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州的夏风裹着纺织厂的棉絮味,吹得王府庭院里的梧桐叶沙沙作响。陆云舒正坐在廊下绣虎头鞋,给承廷做周岁后的新鞋,远远就看见一抹玄色身影风尘仆仆地闯进来,腰间佩刀还带着未干的尘土,正是刚从西域回来的王欣悦。
“云舒姐!”王欣悦大步流星地走过来,玄色短打外面套着件轻便皮甲,脸上晒得黝黑,额角还带着汗,坐下就端起桌上的凉茶猛灌了一大口,“可算回来了,西域那破地方,风沙大得能把人埋了。”
陆云舒放下针线,笑着递上一方手帕:“刚平定叛乱就赶路回来,肯定累坏了。快擦擦汗,我让厨房给你做了土豆烧肉和蒸玉米,都是你爱吃的。”
王欣悦接过手帕擦了擦脸,眼神亮了亮:“还是云舒姐疼我,宫里的御膳都没你做的合胃口。”
两人正说着,李阳叼着根甘草棍从外面进来,看到王欣悦,痞气地挑眉:“哟,我们的大功臣回来了?西域那小部落,没让你费太多劲吧?”
“小菜一碟!”王欣悦拍了拍胸脯,语气带着几分骄傲,“咱们的改良连弩和火枪,那些部落兵哪里见过?三两下就溃散了,首领被我活捉,现在关在西域都护府大牢里。”
“不错不错,没给我丢脸。”李阳在她对面坐下,拿起一块蒸玉米啃了起来,“听说皇帝给你赐婚了?长安的世家子弟,长得挺俊,就是有点文弱,配不上你这女将军啊。”
提到赐婚,王欣悦脸上的笑容瞬间淡了下去,拿起筷子扒拉着碗里的土豆烧肉,语气闷闷的:“我拒了。那世家子弟私下托人说,嫌我武将煞气重,配不上他们家的书香门第。我还不稀罕呢,嫁过去当笼中鸟,不如在廷州带兵自在。”
李阳嗤笑一声:“这小子眼光不行,咱们欣悦姑娘,文武双全,比那些只会之乎者也的酸秀才强多了。拒得好,以后我给你找个靠谱的,能陪你骑马打仗,还能给你拎刀的。”
王欣悦勉强笑了笑,没再接话。陆云舒看在眼里,心里大概有了数。
晚饭时,王府的餐桌上摆得丰盛:玻璃碗里盛着晶莹的银耳羹,冒着热气的土豆烧肉炖得软烂,还有刚蒸好的玉米,金黄饱满。菜油点燃的玻璃灯罩防风又明亮,映得桌上的菜色格外诱人。
李阳陪着王欣悦喝了两杯酒,就被军营的急报叫走了,临走前还痞气地叮嘱:“云舒,好好陪陪欣悦,让她多吃点,补补身子。”
庭院里只剩下她们两人,陆云舒给王欣悦盛了碗银耳羹,轻声说:“欣悦,其实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女子在军中本就不易,想找个懂你的人更难。”
王欣悦捧着温热的碗,指尖微微收紧。这些年她在军中摸爬滚打,刀光剑影里闯出来,早已习惯了坚硬,可被陆云舒这么温柔一问,心里的委屈突然就忍不住了。
“云舒姐,你不知道,在军中待久了,有时候真觉得自己不像个女子。”她声音放低,眼神飘向远方,“上次平定西域叛乱,我被流箭擦伤了胳膊,硬是咬着牙指挥完战斗,回到帐篷才发现血都浸透了皮甲。那时候我就想,要是有人能给我递个药,说句暖心话,该多好。”
陆云舒握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很温暖:“我懂。你看似坚强,可心里也盼着有人疼。李阳那家伙粗线条,有时候顾不上这些,但他心里是认可你的,不然也不会把西域这么重要的地方交给你。”
提到李阳,王欣悦的眼神柔和了许多,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一抹浅笑:“他确实是个值得追随的人。其实,我对他……”
她顿了顿,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凑近陆云舒,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低语:“第一次见他,是我打劫他的商队。那时候我刚逃离叛军,走投无路,只能靠打劫谋生。他明明有机会杀我,却手下留情,还说我是块当兵的料,让我跟着他。”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廷州王。我看着他搞改革,建工坊,把廷州建设得越来越好,看着他对你那么好,对承廷那么疼,我就知道,我不能破坏你们的幸福。”王欣悦的声音带着几分苦涩,“我一个武将,满身煞气,配不上他。能留在廷州,看着你们幸福,看着廷州越来越好,就够了。”
陆云舒心里一酸,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傻丫头,你这么好,怎么会配不上谁?只是缘分没到而已。李阳他……他心里只有我和承廷,我知道。但我可以帮你寻个懂你、不束缚你的良人,他不一定是世家子弟,哪怕是军中的校尉,只要对你好,能理解你的抱负,就比什么都强。”
王欣悦摇摇头,眼底闪过一丝坚定:“不用了,云舒姐。我这辈子,大概是跟军营分不开了。我只想守着廷州,守着你们,跟着李阳打仗,保护这片土地。至于儿女情长,随缘吧。”
她抬起头,眼里的迷茫散去,又恢复了往日的飒爽:“再说了,能跟你做姐妹,有李阳这个值得追随的主公,有廷州这一群生死与共的兄弟,我已经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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