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李忠平,生得人高马大,眉眼也算周正,可品性却烂得像泡发的霉豆。
他好吃懒做,地里的活计从不沾手,整日游手好闲,偷鸡摸狗是家常便饭。更缺德的是,他还敢刨掘村里的老坟,踹着寡妇家的门说荤话,把 “无赖” 两个字刻在了骨子里。
爹娘走得早,没了人管束,李忠平更是肆无忌惮,成了村里人人避之不及的祸害。乡亲们见了他,要么绕路走,要么关紧门,生怕被他缠上惹一身麻烦。
别家的小伙子,二十来岁就娶了媳妇,可李忠平名声太臭,十里八乡没人愿意给他说媒。眼瞅着快三十了,还是个光棍,他倒不着急,反倒觉得少了媳妇管着,更自在。
这天,李忠平又揣着歪心思去邻村晃悠,想蹭顿饭、摸个瓜,可转了一整天,连块剩馒头都没捞着,只能垂头丧气地往家走。
天擦黑时,夕阳把山间小路染成一片诡异的金红,风里裹着坟地特有的腐土味。走着走着,天色猛地沉了下来,像被一块黑布罩住。就在这时,前面的岔路口,缓缓走来一个年轻女子。
那女子挎着个竹篮,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绿布衫,衫子贴在身上,把身段勾勒得格外窈窕。她皮肤白得像纸,却透着不正常的红晕,两条乌黑的辫子垂在胸前,辫梢插着几朵蔫蔫的野花,风一吹,花瓣簌簌往下掉,看着竟有些凄凉。
李忠平一见,眼睛瞬间亮了 —— 这荒山野岭的,哪来这么俊的姑娘?他心里嘀咕:“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他赶紧几步冲上去,张开胳膊拦住女子,脸上堆起油腻的笑:“姑娘,这黑灯瞎火的,你要去哪啊?”
女子被他吓了一跳,猛地抬起头,眼神怯生生的,像受惊的兔子,又赶紧低下头,声音细得像蚊子叫:“我…… 我叫小倩,正要回家。你…… 你是谁?”
李忠平盯着她垂在胸前的手 —— 那双手白得没有一丝血色,指节泛着青,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勾人劲。再闻着女子身上飘来的香味,不是胭脂水粉的甜,而是一种冷幽幽的、像腐花的香,他心里反倒更痒了。
他压着急切,故意放缓语气:“我叫李忠平,就住隔壁村。这天都黑透了,山路不好走,我送你回去吧?”
没等小倩说话,他就抢过人家手里的竹篮 —— 篮子入手冰凉,还透着股潮气,里面的东西硬邦邦的,不知道装了啥。他拽着篮子就往小倩指的山头走,小倩没办法,只能低着头跟在他后面,裙摆扫过路边的草,连点声响都没有。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前面终于出现一座白砖房。房子孤零零地立在山坳里,没有院墙,只有一盏油灯挂在门口,昏黄的光忽明忽暗,照得墙面白得刺眼。
到了门口,屋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一个老妇人背对着门,正弯腰收拾着什么。小倩从李忠平手里拿过篮子,轻手轻脚跑进屋里,怯生生地喊:“娘,我回来了,是这位公子送我回来的。”
老妇人缓缓转过身 —— 她的脸皱得像干树皮,眼睛却亮得吓人,直勾勾地盯着李忠平,嘴角咧开一个僵硬的笑:“多谢公子送小女回来。这天色太晚了,山路难走,不如就在这歇一晚,明天再走?”
李忠平心里正巴不得,赶紧点头答应。
没过一会儿,晚饭就摆上了桌。一张缺了腿的木桌上,摆着一盘水果、几个硬邦邦的馒头,还有一只油光锃亮的烧鸡。水果是青黑色的,馒头裂着大缝,烧鸡的皮皱巴巴的,看着就不新鲜。
三人围着桌子坐好,老妇人拿起筷子,指了指烧鸡:“都是些家常便饭,公子别客气,快吃吧。”
李忠平饿了一天,也顾不上多想,拿起筷子夹了块鸡肉放进嘴里 —— 刚碰到舌头,一股刺骨的凉就窜进喉咙,还带着股腥气,像嚼着冰块裹着腐肉。他刚想开口问,老妇人就笑着解释:“我们娘俩住这儿,习惯吃冷食,公子别见怪。”
李忠平咽了口唾沫,把鸡肉咽下去,只觉得胃里一阵发寒。可饿劲上来了,他也顾不上冷热,抓起馒头就啃 —— 馒头硬得硌牙,嚼着像木屑,他却狼吞虎咽,很快就把肚子填得溜圆。
一顿饭下来,李忠平擦了擦嘴,抬头正好对上小倩的目光。小倩的脸还是红扑扑的,可眼神里没有丝毫温度,见他看过来,立马红了脸,站起来捂住嘴,转身躲进了里屋,裙摆扫过门槛,没留下一点痕迹。
老妇人看着他,眼睛里的光更亮了:“我这女儿,很少出门,怕生得很。不过今天见了你,倒挺投缘的。公子觉得我家小倩怎么样?”
李忠平赶紧说:“好!太好了!”
老妇人又问:“要是我把小倩嫁给你,你愿意不?”
“愿意!咋能不愿意!” 李忠平乐坏了,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啊!他立马站起身,对着老妇人作揖:“岳母大人在上,受小婿一拜!”
老妇人笑着摆摆手,动作僵硬得像提线木偶:“不用多礼,那些规矩不用讲。今晚你们就洞房,我把女儿交给你,你可得好好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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