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狗肉的事,其实李燕不说,别人也会说。
原来那王哥,一直暗恋着李燕。
李燕离异,王哥丧偶,从字面上说,正好一对。
可李燕并没有看上王哥。虽然王哥有房、有车、有店,但毕竟长得有点歪,虽然不是歪瓜裂枣,但也算其貌不扬了。
李燕没看上,可也没有明着拒绝,这就是人家聪明的地方。
平日里,吃吃喝喝,送送拿拿的,李燕和物业的人都没少沾光。
王哥在家没在店里,李燕巡楼发现他家冒烟,急忙跑上去,推开门一看,好家伙,起火了。
李燕从外面拎着灭火器就冲进去了,三下五除二,将火给灭了。
灭火时,物业还有其他楼管和保安也看见了,大家伙一块冲了进去。
这事之后,王哥十分感激,一直说要好好谢谢大伙。
正好,有了一条狗,就请大家吃了一顿狗肉。
是这个原因,我不明白李燕干嘛不愿意告诉我。
另一个楼管叫赵彩儿的说,因为这火起得蹊跷,李燕救火救得也古怪。
原来王哥从来不在家做饭,那天起火的是燃气灶上炖汤。
王哥家的门是锁着的,大伙赶到时,李燕已经在屋里了。
这说不通。
可一想,又都通。
只是李燕至死不承认。
这事与郝大妈家丢失的金毛似乎没什么关系,我也就当八卦听。
何况,王哥住的是高楼区,郝大妈可是别墅区。隔着好远一段路呢。
可后来,我才知道,再远的距离,只要人心往一块凑,那就远不了。
物业上班的大部分下班后都会回家,像我这样住在物业宿舍的就四个人,两个保安,两个楼管。
两个楼管就我和李燕。
李燕有家,可离婚后,她不想回娘家,又买不起房,正好物业有宿舍,她就住下了。
原来没个伴,现在我来了,她表面上看,还是蛮高兴的。
帮我张罗好床上床下的日用品,我就成了她的室友。
这宿舍其实就是一个两室两厅,就在物业办公室楼上。
我和李燕一人一间卧室。
对面,就是保安宿舍,也是两室两厅。
当天夜里,饭后,我也没叫李燕,一个人就出了门,在小区里逛。
我答应过的事,一定要尽力而为。
团团在我的滋养下,现在越发壮大了,幻化出的影子已经有模有样。
而且,我明显感觉到它比以前强大了不少。
据它自己说,现在它只要飞到空中,用意识一扫,方圆数公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逃过它的搜寻。
这可能就是修仙小说中说的神识之力吧。
我之所以敢说,只要那金毛还在小区,我就能找着,就是因为我有此底气。
我出门时,天已经全黑了。
现在是冬天,天黑得早,才六点多一点,家家户户窗户都已明亮,不时飘出欢声笑语。
我来到了郝大妈家的门口,发现郝大妈家漆黑一片。
难道大妈不在家吗?
我上前敲门,半天没有应。
心里有了一丝不安。
我虽然并不是很喜欢宠物,但对养宠物人还是有一些了解的。
在普通人看来,丢了或死了一条狗,也就这么大点事,可对养狗,特别是把狗当成家人的养狗人来说,那份担心、伤心,与丢失至亲没有任何区别。
特别是一些孤寡老人,更甚。
想到这,我有些担心。围着这栋别墅转了一圈。也没找到人。
郝大妈的别墅上下三层,还有一个地下室。
一个老太太,一个人住这么大一套别墅,空荡荡的,从前有条狗跑来跑去,还好,现在就她一人,真的会很孤寂吧。
郝大妈本来有一个保姆陪着她,可这两天因为狗丢了,老太太本来脾气就不好,现在更是火爆。
保姆受不了,走了。
本来,我还不打算这么早将团团放出来,现在一看,不行了。
狗丢了事可大可小,人丢了,可就是大事了。
团团一出来,就在我面前嘚瑟。
现在的团团绿莹莹的已经不是一团雾状了,而是一个俏生生的小姑娘,圆脸、俏眉、两酒窝,挺胸、蜂腰、小肥屁股,就是一个迷死人的小妖精。
在空中飘来飘去,仙逸得很。
金毛的事,它在小葫芦里就听得一清二楚。现在又要它找郝大妈,它更是得意得很。
我警告它,不得吓着人。给我隐身着点。
它丢给我一个鄙视的眼神,就上了天。
团团如果不想让人看见,谁也看不见它,除非是我。
我只能在郝大妈家门口的石凳上坐下,等着它的消息。
团团去得快,回来得更快。
“姐姐,快,那个揪头发的大妈出事了!”
“啊?在哪?”
团团显然知道郝大妈揪李燕头发的事,直接叫她揪头发大妈。
我跟在团团身后,一路小跑,前面就是小区中心的健身广场。
还没到广场,我就听到一阵嘈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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