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林砚时,他正把一杯冰美式推到我面前,杯壁凝着细密水珠,像他指尖的温度——凉而克制。
“苏晚,”他叫我的名字,声音不高,却让整间咖啡馆角落的空气骤然绷紧,“你手里的那份《陈屿案补充侦查意见书》,第十七条第三款,写错了。”
我下意识攥紧了文件夹边缘。那叠纸页里夹着一张泛黄的现场照片:雨夜巷口,一只沾泥的男式皮鞋半陷在积水里,鞋带松开,像一条垂死的蛇。
那是三年前,陈屿被发现死亡的地方。
也是我亲手签发逮捕令、又亲手撤回起诉、最终导致主犯陈屿之弟陈屿——不,是陈屿的孪生弟弟陈屿——不,等等。
我得从头说起。
不是从咖啡馆,也不是从那份意见书。
是从2021年10月17日凌晨3点12分,市局法医室打来那通电话开始。
“苏检,尸检报告出来了。陈屿,死因是颈动脉破裂引发失血性休克。但……喉部有两处浅表挫伤,呈‘V’字形,符合拇指与食指对捏施压所致。不是挣扎痕迹,是控制动作。”
我握着听筒,听见自己呼吸变沉。
陈屿,三十二岁,恒远地产执行董事,市政协委员,慈善基金会理事长。三个月前,他向市检察院实名举报其兄陈屿——时任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涉嫌长期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青藤会”,并提供三十七份原始录音、八段行车记录仪视频、四本手写账册。
而就在他递交材料后的第七十二小时,他在自家地下车库被发现倒伏于驾驶座,车门反锁,引擎熄火,安全带扣合,方向盘上留有一道新鲜刮痕。
表面看,是一起高度疑似自杀的刑事案件。
可法医说,那两道“V”字形指压痕,出现在死亡后六小时内——也就是说,有人在他死后,俯身靠近,用手指按压过他的喉结。
这不是补刀。这是标记。
像猎人给猎物盖上自己的印章。
我挂断电话,打开电脑,调出陈屿最后一次进入车库的监控录像。画面右下角时间戳跳动:2021-10-16 23:47:03。他穿深灰大衣,步速平稳,左手插兜,右手拎一只黑色帆布包——包口微张,露出一角蓝皮笔记本。
三分钟后,画面切到B2层电梯出口。他转身,朝镜头方向微微颔首。
那个动作,我后来在七百二十三次回放中确认过:不是致意,是确认。他在确认镜头是否正在工作。
他在留证。
而我,在他死后第四天,以“证据链断裂、关键证人失联、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为由,签发了《不起诉决定书》。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那天下午,我收到一条匿名短信,只有一行字:
【你签的不是不起诉书,是赦免令。】
发信号码归属地:本市,已注销。
我删了短信,却没删截图。
因为截图右下角,映出我办公桌玻璃板下压着的一张合影:十九岁的我,穿着法学院迎新晚会的白裙,站在舞台侧幕,踮脚替身旁男生扶正歪斜的领结。他低头笑,眼尾微扬,校徽别在左胸第三颗纽扣上方——林砚。
彼时他是全市最年轻的刑辩律师,我是刚通过法考的实习检察官。我们约定,各守一端:他为沉默者发声,我为真相执刃。
直到陈屿案。
直到我成了那个亲手折断刃的人。
——
林砚坐在我对面,没碰那杯咖啡。他只是看着我,目光沉静,像审阅一份早已熟稔于心的卷宗。
“你撤诉的理由,”他说,“第一条是‘关键证人失联’。”
我点头。
“第二条是‘监控录像存在三秒盲区,无法证实死者进入车库后是否单独行动’。”
我又点头。
“第三条,”他顿了顿,“是‘死者生前精神状态评估报告缺失,不排除抑郁倾向导致自杀可能’。”
我喉咙发紧:“林律师,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忽然倾身向前,袖口滑至小臂,露出一截旧疤——淡银色,蜿蜒如蜈蚣,从腕骨延伸进衬衫袖口。“我想说,苏晚,你记得这道疤怎么来的吗?”
我当然记得。
2019年冬,城西旧货市场命案。卖古董收音机的老周被割喉,凶手用的是老式剃须刀片。现场只留下一枚指纹,经比对,属于当时正在保释期的混混阿哲。但阿哲有完美不在场证明:当晚七点至九点,他在三公里外的网吧通宵,五名网管、三段监控、两台电脑ID登录记录全部吻合。
案子僵持两个月,我带队复勘现场,在老周摊位铁皮箱夹层里,摸到一张硬质卡片——不是身份证,是张旧式公交IC卡。背面用圆珠笔写着:“18:53,青藤路站,返程。”
我立刻调取当日该站点闸机数据。系统显示,这张卡确实在18:53刷过进站闸机,但出站记录为空。
可阿哲的网吧打卡时间,是从1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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