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馆的地下室里,空气里有股纸张和灰尘混合的味道,不刺鼻,但闷。一排排铁架子从地面一直延伸到天花板,上面堆满了用牛皮纸袋装着的档案,每个袋子上都贴着泛黄的标签,写着年份、类别、编号。时间在这里像是凝固了,只有日光灯管发出轻微的嗡嗡声,提醒着这个世界还在运转。
刘冰站在一排标着“2009-2014 企业纠纷”的架子前,踮着脚,努力辨认着最上面那一层袋子上已经模糊的字迹。他找了一上午,肩膀发酸,眼睛也花了,但还没找到他要找的东西——宏远集团八年前那起“员工挪用公款案”的全部卷宗。
“刘警官,还没找到?”档案馆的管理员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戴着老花镜,说话慢吞吞的。
“没有。”刘冰揉了揉发酸的后颈,“您确定都在这儿了?”
“都在这儿了。”老头走过来,用鸡毛掸子掸了掸架子上的灰,“那年的案子我记得,闹得挺大,报纸都登了。不过后来很快就结案了,卷宗也没多少,就这么一袋。”
他用掸子指了指最下面一层的一个角落。刘冰蹲下身,果然看到一个相对较新的牛皮纸袋,标签上写着“2015年 宏远集团柳建国案”。他把袋子抽出来,不重,里面应该没多少东西。
“能在这儿看吗?”他问。
“按规定不能外借,但可以在阅览室看。”老头指了指走廊尽头的一扇门,“那里安静,没人打扰。”
阅览室很小,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扇很高的窗户,透进来一点灰蒙蒙的光。刘冰在桌子前坐下,打开纸袋,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
第一份是警方的立案报告,日期是2015年3月12日。内容很简单:宏远集团报警,称采购部副经理柳建国挪用公款四十八万七千元,用于个人挥霍。公司提供了银行流水、采购合同、假发票等证据。警方受理,传唤柳建国。
第二份是询问笔录。柳建国的供述很简短,也很坚决:钱不是他拿的,他是被陷害的。问他谁陷害的,他说不知道。问他证据,他说没有。问他为什么公司有他的签名和指纹,他说可能是别人伪造的。整份笔录看下来,就像一个走投无路的人在作最后的、无力的辩解。
第三份是公司的内部调查报告,厚厚一叠,详细列举了柳建国“挪用公款”的每一个环节:伪造采购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资金转入私人账户,购买奢侈品,出国旅游……每一笔都有银行流水、发票复印件、甚至还有柳建国在奢侈品店消费时的监控截图。证据链完整得无可挑剔。
但刘冰注意到一个问题:所有涉及资金流转的环节,最终都指向同一个私人账户,开户名是“柳建国”,但开户行在外地,而且账户在案发后三天就销户了。警方曾尝试追查,但银行记录显示,销户手续齐全,身份证、密码、签名,一切合规。钱,就这么消失了。
第四份是柳建国的个人背景调查。四十八岁,在宏远集团工作了二十年,从普通员工做到采购部副经理。妻子李秀兰,家庭主妇,有轻度抑郁症。儿子柳征,当时二十二岁,在省城读建筑系大四。家庭经济状况一般,有一套老小区的两居室,还有十几万房贷没还清。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会突然挪用近五十万公款去挥霍的人。
第五份,也是最后一份,是柳建国的遗书。
只有一页纸,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边缘不整齐。纸上用蓝色圆珠笔写着一行字,字迹很潦草,像是手在抖:
我没拿钱。
下面没有署名,没有日期,只有一个模糊的、像是被水滴晕开的墨点。
刘冰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七个字,一个句号,简单,直接,但透着一股近乎绝望的坚持。他没拿钱,那钱去哪儿了?谁拿的?为什么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
他把遗书翻过来,背面是空白的。又对着光看了看,纸很普通,就是市面上最常见的笔记本用纸。但就在他准备放下时,突然注意到,在纸的右上角,有一个极小的、用铅笔写的标记,很轻,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那是一个三角形,里面画着一个叉。
刘冰皱起眉。这个标记是什么意思?密码?暗号?还是随手乱画的?他把纸凑到眼前,用放大镜仔细看。三角形的线条很直,像是用尺子画的,叉的两笔交叉在正中心,分毫不差。这不像是随手画的。
他拿起手机,拍下那个标记,然后继续翻看卷宗里的其他材料。在那一叠厚厚的公司调查报告里,他找到了一份采购项目的组织结构图。图上用方框表示各部门,用线条表示汇报关系。在采购部那一栏,有三个人的名字:部长周永康,副部长王磊,副经理柳建国。三个名字旁边,各画了一个小圆圈。
而在整个图的最上方,是“锐进计划领导小组”,组长周永康,副组长王磊和张明远。旁边用红笔标了一个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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