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会议后的第三天,望安居迎来了一个意外的“客人”。
那天下午,林朴照例去检查陷阱。自从发现可能有土匪(或叛军)在附近活动后,他们在营地周围设了更多陷阱,既防野兽,也防人。
走到最远的一个陷阱点时,林朴听到了一阵微弱的哀鸣。声音很轻,像是什么小动物在痛苦地挣扎。
他顺着声音找过去,在灌木丛里发现了那个陷阱——一个捕兽夹,夹住了一只赤狐的后腿。
狐狸不大,毛色火红,在秋日的阳光下像一团燃烧的火焰。它的后腿被铁夹死死咬住,血肉模糊,已经奄奄一息。看到林朴靠近,它挣扎着想逃,但一动就疼得直哆嗦,只能发出可怜的呜咽声。
林朴蹲下身,仔细观察。这只狐狸很漂亮,毛色油亮,眼神清澈,虽然受了伤,但依然能看出灵性。它的肚子微微鼓起,可能……怀孕了?
林朴心里一动。他想起了小妹说过的话:“万物有灵,能不杀生尽量不杀。尤其是怀孕的母兽,杀一只等于杀好几只。”
可是,狐皮很珍贵,能换不少东西。而且这狐狸是被陷阱抓住的,按照山里的规矩,谁抓住归谁。
林朴犹豫了。他看了看狐狸痛苦的样子,又看了看它圆鼓鼓的肚子,最后叹了口气。
“算了,算你运气好。”他轻声说,然后小心地靠近。
狐狸警惕地看着他,发出威胁的低吼。但失血过多让它虚弱,已经没有反抗的力气。
林朴脱下外衣,猛地扑上去,用衣服裹住狐狸的头和前爪——这是阿木教的方法,防止被咬。然后他用力掰开捕兽夹。
夹子很紧,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掰开。狐狸的后腿已经血肉模糊,骨头可能也断了。
“你这伤……够呛啊。”林朴皱着眉,从怀里掏出一小包草药粉——这是阿木给的,止血消炎。他小心地把药粉撒在伤口上,又扯下一截衣襟,简单包扎了一下。
做完这些,他抱起狐狸(裹在衣服里),往回走。
回到营地时,大家都围了过来。
“三哥,你抓了只狐狸?”林实眼睛亮了,“这皮子真漂亮!能换……”
“不换。”林朴打断他,“它受伤了,还怀着崽,我给它救了。”
“救了?”林实愣了,“为啥?狐皮多值钱啊!”
林晚走过来,看了看狐狸的伤势,又看了看林朴:“三哥,你做得好。万物有灵,能救一命是一命。”
她让林朴把狐狸抱到窝棚里,放在干草铺的垫子上。苏氏和王氏也过来帮忙,烧热水,准备更干净的布条和草药。
阿木检查了狐狸的伤势,摇头:“腿,断了。能活,但以后,瘸了。”
“能活就行。”林晚说,“瘸了总比死了好。”
她亲自给狐狸清洗伤口,重新上药包扎。狐狸起初还很警惕,但可能感受到林晚的善意,渐渐安静下来,任由她摆布。
“给它起个名字吧。”林实虽然一开始觉得可惜,但看狐狸可怜的样子,也心软了。
林晚想了想:“叫‘火云’吧。毛色像火,又像云。”
“火云,好名字!”林朴憨憨地笑。
火云在望安居住了下来。起初它还很警惕,躲在角落里,有人靠近就龇牙。但林家人对它很好,每天给它送水送食(主要是肉汤和碎肉),还按时给它换药。
慢慢的,火云放下了戒备。它开始允许林晚靠近,甚至会在她喂食时,用头蹭蹭她的手。
“它认得你了。”阿木说,“狐狸,聪明。知道谁对它好。”
果然,火云最亲林晚。每次林晚从外面回来,它都会拖着伤腿,一瘸一拐地迎上去,发出轻轻的叫声,像是在打招呼。
但火云对其他人,依然保持距离。林实想摸它,差点被咬;林朴喂它,它倒是吃,但不让摸;至于阿木……火云好像有点怕他,可能是因为阿木身上有猎人的气息。
只有林晚,能随意抚摸火云,能抱着它晒太阳,能给它清理伤口而不被反抗。
“小妹,你这魅力,连狐狸都挡不住啊。”林实酸溜溜地说。
林晚笑而不语。她其实明白,动物最能感知人的善意和恶意。她救火云是出于纯粹的不忍,没有算计,没有企图,所以火云能感受到。
火云的伤一天天好转。虽然腿瘸了,但已经能慢慢走动。它很懂事,从不在窝棚里乱拉乱尿,总是跑到外面的固定地点解决。
更神奇的是,火云好像有灵性。有一天晚上,林晚在公共用房算账算到很晚,火云就一直陪着她,趴在她脚边。等她算完准备回窝棚时,火云忽然站起来,咬住她的裤脚,不让她走。
“怎么了火云?”林晚疑惑。
火云松开她,一瘸一拐地走到门口,回头看她,又看看外面。
林晚跟出去,发现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雨不大,但要是走回去,肯定会被淋湿。
“你是提醒我外面下雨了?”林晚惊讶地问。
火云“呜呜”叫了两声,像是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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