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 > 赘婿重生,转身离开大小姐慌了 > 第129章 不自量力

当沈梦瑶拿着孕检报告找到郭俊辰时,郭俊辰的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他看着报告上“怀孕六周”的字样,又看了看沈梦瑶泛红的眼眶,突然意识到这是他改变命运的机会。

“梦瑶,你放心,我一定会对你和孩子负责。”郭俊辰握紧了沈梦瑶的手,眼神里充满了坚定,“我要跟沈梦溪离婚……”

实际上,这样深情款款的表白,他在沈梦溪面前说过了无数次。

但当孩子出生了之后,养孩子的那些琐碎的事情,早已让他烦透了。

他一件都不想干!

郭俊辰绝对不是一个好父亲。

他有一双光滑如女人的手,一直都认为自己一定是天选之子,天生就注定是来干大事儿的料。

能够同时跟几个女人纠缠不清,也足以说明他也不是一个好丈夫。

为了确认孩子是自己的,郭俊辰还特意带着沈梦瑶去了一家私人医院做亲子鉴定。

当鉴定报告显示“排除亲生关系概率为0%”时,郭俊辰彻底下定了决心。

除掉沈丘,然后拿到那三成股份,再想办法除掉沈梦溪,然后娶沈梦瑶为妻。

到那时,有股份在手,他郭俊辰就不再是那个仰人鼻息的上门女婿,而是掌控沈氏家族的实际掌权人。

为了确保计划成功,郭俊辰不动声色地观察着,直到沈丘再一次出现喘息问题,他立刻就行动了。

——

四年前,郭俊辰就觉得自己成为沈家赘婿最大的障碍主要来自两个人,一个是程砚洲。

两个人是竞争对手,如果不是沈梦溪好骗,估计他都不可能有任何的机会。

而另外一个就是沈丘。

沈丘的眼力是何等的毒辣,一眼就能够看得清孰优孰劣。

所以在一开始针对程砚洲后,郭俊辰也开始了另外一个计划。

他从黑市上买来了一种慢性毒药,这种毒药无色无味,少量服用只会让人觉得身体乏力,一旦剂量达到临界值,就会在短时间内破坏人的五脏六腑,且很难被检测出来。

四年前,他就以“想给养父补补身体”为由,主动承担了熬制参汤的任务。

郭俊辰每天都会在参汤里加一点毒药,看着沈丘喝下,他的心里既紧张又兴奋。

如此过了一段时间。

没想到在两年前,沈梦溪突然毫无征兆的相信他,并把程砚洲赶出了沈家。

在没有竞争对手之后,郭俊辰自然而然地就成了沈家的赘婿,而针对沈丘的毒杀计划,就此停滞。

郭俊辰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也确实没有人怀疑到他头上。

在间隔了两年之后,郭俊辰再一次动了杀心——这一次是加大剂量,想一击毙命。

却没想到沈丘的身体早已因为常年的劳累而变得敏感,在喝下加了毒药的参汤后,沈丘就开始头晕、恶心,没一会儿,突然口吐鲜血,倒了下去。

沈丘被送进医院时,已经陷入了昏迷。

医生经过紧急抢救,虽然保住了他的性命,却也告知家属,沈丘体内的毒素已经扩散,需要立刻住进ICU进行后续治疗。

被捕前,郭俊辰站在抢救室外,看着医生进进出出,心里既庆幸又不安。

庆幸的是沈丘这次中毒严重,或许活不下来;不安的是,万一沈丘醒过来,会不会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可郭俊辰没等到沈丘醒过来的消息,却等到了沈梦溪的怀疑。

父亲突然中毒,沈梦溪第一时间就觉得事情不对劲。

沈丘的身体虽然不算硬朗,但也没有什么大病,怎么会突然中毒?

直到这个时候,沈梦溪都不愿意相信,她的丈夫会这么针对她的父亲。

沈梦溪立刻安排人去调查家里的佣人、厨房的食材,甚至调取了家里的监控录像。

再蠢,沈梦溪也应该看清楚郭俊辰的真面目,更何况沈丘就是在喝那一碗生汤之后立刻吐血倒地的。

郭俊辰“涉嫌故意伤害”被暂时拘留。

此时的郭俊辰还抱有一丝侥幸,以为只要自己不承认,沈家人就没有证据。

在铁证面前,郭俊辰并没有做过多的抵抗。他甚至天真的认为,沈家一定会救他。

沈丘不救,沈浪和沈杰一定会救他。

这是郭俊辰的底气。

只可惜,郭俊辰等来的并不是这两兄弟中的任何一个,而是沈梦溪。

在警察的逼问下,郭俊辰已经把这几年干的那些龌龊的事情都招了。

在大量的监控视频证据面前,郭俊辰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

郭俊辰知道自己瞒不住了。

索性一五一十地把沈浪和沈杰如何策反他、如何答应给他三成股份、如何让沈梦瑶和沈梦蝶接近他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

“是他们逼我的!是沈浪和沈杰让我下毒的!他们说只要沈丘死了,就给我三成股份,还让我娶沈梦瑶……”郭俊辰的声音带着哭腔,像是在乞求沈梦溪的原谅。

可郭俊辰不知道,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被沈梦溪录了下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