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 > 重生90,我能掌控时间 > 第1章 太无道论:从逻辑奇点到诸天万界

终极设定:从“太无”到“诸天”

一、 本源领域:规则的诞生之地(0 → 1的过程)

1. 太无

本质:绝对的“无”。非空非有,是一切可能性与不可能性尚未分化的原初状态。连“存在”本身这个概念也不存在。

定位:一切的绝对背景。不可抵达,不可描述,不可认知。是唯一真实的“画布”。

2. 道墟

本质:“逻辑奇点”自发坍缩为“大道”这一事件(道崩)的永恒现场。

关键属性:

事件的痕迹:非空间,非领域,是“太无”画布上因这次唯一的事件而产生的永久性“皱褶”与“印记”。

逻辑的坟场与矿场:弥漫着事件爆发时溅射出的原始逻辑碎片和尚未平息的规则涟漪。

超脱的跳板与工作台:是超脱者唯一能立足,并逆向研究“道崩”事件、尝试编纂新“逻辑奇点”的元初实验室。

核心活动:立道实验。即利用残留的逻辑碎片,尝试在“太无”中触发新的、微型的“逻辑奇点-道崩”链式反应,旨在编纂出第二套、第三套独立且完整的“大道”规则系统。这不是创造世界,而是创造“创造世界的规则”。

3. 大道

本质:从“逻辑奇点”坍缩中稳定下来的、第一套且唯一(在当前叙事中)的“总规则系统”。

定位:它是 “1” ,是后续所有“存在”的元初模板和总纲。一切因果、时间、空间、能量、物质等概念,皆由此衍生。

内部视角:对于大道内部的生灵而言,“大道”就是终极、是根源、是天道之上的道。他们的一切修行,皆是在理解和掌握这套既定规则。

二、 衍生结构:规则内的世界(1 → 万物的过程)

以下结构,均是在 “大道”这套总规则系统内部 衍生出的层级。

1. 混沌母体(大道维度)

本质:“大道”规则在存在层面的直接显化场。充斥着未分化的混沌之气与奔腾的法则本源。

角色:是孕育 “混沌魔神”(如盘古,即大道规则的初级化身)和混沌至宝的温床。是“创世”行为发生的直接舞台。

力量上限:天道境圆满。

2. 本源世界(如:洪荒)

本质:由混沌魔神在混沌母体中,运用大道规则开辟出的第一个、也是最完善的“标准世界模型”,

结构:具备完整的天、地、人三道,成为后续无数世界投射的蓝图和源头。

力量上限:合道圣人圆满。

3. 大千/中千/小千/恒沙世界

本质:由本源世界逐级投射、衍生或独立生灵在规则内开辟的次级世界。其完整性和能量层级逐级递减。

关键:它们都是 “大道”规则系统内的子程序或应用实例。

【大千世界】

定义:由洪荒世界本源直接衍生或强大生灵开辟,法则完整,可自行孕育生命与高等文明。

力量上限:大罗金仙。

举例:《星辰变》主宇宙。此界最强者再向上突破,需飞升或超脱至洪荒/大道维度。

【中千世界】

定义:由大千世界投影或洪荒碎片演化,法则有缺,但仍有成仙之路。

力量上限:玄仙。

举例:玄荒界、天元界。

【小千世界】

定义:中千世界的再投影或自然形成的低级位面,法则不全,灵气稀薄。

力量上限:大乘期 或 散仙(1-9转)。

举例:地球(升维前)、大多数低魔、低武位面。时序理事会所在的维度。

三、 修行境界的本质重释

所有修行,都是在 “大道”这套系统内,提升自身权限和理解深度的过程。

凡境 → 仙境:在系统内学习、运用基础与高级应用程序(法术、神通、法则)。

凡境(寿元有限,居于小千/部分中千世界)

练气期:引气入体,奠定道基。

筑基期:凝聚道台,脱胎换骨。

金丹期:凝聚能量核心,寿元千载。

元婴期:金丹化婴,初窥法则,可短暂横渡星空。

化神期:神魂与元婴融合,神念可覆盖星辰。

炼虚期:体内开辟虚空,深度参悟法则。

合体期:神魂、法力、肉身初步融合,生命层次跃迁。

大乘期:人道法则圆满,渡劫成功则飞升。| 散仙:渡劫失败兵解而成,分1-9转,实力跨度大,9转散仙可比真仙。

仙境(长生久视,可游历中千、大千世界)

人仙:初入仙门,飞升蜕变,初步接触仙道法则。

地仙:仙体稳固,仙力自成循环。

天仙:领悟法则,可创造神通。

真仙:将所领悟的法则,由“外在工具”内化为“生命根基”。

玄仙:法则小成,言出法随。 - 中千世界顶点

金仙:凝聚不朽种子,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太乙金仙:三花聚顶,五气朝元,追溯本源。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