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家!”
走在前头的汤栗突然停步。
她像是展示什么似的,用张开的双臂将一块歪歪扭扭的牌子虚空围起。
陈博文用食指推了推眼镜,淡然的望着招牌:
“刚哥也锅鸟。”
…应该是“地锅鸡”吧,就是“土”跟“又”这两个偏旁的灯珠都坏了。
汤栗讪讪的笑笑。
有点尴尬。
当初陈老师带她去的法餐店不能说是富丽堂皇吧,那装修的也是简约又高端。
今天她带过他来的地段…
高情商的来说,应该叫作接地气。
“很好吃的!”
汤栗说双手插着腰给自己辩解:“‘美食’这种东西啊,不能光看店面——就像是大红大紫的探店网红去的都是小巷子一样。要是只会往商城里钻,就一辈子都火不起来了!”
对此,陈博文不置可否。
汤栗打量了眼戴金丝眼镜、穿衬衣与西裤的陈博文。
老实讲,就算以她的目光来看,也觉得陈博士的这种精英腔调不怎么跟这种小破店搭调。
——光是看上去,就觉得他还挺洁癖的。
“要不,换一家吧?”汤栗问。
人各有口味,不可强求。
陈博文盯着“也锅鸟”这三个,他轻抖长眉。
终于还是叹了口气:
“就这儿吧。”
跑来跑去也挺累的。
特别是带着这个叽叽喳喳不停的丫头。
汤栗双眼亮堂堂:
“嘿嘿,好。放心,包好吃的!我跟柚子姐也经常来这儿吃的!”
“喔?”
陈博文又推了推眼镜。
他跟着汤栗入座,又看看这家店的环境。
虽然外边儿看上去脏乱差,但里边儿还行,打理的挺干净…
竟然是白老师推荐的?
“…呵。”陈博文笑了。
“…啧。”
相反,汤栗不悦:
“你们总是这样,听到是柚子姐喜欢的,就感觉这家店的档次都能上升一个档次。哼,光是我喜欢就不行吗?看在咱俩吃过几次饭的情谊上我可警告你,想追柚子姐没那么容易——”
汤栗的警告很正确。
就是网络延迟有点高,晚了一个月。
陈博文如今对白老师绝无异心。
他会笑,只是觉得,闺蜜之间定然是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所以才能成为闺蜜。
或是相同审美、或是相同口味。
今次了解到白老师的口味,便是为了今后追她的闺蜜而打下坚实基础。
不愧是我,心细如丝。这个闺蜜不让我追,还能让谁追?
陈博文得意的推了推眼镜。
一个本来在写作业的小孩哥拿着餐单快步走来,先点菜。
“我来点,行吧?”汤栗问。
“嗯。”
陈博文点头后,随意说道:“点一些白老师爱吃的。”
汤栗沉默了下,心里嘀咕。
那不就是我爱吃的嘛!
她跟柚子姐作为好闺闺,在品味上可是出奇的一致!
陈博文戳破餐具的塑封,拿过水壶,给自己的餐具烫了烫后,又对汤栗说:
“把碗筷给我。”
正拿着笔点餐的汤栗的抬头:“…喔、喔。”
她看着陈博文端着水壶倒水,又轻轻摇晃碗里的开水,再将勺子跟筷子都冲刷一遍。
汤栗本身是没有这种习惯,毕竟碗筷都是消过毒的。
但也见过不少人会这么做。
怎么说呢…
一般人刷碗筷就真的只是刷碗筷,可陈博士这一丝不苟的样儿,就连“倒”这个动作都那么行云又流水…
感觉自己不似在“刚哥也锅鸟”里。
而是去了什么高级餐厅,正在被很专业的店员服务…
陈博文没心思管汤栗略微变化的眼色,他只觉得有点憋的慌,便又顺手一逼:
“汤老师,你知道地锅鸡为什么叫地锅鸡吗?”
汤栗:…
这就像是问数学老师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
问英语老师ok为什么翻译成“好”一样。
不就,天生如此吗?
看到汤栗不解的连续眨眼。
陈博文叹了口气——这就叫不专业。要是齐老师的话,肯定会来一句“难道陈老师知道”、或者是“陈老师知道这种知识有什么用”。
然后让自己顺理成章的讲出去。
汤栗这傻样儿,就让他的逼味儿略显寡淡了些。
“这跟黄淮地区的农耕生活息息相关…”
陈博文说,可说也没说爽,就被打断了。
“妈!”
“妈!!”
点餐的小孩哥吼了两嗓子,汤栗就没心思听他讲话,扭头朝那个孩子看过去。
“…”
陈博文的眉角抖了抖。
后厨无人应答。
小孩哥又吼:“爸!”
“干嘛!”
“我妈呢!?”
“都说了你妈今天去亲戚家吃上梁酒去了——成天就知道找你妈!”
老板一边端着锅风风火火的从里面走出来,一边教训小孩哥:
“又有什么屁事?”
“我这道数学题不会!”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