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栀觉得,沈司珩最近可能不是在吃醋,而是直接把整个山西老陈醋厂搬进了脑子里,还是发酵了八百年的那种。那股酸味,隔着八条街都能闻见,熏得她脑仁疼。
视频会议“技术指导”事件后,沈司珩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将他的“冰山酷王”模式升级到了2.0版本——“规则制定者”。
这天晚上,林栀刚和顾瑾之团队结束了一场富有成效的线上讨论,心情颇好地伸了个懒腰,准备去厨房找点吃的慰劳自己饱受学术摧残的大脑。刚站起身,一份打印好的、装订整齐的文件,就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面无表情地推到了她面前的茶几上。
A4纸的顶端,几个加粗的黑体字,像法官的法槌一样,重重敲在她的神经上:
【关于与顾瑾之教授团队合作项目的注意事项(暂行)】
林栀:“???”
她拿起那份足足有三页纸的文件,狐疑地看向文件提供者。沈司珩先生正优雅地坐在对面沙发上,双腿交叠,指尖在膝盖上轻轻点着,一副“朕只是通知你,不是跟你商量”的从容姿态。
“这是什么?”林栀晃了晃手里的文件,感觉厚度堪比她大学时写的毕业论文初稿。
“行为准则。”沈司珩言简意赅,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林栀低头,开始浏览这份所谓的“注意事项”。越看,她嘴角抽搐的幅度越大,血压呈指数级上升。
这哪是什么注意事项?这分明是《沈司珩单方面制定的防绿帽行动指南》以及《林栀行为规范守则十八条》!
让我们来欣赏一下其中的“精华”部分:
第一条:所有与顾瑾之团队(包括但不限于顾瑾之本人)的线上、线下会议,需提前至少24小时报备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名单,并经甲方(沈司珩)审核通过。
(林栀内心OS:甲方???我签的是合作课题,不是卖身契!)
第三条:单次线上会议时长不得超过90分钟。如需超时,需提前申请并说明充分理由。
(OS:学术讨论是菜市场买菜吗?还能讨价还价掐着表来?)
第五条:禁止在非工作时间(定义:晚八点至早八点)与顾瑾之团队进行任何形式的私人通讯(包括邮件、即时通讯软件等)。紧急学术问题需通过工作邮箱沟通,并抄送甲方指定邮箱(chenxu@sshengroup.)。
(OS:陈助理做错了什么要承受这种信息轰炸?而且“私人通讯”??我们讨论的是植物基因序列不是深夜情感热线!)
第八条:线下会面(如有必要)必须在公共场合进行,且需有第三方(需经甲方认可)在场。禁止任何形式的单独会面。
(OS:这是合作科研还是特务接头?还需要带个电灯泡?)
第十三条:禁止接受顾瑾之个人名义赠送的任何礼物(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的学术资料或书籍除外)。
(OS:50块??现在一杯好点的奶茶都三十了好吗!沈总您对物价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第十五条:在合作交流中,需保持专业、严谨的态度,禁止使用任何可能引起误解的称呼(如“瑾之”、“学长”等)及表情符号。
(OS:……我连发表情包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第十八条:甲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补、修订本注意事项的权利。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OS:……霸王条款!**裸的霸王条款!)
林栀一目十行地看完,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在突突直跳。她抬起头,看着对面那个一脸“我很讲道理”的男人,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虽然效果堪忧:
“沈司珩,你这是什么意思?”
沈司珩抬眸,眼神无辜中带着理直气壮:“规范合作流程,规避潜在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标准的三段论,无可挑剔的商业逻辑。
林栀把文件“啪”地一声拍在茶几上,气笑了:“规避风险?规避什么风险?怕我被顾瑾之拐跑了吗?”
沈司珩面不改色,甚至微微颔首:“防范于未然,是管理者应尽的职责。”
管理者?!他到底把她当什么了?他商业帝国里需要严加看管的不稳定资产吗?
“沈司珩!”林栀猛地站起来,叉着腰,像一只被惹毛了的小豹子,“我们是合作!是平等的学术交流!不是你的下属在向你汇报工作!你这些条款,充满了不信任和……和莫名其妙的控制欲!”
沈司珩看着她气得泛红的脸颊和亮得惊人的眼睛,神色依旧平静,只是眼底深处掠过一丝极快的、类似愉悦的情绪。他喜欢看她这样生机勃勃的样子,哪怕是因为在生他的气。
“如果你觉得这是控制,”他慢条斯理地开口,带着一种气死人的从容,“那你可以理解为,这是对‘契约伙伴’的一种必要的……保护性措施。”
“保护?!”林栀简直要被他这颠倒黑白的功力气晕了,“保护我什么?保护我不被学术界的清风霁月玷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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