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水之战,朱粲授首,其二十万大军或溃或降。
杨大毛并未留恋这片刚刚经历血火洗礼的土地,他知道,根基在北,此地远离雁门、马邑,强龙难压地头蛇,久留必生变。
他践行了“做好事不留名”的风格,当然,更准确地说,是“不留驻”。
在郝瑗的协助下,他将缴获的正常粮草大部分分发给了幸存的饥民,只带走少量金银细软和必要的军械补充。
对于数量庞大的降卒,他进行了严厉的甄别,罪大恶极的“食人营”骨干及头目,就地正法,悬首示众;
其余被裹挟的士卒,愿意跟随的,打散编入辅兵队伍,不愿的,发给少许口粮,任其归家或自谋生路。
整个过程雷厉风行,绝不拖泥带水。
五日之内,处理完主要事宜,杨大毛便率领着虽然疲惫但士气如虹、并且略微补充了兵员的队伍,押解着部分重要的俘虏和财货,再次悄无声息地渡过丹水,一头扎进了茫茫太行山,循着来路北返。
他走得干脆,如同山间骤雨,来得猛烈,去得迅疾。
然而,“千里不留行”,侠名却如同长了翅膀,随着那些被解救的百姓、被遣散的降卒,以惊人的速度传遍了九州大地!
“代北杨大毛,五千铁骑,七夜奔袭,破丹水,焚魔窟,阵斩食人王朱粲!”
“代北健儿,宁杀胡,不食人!”
“杨将军分发粮米,活人无数,却不占寸土,飘然北去!”
这消息太过震撼,太过传奇。
尤其是在这礼崩乐坏、弱肉强食的乱世,杨大毛此举,简直如同一道划破黑暗夜空的闪电,照亮了无数在绝望中挣扎的心灵。
他不仅展现了恐怖的军事能力,更树立了一个“侠义”与“力量”结合的标杆。
一时间,“杨大毛”三字,在民间口耳相传中,几乎成了“侠帅”的代名词。
天下各方势力,闻之无不震动,反应各异。
江都,迷离宫阙。
醉醺醺的隋炀帝杨广,再次被内侍小心翼翼的声音唤醒。
当他听清楚北地传来的“捷报”——雁门郡守、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杨达,以少胜多,千里奔袭,为国讨贼,阵斩食人巨寇朱粲,平定荆襄之乱时,他浑浊的眼睛里再次迸发出光彩。
“好!好!好一个杨达!真乃朕之霍去病,国之卫青也!”
杨广猛地从龙椅上站起,激动得手舞足蹈,仿佛这功绩是他亲手缔造,“朕就知道!朕就知道我大隋还有忠臣良将!还有擎天之柱!”
他完全忽略了杨大毛之前种种“不法”和如今事实上的割据,沉浸在“皇威浩荡、忠臣用命”的虚幻喜悦中。
“拟旨!拟旨!加封杨达为……为骠骑大将军(极高的武散官,位同三公),开府仪同三司!赐帛五千段,黄金千两!令其总揽河北、河东……不!总揽北地一切军政要务,为朕扫清寰宇!”
这道更加夸张、几乎等于将黄河以北拱手相让的圣旨,再次从江都发出。
它如同一张空头支票,却也代表了隋廷(或者说杨广个人)对杨大毛行为的最高肯定和……最后的利用价值。
这道圣旨,在法理上,无疑又给杨大毛披上了一层更耀眼的金光。
瓦岗寨,此时正值李密火并翟让,独揽大权之后不久。
李密坐在原本属于翟让的虎皮交椅上,听着麾下汇报杨大毛的事迹,脸上虽然保持着平静,但眼神深处却掠过一丝难以察觉的阴霾与忌惮。
他自诩英雄,手握瓦岗雄兵数十万,声势浩大,却也未能做出如此快意恩仇、又能收尽天下民心的壮举。
“杨大毛?哼,不过一逞匹夫之勇的边地莽夫罢了!”
李密故作轻蔑地挥了挥手,“我瓦岗志在天下,岂是此等鼠目寸光之辈可比?诸位当戮力同心,助我早日攻下东都,成就霸业!”
然而,他麾下的一些老兄弟,想法却并非如此。
秦琼(叔宝)、程咬金、徐世积(此时尚未被赐姓李,小说中常称徐茂公) 等一众原属翟让派系、或与翟让交好的将领,聚在秦琼的营帐内,气氛沉闷。
程咬金猛地一拍桌子,震得酒碗乱跳,酒沫溅到炭盆,“嗤啦”一声窜起青蓝火苗,映得众人脸色半明半暗——像他们此刻摇摆的心。
“他娘的!看看人家杨大毛!五千人就敢去捅朱粲那魔头的屁股,还他妈打赢了!替天行道,杀得痛快!再看看咱们……唉!”
他重重叹了口气,后面的话没说出来,但众人都明白——瓦岗自从李密上位,内部倾轧,虽势大,却似乎失了当初那股子替天行道的锐气和正气,更多成了李密争霸天下的工具。
秦琼面色沉郁,缓缓道:
“杨大毛此举,看似莽撞,实则深得民心。‘宁杀胡,不食人’,这话,说到天下百姓心里去了。”
“我等在此,空有数十万大军,却困守一隅,内斗不休……长此以往,只怕……”
他摇了摇头,未尽之语充满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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