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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都市 > 看我八零年代的平行人生 > 第179章 其实有的事情,长嘴也说不清

冰云什么都懂,他带她来了城里,住进城里的大房子,他想和她每天在一起。她应该高兴。惊喜,或者感恩。起码,不能不高兴。不能煞风景。

可她的心却抽在一起,无措得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

“我、能用一下卫生间吗?”

*

伟健有点愁。

妖精不喜欢这里,他寄予了无限热望、怀着满心忐忑、策划了那么久送给她的“神仙府”,她一点都不喜欢。

他第一次觉得脑子有点不够用。

那天,他推着她进了门,说:“看看你的新洞穴,还满意吗?”

那人站在门口发了好几秒的呆,然后打了个寒颤。

“我、能用一下卫生间吗?”

“哈哈哈哈,”他笑得幸灾乐祸:“你是要尿裤子了吗?”虽然嘴上这么嘲笑着,但还是赶快把她领去卫生间,他被关在门外,倚着门框,继续磨牙:“宝贝,你关门是怕我看着尿不出来吗?就我一个人呢。”

里面响起水声,等她出来时,头发没擦干,又弄了满脸水,还弹了他一脸。

“某乎乎滴猪头三,(笨乎乎的小猪崽)”他骂道,照她脑袋上推一把:“快去换衣服,”手掌滑到她的后颈上,“天都降温了,就算妖精抗冻,也是毛都褪干净了呢!”

她被推进主卧室,他站在门口,捻着指头上遗留的细腻滑嫩触感,心里一边泡起粉黄色泡泡——咳咳,以后就可以朝朝暮暮了呢!一边有点紧张,猜她接下来会问什么,比如:这是什么时候买的房子?她怎么不知道?比如:房子一直都空着吗?为什么不带她来住?为什么一直没有告诉她?等等。他不知道她会问什么,觉得反正女人都是会有无穷的智慧来盘问这件大事的。他虽然很害怕这样的追根究底,但如果她真问了,他硬着头皮也会回答,反正就这一次,他以后也没打算再瞒她什么。可是,她什么都没问,他一时便又有些失望。

后来他带她看了所有的房间,问她:好不好?她微笑,说:好。

他费尽心思、请人设计,整整花了一个月的时间重新为她装修的房子,她连一句称赞的话都没有,笑得却像白开水,这也让他好生失望。

还有,他买的新衣服她好像也不喜欢。

明明衣服被喷泉淋湿了,却不肯换,说里面没湿,还嬉皮笑脸地要先用石头和青蛙给他变大餐吃,说好衣服在厨房里会被熏上油烟气。他简直受不了这种小呆子的论调,不懂油烟气和感冒哪个重要。

“要我给你换吗,宝贝?”他说,然后被推了出来,并狠瞪了一眼。他这才高兴了,倚在门上,她再出来时,一脸坏笑地穿了一件他的毛衣,肥肥大大的,领子扯在一边,别有风情,他也就懒得和她计较了。可当晚吃完饭,她又一定要回家:“阿健,我想回家。”

“为什么?以后我们就住在这儿了。”他说。

“我想回去。我不放心家里。”她说。

“家里有亚凤呢。”他搂过她。

“我——想回去看看,我想毛毛。”

“那你不想我吗?”

“别孩子气了。”她笑着道。

孩子气?她轻飘飘一句话,他便连像大人一样生气的资格都没有了!只好忍着气,告诉她:“这里是我们的新家,你不住在这,天会塌半边呢!”她就笑了,仍然像白开水。

其实第一次和妖精住神仙府,他很兴奋,当晚热烈地亲热之后,他搂着她,低声问她是不是不高兴了?因为他事先没告诉她就带她来这里住。她偎在他怀里,说没有,说只要和他在一起,住哪都行。他当时觉得这话好贴心,觉得可能是他多想了,就算她有些不高兴,以后他们能每天在一起,也一定会被高兴慢慢取代的。但是不,没隔两天,他晚上下班回家,到处看不到她,却在冰箱上发现个纸条,说她回家去看毛毛了,因为她放假回来都还没有见过她。他对着纸条生气,为这种明摆的谎言他却不能揭破。

看毛毛?看毛毛不能说一声吗!

他抓起车钥匙想去找她,又觉得这时去把她揪回来要么会争计起来,要么双方都不痛快。他觉得还是先冷静一下。他孤枕难眠地生了一晚上气,第二天一早打电话过去:“阿云,你是不喜欢这里吗,”他忍着一夜没睡好的起床气:“为什么?”他发觉电话里说话比较容易,很多当面不能说的话电话里却能说:“就因为我没告诉你买房子的事吗?”他想接下去说为什么一直没带她到城里住,又觉得这种解释很没意思,还有狡辩之嫌,他现在这样巴不得每分每秒都和她在一起,不就是最好的解释吗?干嘛还非得让他像做错事似的解释以前的事啊!凭什么?

“我没不喜欢。”好久,电话那边才说,笑了:“阿健,你弄出这么正统的腔调,像个军阀呢!你猜我在干什么呢?”

“你在磨刀呢,磨好了好把它插到我心上来。”他失望得有气没力,为他问了她都不说,还东拉西扯地笑。

“胡说。毛毛,你看着弟弟不能去动油锅啊——,你闻到香味没?好香啊!”他电话里听着她在抽鼻子:“我们在炸马铃薯条呢——噢!宝根儿,不能用手抓,都是油呢。你瞧你的小手脏的……”他听着她隔着电话线遥远的笑声:“等你下次回来,给我们做糖葫芦吃吧?”

他说不出话来,觉得他已经被排除在电话那边的欢乐之外,“我要你回家来!”他生气地,为他不在她的欢乐里,而她还可以那么欢乐!

下次回去?

看来她这是不想回来了。这小混蛋怎么这么会气人呢!她都不想想他们一别数月,他有多想她,而乡下那么远,他每天忙到半夜,怎么可能天天都回去?不天天回去,又怎么能天天见到她!“中午就回来!”

“好。”她说,不笑了。

他拿着电话老半天,不知道再说啥,也不知是为这一个字的回答生气,还是已经气得没力气了,低声叹气:“我想你,宝宝。”

“我也想你,阿健。”半天,电话对面说。

后来,她带了一饭盒炸马铃薯条回来,他吃得嘴唇亮晶晶的,就把气给忘了。

其实只要她在身边,他很难生起气来,阿治都说他结婚之后变好了,“哪好了,我以前不就这样吗?”他说。

“哪都好了。不一样。”那人说。

他挑挑眉,那人却说不出来了。想了老半天,说:哥你懂牛逼和帅的区别吗?你以前是牛逼,现在是帅。

他觉得这话足够意识流,却很奇怪地懂了其中的奥义。

其实想想阿治说的也有道理,和她结婚以后,他自觉心里多了种柔软的感觉,也不知道为什么,但他跟她说话嚷不起来,也不想嚷。她胆子小,年龄也小,软软的,喜欢装成乖乖的样子,他怕吓着她。他更喜欢笑着逗弄她,而她也总是一逗就笑了。如果人是有颜色的,她的颜色是干净清新的,他原来的颜色是热烈霸道的,中和之后,他自觉他的格调都变得倜傥雅致了呢!

家庭没有矛盾,xx生活和谐,他的事业蓬蓬勃勃地发展,三年来以指数的形式发展壮大,他迷信地认为是她带给了他好运。而当一个人被好运温润滋养,原本的棱角与霸道会渐渐收敛,想不变帅都难。他喜欢让他变化的她,喜欢她傻气又精灵般的捣蛋,喜欢她半成型小妖样的**,喜欢她装成淑女的风雅浪漫,喜欢配合她出演一切没有剧本的演出。

他已经不知从何时起,爱上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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