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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都市 > 赶山打猎:从寡妇炕头到万元户 > 第234章 这酒是人喝的吗?

“可是这也太.......”

孟野话刚说出口男人便摆了摆手笑道:“嗨!没事的,我这挑的是头受伤的老鹿,估计好了以后也活不了多久,到时候也得处理掉。”

见男人这么说,孟野也就没再多说什么,点了点头:“行!那我几句不做别的菜了,晚上大锅炖肉!好好解解馋!”

说罢,孟野朝着屋中喊道:“老三!!来活了!!出来剁排骨!!”

老三听到吆喝声,从屋里探出了头,当看到壮汉肩膀上那硕壮的驯鹿时,顿时眼睛瞪得老大。

“我去!!这.....这么大的一头鹿!!叔,你这......”

“行啦,剁了吧,晚上咱们炖肉吃,不过你得快点,这是头老鹿,肉硬,得多炖一会儿。”

老三点了点头,随即从男人手中接下驯鹿,放在厨房的桌子上,从腰间抽出那把祖传的杀猪刀。

刀口抬起,泛着阴森的寒芒,直直的劈在驯鹿的肋骨中间。

“咔”的一声脆响,驯鹿脊柱上顿时豁出了一个大口子。

伴随着一道道寒芒落下,一整只驯鹿被快速的分割着,动作一气呵成,丝毫不拖泥带水。

看到老三的动作,男人眼角微缩。

原本他以为兄弟三人中,只有孟野比较特殊,没想到这个老三也不是一般人物。

就这套庖丁解牛的本事,一般东西还真进不了他的身。

在老三的精湛刀工下,一整只驯鹿很快便被肢解成拳头大小的排骨。

孟野取来一大半,丢进锅中焯水,另外一半则是暂时丢进了菜窖里,等着明天白天再接着吃。

“叔,你也进屋休息会儿吧,我在这看着就行。”孟野朝男人说道。

“对,走吧叔,我二哥自己弄就行,我刚才刚泡了茶叶,进屋喝点。”

两人进屋后,孟野自己开始忙活了起来。

很快,排骨就被炖进了锅。

由于是老鹿,最少也得炖上一个小时,孟野带着无聊,也准备进屋喝点茶水。

这时,孟野的余光扫到了卓脚下,那里码放着一小摞老三刚刚剃下来的驯鹿骨头。

孟野蹲下身,刚想将那些骨头抱起丢出去,突然脑中出现一个想法。

“这骨头丢了有点白瞎了,不如给追风还有踏雪寻梅做点狗粮!!”

孟野越想越觉得可行,前世他们特种大队的军犬,因为怕买来的狗粮掺杂一些不干净的东西,一直都是自己做狗粮。

这样做不仅干净卫生,而且营养更丰富,最主要的是,做起来并不复杂。

想到这,孟野找来一块破布,将大骨头盖了上,防止招苍蝇。

此时,伴随着大火的不断炖煮,一股股浓郁的香气顺着锅沿飘了出来,很快便弥漫了整个厨房,随即顺着门缝钻进了屋内。

此时屋内的几人正聊着天,突然莽子的鼻头耸了耸。

“啊~~这味可真香啊!要说做饭还得是老二,真香啊!”

“那可不咋地!我二哥做饭的水平绝对一流,比大城市那些饭店做的都好吃!!”

喜子父子二人闻到这股香气,也是狠狠的吸了口气,紧接着肚子就跟着叫了起来。

平日里他们也经常吃肉,但大多是清水煮熟了直接沾盐面吃。

像孟野这种放了各种香料的做法,他们还真没做过,更没吃过。

这不禁让他们有些期待。

半个小时后,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孟野端着满满一大盆的鹿肉进了屋,放在了桌子上。

看到那热气腾腾,冒着香气的鹿肉,众人不禁咽了口唾沫,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盆中的鹿肉。

他们可是早早就闻到鹿肉的香味了,要不是觉得丢人,早就跑到厨房,掀开锅盖捞出一块尝尝了。

见众人一脸期待的模样,孟野咧嘴一笑:“都别愣着了!趁热吃!都多吃点!锅里还有不少呢!”

听到孟野的话,众人也就不再客气,各自抓起一块排骨,大口大口啃了起来。

刚入口,蒸腾的热气裹挟着一股野趣十足的香气瞬间填满了整个口腔。

首先感受到的是鹿骨炖透后的醇厚,像把山林里的晨露与松脂都熬进了肉丝里,生出些温润的暖意。

葱段的清甜和姜片的辛烈在浓香里钻缝,恰好压下了鹿肉可能带有的一丝腥气,反倒衬得那肉香愈发纯粹 。

那是一种比猪肉更紧实、比牛肉更清透、比羊肉更鲜美的绝美味道。

一口咬进肉里,能感觉到肌理间的弹嫩,瘦肉纤维里裹着点点脂香,嚼起来不柴不硬,像含着块浸足了蜜的海绵,每一口都渗出清甜的肉汁。

贴骨的筋膜最是勾人,软糯得能在齿间化开,却又带着点韧劲儿,把汤汁的浓鲜锁得死死的,咽下去时喉头都跟着发润。

感受到鹿肉带来的绝美享受,众人的眼睛全都微眯了起来,一脸的满足之色。

“我去......二哥,这鹿肉让你炖的也太好吃了吧!!”

“老二,咱们别打猎了,去城里开家饭店吧.....保证门槛子都踩烂了!”

“我这辈子不知道吃了多少鹿肉,但是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鹿肉!简直是太香了!!”

“爸....要不咱们别走了,就在这定居得了.....要是能天天吃到孟哥做的鹿肉,那简直太美了......”

听到众人赞赏,孟野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笑道。

“哪有你们说的那么邪乎,我就是多放了点酱油罢了。”

孟野还真没撒谎,他做饭还真没啥技巧,无非就是比正常人多放了些调味料。

要知道在这个食不果腹的饥荒年代,家家户户连饭都吃不饱,哪里还舍得放调味料,就连炒菜时的油都不舍得放,都是用油毡子,粘上一点点油,在锅里薄薄刷上一圈就算是放过油了。

这时孟野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顿时一亮。

“你看我这脑袋!咋把好东西忘了呢!!这吃肉不喝酒哪能行!”

说罢,孟野便冲进厨房,拎了两瓶从金丝猴夫妇那换来的猴儿酒进屋。

看到孟野拿酒回来,莽子和老三顿时眼睛一亮。

“嗨!你不说我都快忘了,这好东西肯定不能少,老二,快快快,给我整一碗。”

“我也要我也要,二哥给我多倒点!”

见莽子和老三这么一反常态的激动,喜子父子二人不禁露出疑惑之色,看向瓶中的猴儿酒。

只见那猴儿酒通体呈黄色,略微有些浑浊,里面还带着不少的果渣,仔细看去,甚至还能在里面看到小飞虫。

看到这,男人嘴角狠狠抽动了两下。

依照他的认知,这酒应该是一玉米酿造的白酒,从里面浑浊的液体能看出,应该是酒缸最下面那层混合着玉米渣子的那部分。

他以前也喝过这种酒,味道实在是不敢恭维,不仅扎口,而且还带着浓郁的酸涩味,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酒劲够大,两碗下去,驴都能放倒。

男人看向孟野兄弟三人,不禁轻轻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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