下的旺达展现出真实的强,大!
是真的又圆...不是,又强又大啊!
没看到是真遗憾。
格温的语气变得紧张:“那接下来......”
明白格温意思,周默扔来车钥匙:“等你老爹睡着了我再回去。”
格温松了口气,看向车钥匙,突然察觉出不对劲:“对了,这是哪来的车?”
周默转身向相反方向走去,只有一半心虚:“我拯救了世界,别人送的。”
格温跟上,半信半疑,这说辞逻辑上也说得通。
“那现在你要去哪?”
周默抬头看天,叹气:“夜晚到了,我要去市中心买桃木剑,糯米和驱鬼符。”
格温完全疑惑。
驱鬼符?买这些干嘛?
美国是车轮上的国家,格温这位小年轻也有属于自己的车。
进入市中心,坐在老旧到不知道多少手的日产上,周默看向路过的一辆劳斯莱斯叹气:“看看人家,再看看你,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啊。”
专心开车的格温咬牙反击:“比你强!你也没钱,什么买不起!”
反击完,格温担忧说正事:“周默,住在地下室很吓人吗?”
周默收回目光摇头。
格温更加疑惑:“那你害怕鬼干什么?”
周默撇嘴,心说你懂个棒槌!我怕的是多玛姆!天父级!懂么!
格温继续道:“不过我知道现在纽约有个东西比鬼更可怕!”
“周默,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对付电光人?”
格温看来一刻,周默脑中电磁猛男身影亮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