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满门天命女主?还好我走无敌流! > 第177章 我就说天命主角怎么会走空呢

“很好.....”

“我方玄记下了.....”

在半空中,方玄分身逐渐崩碎,双眸落在苏长歌的身上,瞳孔中头一次流露出挫败感。

这是他修行以来第一次输!

而且还输的那么惨!

虽非本尊亲自降临,但此次带给他的屈辱无比强烈!

尤其是自己的真龙宝药,被人摘了桃子,这还是他第一次为他人做嫁衣,以前都是他当黄雀......

在方玄的身影彻底消散在半空之后。

那令空间凝固、让林山兄妹窒息的圣威,也随之彻底不见,只留下死一般的寂静。

苏长歌的目光淡漠地扫过瘫软着的林山兄妹。

随着他的目光落下。

林山兄妹脸色更加惨白,这一眼平淡无波,但却让他们手脚瞬间冰凉。

“前.......前辈饶命!前辈饶命啊!”林山几乎是手脚并用地爬跪起来,额头不要命地撞击着坚硬的地面,发出沉闷的咚咚声,眨眼间便是一片血肉模糊。

他脸色恐惧无比,哪里还有半分之前运见到方玄出现时的喜悦,各种无比卑微的求饶声尽出。

“是小人有眼无珠,冒犯天颜,前辈您开口,小人立即去阁楼,生死无论,小人愿为前辈做牛做马,奉上一切,只求前辈饶我兄妹....”

“求求了....”

一旁的林月更是吓得魂不附体,连求饶的话都说不完整,只是瘫在地上,不住地磕头,那张娇媚的脸庞此刻惨白如鬼。

他们心中更是掀起了滔天巨浪。

为什么?

明明都是圣境,那金发青年气息磅礴如海,明显也是圣境中的佼佼者,为何在这青衣青年面前,却孱弱得如同婴孩?

一掌!

仅仅轻描淡写的一掌,便将其彻底抹去!

这实力的差距也未免太大了一点吧!

这真的是同为圣境能做到的吗?

还是说........他已经超越了圣境,达到了那个只存在于传说中,他们连仰望都无资格的层次?

再有方才那不死药主动投怀的逆天景象,更是彻底击碎了他们的认知。

那等只存在于古籍神话中的无上宝药,竟会如同认主的灵宠般投入此人怀中!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实力强大可以解释的了,这更像是.....天命所归,或者说,是连天命都要在其面前低头的恐怖异象!

这一刻,在兄妹二人的眼里,那袭青衫已如行走于人间的神明!

是不可理解、只能顶礼膜拜的至高存在!

然而他们想的太多。

其实不管有没有方玄的出现,不管他们兄妹二人去不去阁楼,他们的性命在一开始就被判下了死刑。

对于敌人,苏长歌从来不会心慈手软。

下一秒!

苏长歌的眼神没有一丝波澜。

一道无形的气息随之而出。

那气息带着毁灭之意,在林山兄妹的眼中,仿佛整个天穹塌陷下来,带着死亡的味道。

“不!!!”林山发出一声绝望到极致的嘶吼,林月的尖叫声也戛然而止。

噗!

噗!

两声轻响。

兄妹二人的身体,都在这一眼之下,瞬间消散。

紧接着。

两枚沾染着些许尘埃的空间戒指,叮当两声掉落在原地。

苏长歌衣袖微拂,两枚戒指便落入他手中。

神念随意一扫,里面除了一些杂乱的灵石、品阶不高的法器丹药、以及几枚记载着乱魔岭地形和某些阴私交易的玉简外,并无什么能入他法眼之物。

也是,若真有逆天宝物,这兄妹二人恐怕也不至于在这遗迹拼命了。

他随手将这两枚戒指扔进了自己储物法器的角落,与之前那些沉寂许久来自不同敌人的战利品归置在了一起。

尘埃落定。

苏长歌的目光,终于落在了前方那座散发着凌厉剑意的古老阁楼之上。

那剑意纯粹而霸道,凝而不散,隐隐与头顶九月之力共鸣,显然阁楼之中孕育着与剑道相关的非凡之物。

几乎就在他目光投去的瞬间,熟悉的系统提示音在脑海中响起。

【叮!支线任务发布。】

【原剧情中,天命之女宁扶摇于血月遗迹深处历尽磨难,九死一生,终得九月剑果,以此为契机陷入沉睡闭关开始觉醒不灭剑体,在她最虚弱时期是方玄为其护法,随着她觉醒之后正式开启其剑道无敌之路。】

【任务内容:请宿主协助师妹宁扶摇,顺利取得九月剑果,并为其护法,体现暖心大师兄的暖】

【任务奖励:一年修为经验。】

“九月剑果.....”

“我就说天命主角怎么会走空呢...”

“看来此物就是专为宁扶摇准备的了...”苏长歌心中微动,瞥了一眼身旁神色还有些震撼的少女。

此时的宁扶摇思绪却还停留在方才发生的一切。

她知道师兄强大。

但却没想到竟然强大到了这种地步.....

已经可以翻手间便可灭圣了么....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