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快穿年代满级黑莲花拒绝圣母剧本 > 第280章 六零好孕女主(2)

艾家作为当地富商,自然家财万贯。

做大生意,哪有不黑心的?

六六年,艾家被举报。不识时务的他们当场奋起反抗,结果就是直接被冲了家,反抗者当场打死。

没反抗的得到的惩罚也非常重,没多久就接连去世。

除了艾晴,艾家死绝了。

艾晴是三姨太太的孩子,生母生前是花魁,与艾老爷也算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

可随着新鲜劲过去,生孩子后容颜衰老,虚无缥缈的爱情便成了一摊散沙。

在艾晴八岁时,失去爱情滋养的母亲抑郁而终。

嫡母犯不上跟这么个小女孩较劲,可下人们惯会拜高踩低,艾晴饿了就去后厨偷剩饭剩菜,渴了只能喝生水,睡觉的屋子漏雨也没人搭理。

直到十三岁时,喝醉酒的艾老爷逛园子的时候意外看见艾晴,当场被她的美貌惊到。很快意识到,这是艾家向上爬的好工具。

于是艾晴过上了众星捧月的日子,走进了她梦寐以求的私塾,原来不敬的下人们也都吃了罚酒。

后来世事变迁,艾老爷主动把女儿送去了普通学校读书。不为别的,只因打听到有些重要人物的儿子孙子也在这所学校。

可才过了两年,艾家就突如其来被抄。

艾晴那天刚好去了原来住的破屋子怀念生母,意识到家里出事后,立刻偷偷跑去收拾了一些金银细软跑了。

她一点都不喜欢那个虚伪至极的“家”。

她也不想做讨好别人、助艾家上位的工具。

她恨死艾家了!

艾晴想赶紧离开这里开始新生活,找到了跟艾老爷曾经合作过的黑商。

殊不知,那黑商竟然是正准备潜逃境外的悍匪王三。

王三眼看这么个漂亮少女送上门,带出去肯定能卖不少钱,所以欣然同意,还答应到时候给她办理新身份。

匪徒的门路深,但有些地方很严格,他只能选择绕道从戈壁滩出去。

两人混入支边知青的队伍里,由于火车上的知青来自天南海北,不乏有长相太过成熟的人,所以对两人没有任何怀疑。

王三瞒着艾晴与接头人接头的同时,艾晴却悄悄跟在了一个少女身后。

那少女在角落里,很快扒掉自己身上的大红花与身份象征,趁着人多混进了回城的火车。

艾晴立刻上去把这些捡起,收到了口袋里。

她下意识觉得,这或许是一条退路。

艾晴以为她支付了报酬,交易就算两清。

谁知对方根本不搭理,一手刀把她劈晕。再醒来时就听见那黑商和一个外国人在说潜逃境外的事,她下意识的屏住呼吸,很快找到机会逃跑。

逃出来后,面对漫天黄沙,她才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两人对她不设防,让她轻易逃脱。

凶残的王三很快追了上来,艾晴在搏斗时意外摔到了头,顿时鲜血淋漓进入休克状态。

那两人看见打死了人,暗骂晦气。觉得在这偏僻的黄沙中不会被找到,也怕他们的行踪被发现,赶紧收拾东西走人。

好巧不巧,在他们走后,装病请假的周大柱迷了路,走到这里发现了艾晴。

在背她回去的途中,艾晴醒了,并且失去了全部的记忆,智商犹如一个三岁小孩,对周大柱这个救命恩人很是言听计从。

周大柱从她的口袋里发现了身份证明,表示对她一见钟情,把她带了回去。

怕少女被责罚,还刻意编造与他相关的缘由作为解释。

由于知青太多,“周梅花”本人的身份证明都在,而且又巧合的的确分配在这儿,上面就没追究周梅花擅自偷跑的事情。

时间一久,“周梅花”的智力问题就凸显出来。

大家一看,都觉得周大柱这人重情重义,童养媳这种封建糟粕本来可以不认,但他认了,是个好汉子。

艾晴只是失去记忆,不是傻子。

哪怕有一张漂亮脸蛋,在烈日黄沙下也被掩盖了起来。

她能分辨出外界看她的目光很是异样排斥,所以越发黏着救命恩人周大柱。

——换谁在戈壁滩辛辛苦苦劳作时,突然冒出来个傻子捣乱都不会有好脸色的。

很快,两人在地窝子里举行了简陋的婚礼。

婚后,艾晴一胎三宝,两儿一女。

自己的身体却被这落后的环境、糟糕的营养而拖的差点死去。

她走到哪里,大家都说:“你要懂事,要对你老公好,他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又要照顾你又要照顾三个孩子,很不容易的。”

“大柱不容易啊,对你比对自己的亲骨肉都好,你们家孩子都吃醋了。”

艾晴听进去了。

慢慢的,时间过去十年。

知青可以回城了,艾晴的记忆片段时不时闪现出来。她记起了艾家隐藏的财富,并告诉了周大柱。

艾家并没有平返,他们不赶紧挖就没了。

后来,周大柱钱生钱,做了首富,给自己和艾晴都改了名字,重办身份。

他叫周磊,艾晴从周梅花改成周梅。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