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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都市 > 重生东北:打猎采参养大嫂和侄女 > 第12章 狭路相逢,悍勇慑宵小

山风似乎都在张学峰那两道冰冷如实质的目光前凝滞了。胡三和他带来的五六个人,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握着枪的手心里全是冷汗。

那头断了腿的野猪还在不远处雪地里凄厉地挣扎哀嚎,声音刺耳,更添了几分肃杀之气。

张学峰没有说话,只是缓缓地、一步步朝着胡三等人的方向走去。他手中的五六半步枪枪口微微下沉,并未直接指向对方,但那随时可以抬起的姿态,比直接瞄准更具压迫感。他每一步都踩在积雪上,发出轻微却清晰的“嘎吱”声,如同踩在胡三等人的心脏上。

孙福贵此刻也缓过劲来,一股劫后余生的愤怒直冲脑门。他猛地从地上爬起来,端起自己的撅把子猎枪,红着眼睛吼道:“胡三!我操你姥姥!你他妈刚才想害死老子!”

王铁柱和赵大刚也立刻持枪上前,与张学峰并肩站在一起,四杆黑洞洞的枪口,虽然有三杆是新手操控,但那同仇敌忾的气势,瞬间压倒了对方。

胡三喉结滚动了一下,强行压下心中的恐惧,色厉内荏地叫道:“张……张学峰!你……你想干什么?!刚才是枪走火!对!就是走火!俺们也是来打猎的!这野猪……见者有份!”

“走火?”张学峰在距离胡三等人十米左右的位置停下脚步,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嘲讽,“你这火走得可真准,正好吓跑我们的猎物,还往人跟前打?胡三,你是觉得我张学峰的枪子儿,打不死人?”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凛冽的杀意,让胡三身后那几个原本想来占便宜、壮声势的混混腿肚子都有些发软。他们平时欺负老实百姓还行,真碰上张学峰这种敢下死手、枪法如神的狠人,立刻就怂了。

“你……你别乱来!打死人你要偿命!”胡三声音发颤,下意识地把枪口抬了抬,试图给自己壮胆。

“偿命?”张学峰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眼神陡然变得无比凶狠,他猛地抬起枪口,直接指向胡三,“就你们这几条苟海林和牛家养的死狗,也配让老子偿命?老子现在崩了你,就说你们抢猎物、开枪行凶,老子是自卫!你看公社信我的,还是信你们这几个杂碎的?!”

这话如同一声炸雷,轰得胡三等人头晕眼花!他们毫不怀疑,张学峰真干得出来!这小子昨天就敢暴打苟副书记,今天在山里,天高皇帝远,杀了他们往雪窝子里一埋,谁知道?

“你……你敢!”胡三吓得脸无人色,连连后退,差点被脚下的树根绊倒。

“你看我敢不敢!”张学峰往前逼近一步,枪口几乎要戳到胡三的鼻子,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给我兄弟道歉!然后,带着你们的人,立刻从老子眼前消失!再让我看见你们在这片山里晃悠,老子把你们全特么当野猪打了!”

强大的气势,如同山岳般压向胡三。他感觉呼吸都困难,看着张学峰那毫无感情的眼睛,仿佛看到了死神。他毫不怀疑,自己再敢说个不字,下一秒脑袋就会开花!

“对……对不起……孙……孙福贵……刚……刚才是误会……”胡三几乎是哭着喊出来的,声音带着哭腔和极致的恐惧。他身后的几个人更是噤若寒蝉,连大气都不敢喘。

“滚!”张学峰一声暴喝。

胡三如蒙大赦,再也顾不上面子,转身连滚带爬就往山下跑,连掉在地上的帽子都顾不上捡。他带来的那几个人也屁滚尿流地跟上,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眨眼间就消失在山林里,比那受惊的野猪跑得还快。

看着他们狼狈逃窜的背影,孙福贵狠狠啐了一口:“呸!怂包软蛋!”

王铁柱和赵大刚也松了口气,放下枪,这才发现手心全是汗。

“峰子,刚才……多谢你了。”孙福贵走到张学峰身边,心有余悸又充满感激。刚才若不是张学峰那神乎其技的两枪,他今天不死也得残废。

“自家兄弟,说这些干啥。”张学峰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缓和下来,“记住这次的教训,在山里,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不仅要防着畜生,更要防着这些比畜生还不如的东西!”

三人都重重地点了点头,经过这次事件,他们对山林的危险和人心之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好了,收拾战场。”张学峰走向那两头野猪。

一头被击中大脑,瞬间毙命。另一头前腿被打断,还在挣扎。张学峰拔出猎刀,给了它一个痛快。

这两头野猪都是半大的公猪,每头大概一百五六十斤重,虽然不如成年大炮卵子(大公野猪)值钱,但也是不小的收获。猪肉、猪油都能卖钱,猪鬃、猪皮也有用处。

“正好,用这两头野猪,再给你们上一课。”张学峰招呼三人过来,开始现场教学如何处理野猪。

“放血要快,找准脖子下刀,血放干净了肉才好吃,也不容易坏。”张学峰一边操作,一边讲解下刀的位置和手法。滚烫的猪血汩汩流出,渗入雪地。

接着是开膛破肚,取出内脏。心、肝、腰子(肾脏)可以吃,肺、肠子一般丢弃,或者洗净后喂狗。

“野猪的獠牙要小心取下,这玩意儿有人收,虽然不值大钱,但也是个进项。”张学峰用刀小心地撬下四根弯曲锋利的獠牙。

剥皮是个技术活。野猪皮厚,毛孔粗,不如熊皮狼皮值钱,但硝制好了也能做鞋底、护膝或者卖给收购站。

“剥皮要顺着筋膜层,尽量保持完整……”张学峰手法娴熟,一张相对完整的野猪皮被慢慢剥离下来。

最后是将猪肉按部位分割。里脊肉最嫩,后臀肉、前肩肉适合炖煮,五花肉肥瘦相间,肋排可以红烧……

四人合力,将两头野猪处理完毕,猪肉、猪油、内脏、猪皮、獠牙分门别类用带来的油布和麻袋装好。沉甸甸的收获,冲淡了刚才冲突带来的紧张气氛。

“这两头野猪,连肉带皮杂碎,估计能卖个一百五六十块。”张学峰估算道,“虽然不如黑瞎子值钱,但也是开门红。以后咱们熟悉了,专挑值钱的打!”

看着这实实在在的收获,孙福贵三人脸上都露出了笑容,之前的恐惧和沮丧一扫而空。

“走,回家!今晚咱们也尝尝这野猪肉!”张学峰大手一挥。

四人扛着沉甸甸的猎物,踏着夕阳的余晖,满载而归。虽然经历了惊险,但第一次集体出猎就有如此收获,还狠狠教训了挑衅的敌人,每个人的心情都如同这晚霞一般,绚烂而激昂。

回到屯子,自然又引起了一番轰动。当听说他们不仅打了野猪,还差点跟胡三那帮人干起来,并且是张学峰神勇两枪解围并吓退对方时,屯里人对张学峰的敬畏又加深了一层。这张学峰,不仅打猎是把好手,打架斗狠更是无人能及!以后在这张家屯,乃至整个红旗公社,恐怕都没人敢轻易招惹他了。

徐爱芸看到他们平安回来,还带回了这么多肉,悬着的心终于放下。听着孙福贵几人绘声绘色、添油加醋地讲述山林里惊险的一幕,她看着张学峰忙碌收拾猎物的背影,眼神复杂难明。有后怕,有庆幸,还有一丝连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悄然滋生的依赖。

张学峰将大部分野猪肉都分给了孙福贵三人,自己只留了一小部分和那些不值钱的杂碎。他深知,要想让兄弟死心塌地跟着自己,就不能在利益上吝啬。

晚上,张家老宅再次飘起了肉香。这次是徐爱芸亲手炖的野猪肉,虽然调料简单,但胜在食材新鲜,肉质紧实弹牙,香气扑鼻。张学峰叫上孙福贵、王铁柱、赵大刚三人,一起在家里吃了顿热闹的晚饭。

饭桌上,兄弟几人推杯换盏,气氛热烈。野猪肉的醇香,劣质白酒的辛辣,以及劫后余生的兴奋和收获的喜悦交织在一起。

张学峰端起酒碗,看着眼前这三个脸上带着酒意、眼神却无比炽热的兄弟,沉声道:“今天只是个开始!以后,咱们兄弟齐心,在这兴安岭,一定能闯出个名堂!让那些瞧不起咱们、想害咱们的人,统统滚蛋!”

“对!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跟着峰子干!”

“干!”

粗瓷碗重重碰在一起,酒水四溅,如同他们此刻澎湃的心潮。

窗外,北风呼啸,寒意刺骨。

窗内,灯火温暖,肉香酒浓,兄弟情谊与对未来的憧憬,在这小小的农家土屋里,熊熊燃烧。

张学峰知道,经过今天的实战和冲突,这支小小的狩猎队伍,才算真正有了雏形和魂。

而他的复仇与致富之路,也即将步入正轨。

那些躲在暗处的敌人,绝不会就此罢休。

但他,已然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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