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夜的分歧
合同签完的第三天,新城市集团的工程队进场做前期勘测。三辆工程车堵在胡同口,穿着橙色工装的工人扛着设备进进出出,打破了胡同往日的宁静。
最先出问题的是临时安置方案。
按照合同,施工期间居民可以搬到政府提供的周转房,或者由项目公司补贴在外租房。但周转房在五环外,条件一般;租房补贴标准是每户每月一千五,在附近只能租到单间。
“一千五?一家三口怎么住?”刘强第一个跳起来,“我爸腿脚不好,得爬五楼,周转房没电梯,根本不行!”
“我家更麻烦。”郑婶愁容满面,“小宝不能适应新环境,上次带他去亲戚家,闹了一晚上。要是搬远了,我怕他犯病。”
周六上午,合作社紧急开会。十几个人挤在沈家堂屋,七嘴八舌。
沈秀娟拿着计算器算账:“要是租附近的房子,两居室最少三千,差额一千五得自己补。施工期按一年半算,就是两万七。这不是小数目。”
“合同上不是写了吗?‘提供合理安置’。”李婶指着合同条款,“现在这不合理啊!”
沈国梁推了推眼镜:“我跟李建军沟通了。他说补贴标准是公司统一规定的,改不了。但可以考虑其他方式补偿,比如施工结束后免几个月物业费。”
“那远水解不了近渴!”刘强急了,“我们现在就要住!”
眼看要吵起来,沈墨敲敲桌子:“安静。问题要解决,吵架没用。”
她转向周琳:“周律师,合同里‘合理安置’怎么定义?”
周琳翻出合同文本:“条款写的是‘提供符合市场标准的临时安置或相应补贴’,但没明确标准。咱们可以主张,安置应该考虑居民特殊情况,比如老人、残疾人。”
“有依据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为被拆迁人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安置用房。”周琳说,“‘基本居住条件’包括无障碍设施等特殊需求。”
“好。”沈墨有了思路,“这样,咱们分两步走。第一,统计各家特殊情况:有老人的几家,有残疾人的郑家,有孕妇的王家……第二,准备法律依据,跟开发商谈判。”
她分配任务:“秀娟,你负责统计特殊情况,要有医生证明、残疾证这些材料。国梁,你联系李建军,约明天谈判。周琳,你准备法律文书。”
“那补贴标准呢?”刘强追问。
“一起谈。”沈墨说,“不仅要提高标准,还要个性化。比如郑家需要带院的一层,刘家需要电梯房,这些都要写进补充协议。”
思路清晰了,大家分头行动。
沈秀娟挨家挨户走访,记录需求。李婶要一层,因为膝盖不好。王家儿媳怀孕五个月,需要离医院近。张家兄弟想租在一起,互相照应……
下午三点,资料收齐。七户有特殊需求,占总户数一半还多。
沈国梁那边也约好了——明天上午十点,在新城市集团会议室。
晚上,沈墨在灯下看材料。周琳起草的《关于临时安置方案的补充意见》写得很扎实,引用了五条法律法规,还附上了居民的特殊情况证明。
“沈奶奶,您看这样行吗?”周琳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我们可以向建委投诉,说他们未履行合理安置义务。”
“先礼后兵。”沈墨说,“明天谈判,咱们摆事实,**律,但也要体谅对方的难处。李建军这个人,吃软不吃硬。”
“明白。”
第二天谈判,双方都做了准备。
李建军带着法务和工程部的人,沈墨这边是沈国梁、周琳,还有作为居民代表的刘强和郑婶。
“李经理,各位。”沈墨开场,“今天咱们谈临时安置问题。首先感谢贵公司提供的方案,但有些实际情况,需要特别考虑。”
她让刘强和郑婶发言。
刘强拿出父亲医院的诊断证明:“我爸膝关节严重退化,医生建议住低楼层。周转房在五楼,没电梯,实在上不去。”
郑婶眼圈红了:“我儿子郑小宝,智力残疾二级,这是残疾证。他只能在熟悉的环境生活,搬远了会引发焦虑症。这是医生证明。”
材料一份份递过去。
李建军看完,沉默片刻:“沈老,这些情况我们理解。但补贴标准是公司财务定的,我一个人改不了。”
“标准改不了,可以特殊处理。”周琳接话,“《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有类似规定。贵公司作为国企,应该带头遵守。”
法务主管翻看着法律条文,低声对李建军说:“李总,这些规定确实有。”
李建军沉吟:“那你们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沈国梁递上补充意见:“第一,提高特殊家庭的补贴标准,从一千五提到两千五。第二,协助寻找符合特殊需求的房源,费用差额由项目公司承担。第三,施工期缩短到一年,减少居民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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