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穿越了?另一个世界重新开始 > 第250章 狮子搏兔

霎时整个战局如同被无形之手拨慢——

法相与蓝色星辰的动作骤然迟滞半拍,恰好在破浪指袭来的瞬间完成交汇!

待段狰回过神来,只觉眼前一花,自己的指诀竟已与星辰虚影同时消散无踪。

他茫然四顾,发现李烟景仍气定神闲地立在原处,左手负于身后,仿佛方才的惊天碰撞从未发生。

怎么回事......韩维揉着太阳穴喃喃自语。

感知最敏锐的冯游也困惑道:总觉得漏看了一幕关键画面?身后观战众人纷纷点头称是。

段狰心神大乱之际,李烟景突然朗声笑道:三指已过!你说你感悟天道——

他负后的左手悄然掐诀,夜空中的星辰突然开始倒旋,今日便让你见识,何为真正的天道!

段狰猛然抬头,只见天幕中非但未恢复清明,反而凝聚出两颗更为庞大的星辰虚影!

那星辰巨大到只能窥见模糊轮廓,散发出的威压让灵力都开始扭曲。

难以言喻的恐惧感如潮水般漫上所有观战者的心头。

李烟景悠然摊开左掌,两颗微缩星球在掌心缓缓旋转。

段狰突然感到周身被无形力场包裹,仿佛有千万只手掌在撕扯挤压他的**。

虽尚能忍受这痛楚,但仰望着天幕中那两颗灭世般的星辰,

再回想起方才李烟景轻描淡写破去他三指的身手,这位元婴后期大修竟控制不住地浑身战栗!

嗡——

一杆紫气缭绕的长枪自他手中闪现,那是面临生死危机时的本能反应。

可枪尖却在微微颤抖——因为他的战意早已被那两颗星辰彻底碾碎!

就在这死寂时刻,天幕骤亮,星辰幻象烟消云散。

李烟景负手而立,衣袂飘飘:罢了,将承诺之物取来,与你生死相搏,于我登天梯之大业无益。

段狰面部肌肉抽搐,竟朝着这位元婴中期的对手躬身行礼:多...多谢道友手下留情!

他颤抖着解下腰间一个小的储物袋,

这是一半,另半部分海髓玉需从库房调取,请道友先至城主府歇脚,所有用度皆由段某承担!

李烟景袖袍一卷收下储物袋,无事莫要扰我清修。

段某告退!老者化作惊鸿仓皇遁走。

韩维等人与周围几位元婴中期修士全都僵在原地,冯游揉着眼睛喃喃道:刚才...到底谁赢了?

陆方黑袍下的手指微微发颤:不...不知道,段城主似乎...认输了?

韩维白须抖动着:若李道友所言非虚,那斩化神之事恐怕...

他望着天幕残留的星辰余晖,此战赢面,当属李道友!

李烟景这虚实相生的手段,不仅骗过了段狰,连旁观的一众元婴修士也未能看破。

五人飞近前来,蓝河恭敬俯身:道友您……

红绫急忙扯他衣袖:该称前辈!

李烟景摆手笑道:一切如常便好,诸位随我同去,所有开销记我账上——反正最后都会算给段狰。

冯游惊喜道:当真?我看见一对极品双匕,就是价格……

尽管取用。

李烟景袖袍轻拂,今日起,段天城诸宝任尔等挑选!

在五人震惊的目光中,他并未入住城主府以免露馅,只在城中租了处宽敞洞府。

众人抱着在城内搜刮的法宝丹药堆满前厅时,李烟景已借口修炼躲进最里间密室。

洞府深处,李烟景吞下整颗万魂丹,药力流转间抚平体内暗伤。

他轻抚胸口翻涌的气血喃喃道:元婴后期全力一击果真凶险……若再战片刻,怕是要道消身殒。

拭去唇边蓝血,嘴角勾起笑意,这局赌赢了,定要那老怪大出血!

灵戒光华闪动,十万海髓玉尽数喂给七彩幻仙蝶群,另有五万则被他纳入丹田。

星空族血脉贪婪吞噬着澎湃灵力,伤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半日后,李烟景推开内室石门缓步走出。

正在厅内品茶的几位元婴修士纷纷起身,韩维抚须笑道:道友修炼结束了?

透透气。

李烟景理了理袖口,顺道去寻段狰取答应我的资源。

红绫眼睛一亮,快步上前挽住他手臂:我陪道友去吧!

蓝河见状也起身:我们夫妇二人同去,也好有个照应。

冯游急忙摆手:不可不可!去得人多倒像咱们上门讨债似的!

红绫将李烟景胳膊搂得更紧,仰头笑道:还是我陪着妥当!女儿家总归好看些~

李烟景无奈看向蓝河:蓝兄,这......

蓝河呵呵一笑:无妨!道友的品性我等信得过!

韩维郑重拱手:道友得势不忘故旧,这般气度令人敬佩!

刚出洞府踏上街道,李烟景便抽回手臂:道友请自重。

红绫撇嘴:怕什么呀!蓝河才不会吃醋呢~强者本就有资格拥有更多嘛!

你与蓝河如何与我无关。

李烟景拂袖前行,只是我对你无意。

红绫气得跺脚,却见李烟景突然转身:还有一事。

怎么?回心转意了?想通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